【大紀元7月2日訊】(法新社華盛頓一日電) 美國一座上訴法院的文件顯示,該院已裁定將微軟公司反托辣斯案維持原判,該公司須與聯邦和數州政府達成和解。
一九九八年興訟的這起反托辣斯案在二00一年十一月以微軟和司法部和解的方式結案,並在一年後獲聯邦法官批准。此一安排最終獲得各方同意,唯有參與訴訟的一個州例外。
當時的和解辦法並不涉及罰金,而是迫使億萬富翁蓋茲旗下的這家軟體巨擘必須公布較多的技術資訊,並禁止就微軟的產品達成任何有違競爭的協議。
上訴庭陪審團在八十三頁的判決理由書中說,「我們全完維持地方法院的補救性原判」,而駁回了麻薩諸塞州有關重新立案以及兩個資訊業界團體有關另行上訴的請求。
這兩個團體「電腦暨通訊業協會」和「軟體暨資訊業協會」辯稱,法院所裁定的和解存有諸多程序錯誤,不符法定公眾利益。但上訴法院判決:「我們認為,此二協會的異議無論在實質和程序方面,均無依據。」
反對上述判決的最後一州麻州則辯稱,此一和解未能約束微軟的反競爭行為。(//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