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中興╱專題報導
在台灣電視螢幕上,幾乎每檔節目都可看到不同銀行的現金卡廣告,都是充滿節奏、光鮮、青春且富含創意的傑作,在賞心悅目之餘,不少人付諸行動,加入現金卡的借貸行列,但廣告卻沒以同等篇幅,告知消費者借錢必須連本帶利地還。
台灣行政院金管會於7月1日正式成立,官員對政務的處理焦點仍放在「推動第二階段金改」,但事實上金融危機除了已浮上檯面的逾放問題與市場自由化外,日益燎原的信用卡╱現金卡氾濫所潛藏的系統性風險,卻日日進逼,猶待金管會給予「關切的眼神」。
現金卡是一種無擔保授信,利息收入雖高,但銀行承受的風險相對也較大,以國內現金卡發卡龍頭萬泰銀行為例,5年來發卡數超過140萬張,授信總額達700億元,但今年第1季逾放比卻升高到7.2%,較去年同期遽升2.2個百分點,可見靠現金卡賺錢要付出代價。
在韓國,消費者在政府政策鼓勵下,掀起了信用購物的熱潮,雖然為當年經濟增添了成長動力,卻因過度消費,在遞延還款期限屆期時,卡債壓得許多韓國家庭陷入危機,甚至引發樂喜金星(LG )信用卡公司因逾放過多,於去年11月爆發財務危機,呆帳規模居然達新台幣千億以上。
金管會正試圖導入美國「早期糾正」(PCA )制度,但對於現金卡,「早期」的定義可能要拉到「廣告」階段,因為現金卡的盛行,和不負責任、一味美化的媒體廣告有絕對關係,同樣受信用卡債威脅的新加坡政府,已針對過度促銷的信用卡廣告採取取締行動,台灣信用卡逾放比雖然不高,但卻不能否認個別銀行風險集中的事實,對於未適當告知消費者現金卡權利義務的媒體廣告,也應祭出管制手段。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