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7日訊】隨著時代的進步,人們越來越渴望一種民主、自由、有尊嚴的生活,許許多多仁人志士正以各種不同的方式奮鬥著。我自己的想法是從小事做起、從身邊事做起、從自己的切身體會做起。維權與抗爭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2003年對《隨州日報》的說不,是我付出的第一個行動。
我是1991年分配到隨州城區的一個學校工作的,上班沒幾年就聽說了強訂黨報的事。剛開始是學校職工輪流訂,一家多人都在訂閱範圍內的,憑其中一人訂單其他人可免訂。有許多老師只訂一個季度表示表示。我頭幾年工資低,一直沒要求訂。最近幾年,強訂黨報的行為越演越烈。大概每年10月份就開始進行“黨報發行”宣傳發動工作,把訂黨報上升到講政治高度,下紅頭文件、分指標,報上對各條“戰線”訂閱情況天天通報,快的表揚,慢的“爆光”。具體到我們單位,連續多年每人被要求訂一份《隨州日報》,並且必須訂1年。我本人連續4年被訂《隨州日報》,每年訂閱費150多元,直接從工資中扣除。我愛人在另一學校工作,也同時多年被強訂此報。好在,我小孩不到三歲,沒人強迫他訂。隨著徵訂工作力度的加大,《隨州日報》報社辦公樓舊貌換新顔。每年訂報時,此樓上便會懸挂這樣的標語:“理直氣壯抓黨支部報”。
2001年底,學校領導又在會上佈置訂《隨州日報》,要求人手一份,任何人不得例外。老師們聽後群情激憤,有的站起來大聲抗議:“憑什麽強迫我們訂報?”“一份報紙一家訂幾份,有這樣的道理嗎?”……我不是一個愛張揚的人,但心中也發出了憤怒的呐喊:工資是我們的合法收入,強扣工資,不是侵犯人權又是什麽?這種行為與強盜何異?我要抗爭!
怎樣抗爭?向誰抗爭?我首先想到了學校:畢竟是學校直接扣了我工資。可後來又想,學校也是被迫的,也是受害者。每年訂黨報時,學校領導也是面露苦色,考慮到老師們的意見,訂報費總是學校先預交,事後再扣除。經過一段時間的思考,我認識到強訂黨報的現象不僅僅是隨州一個地區,不僅僅是教育一個部門,其存在是全國性的。為什麽一個明顯不合理、甚至違法的行為卻能夠“理直氣壯”?為什麽有些人敢於公然蔑視法律?我想,只能從中國的政治體制上找原因。於是,我想到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它是我國最高權力機關。它有責任、有義務審查、制止一切違反憲法的行為和制度。經過幾天時間撰寫,我很快完成了致全國人大的公開信的全部內容。
公開信的標題是《關於我本人被強訂隨州日報致全國人大的公開信》。信中,我首先談了對黨報的認識:“中國共產黨作為中國當今的執政黨,其機關報所刊載的內容具有其他媒體所無法比擬的真實性、權威性”,“但我作為一個非中共黨員,我沒有訂閱其黨報的義務,任何人也沒有權利強迫我去訂。”我在公開信中呼籲全國人大“維護國家法律的統一和尊嚴,制止上述蔑視法律、超越法律的行為。”同時,我還寫道:“對2003年上半年已經被強迫徵訂的《隨州日報》我將採取不服從、不合作的態度:(一)不主動領取這份報紙。(二)不觀看這份報紙。2003年下半年如果未經我本人同意,仍發生上述侵犯我個人權利的行為,我將採取下列行為進行抗爭:(一)將歷年來我被強訂的《隨州日報》退還給有關部門。(二)將此公開信在隨州城區廣為散發。(三)其他措施。”
2002年年底我又一如既往地被訂了一份《隨州日報》。2003年1月5號我收到5份《隨州日報》。有了這5份報紙,就有了我新1年度被強訂黨報的證據。2003年1月6號我將那份早已寫好的公開信發出。
──轉自《民主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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