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6日訊】(編者按)「北美生活版」與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於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多年,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繫我們: usalife@tvsmo.com,P.O. Box 3481, Gaithersburg MD 20878。
有關移民問答內容同時刊登在大紀元網站,網址//dajiyuan.com/gb/nsc995.htm。
問題:我現在在中國科學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做工程師工作,我有空間物理學博士學位,並且發表了15篇論文。還沒有獨立出書,有兩本書是同導師一起出的,我是第二作者。我很想到美國作博士後繼續從事科研工作,不知有甚麼類型的簽證可以達到這個目的?
解答: 有三種常用的簽證類別:J-1、 H-1B、和 O-1。
最好不用J-1,因為它有兩年回國服務期。H-1B是個快捷的辦法,但是受名額限制。O-1沒有名額問題,但是申請複雜,準備起來慢,而且律師費高。
H-1B一共有六年,在某種情況下可以延長更長。它是一個臨時的專業,職業工作(「臨時」的定義是:工作不是永久,有一個確定終止期限)。所謂專業工作,是指進入這個職業的最低要求是擁有這個領域的學士學位。H-1B身份只能使外國職業人員為給他申請的公司工作。
H-1B身份/簽證的申請要求和過程
1、向勞工部(DOL)申請「勞動條件申請」(LCA)。其中最重要的是工資問題。公司(僱主)給的工資要與「地區工資」(Prevailing Wage)相當。勞工部這樣做是讓僱主保證
聘用外國工作者不會損害處在相當情況下的美國就業人的利益。
2、申請到「LCA」以後,就可以做H-1B申請的申請表和「申請支持信」,申請表包括:(1)I-129和I-129H,(2)I-129W,(3)I-907,如果申請加速處理,(4)G-28,如果有律師代理。
申請更重要的組成部份是「申請支持信」。這封信是寫在公司的信箋上。它基本上有4個部份組成,討論這個H-1B申請為甚麼可以批准的4大方面﹕
第一方面:公司有開闢這樣一個職位的理由。這一方面要討論公司的背景,它的經營範圍,從而為甚麼要設置這樣一個職位。比如,一個軟體諮詢公司開闢一個「軟體工程師」的職位,理由簡直是不言而喻的。但是一個連鎖的零售店要僱一個「軟體工程師」就不那麼簡單了。你就要使移民局官員相信,公司的確需要這麼一個工程師去為零售系統編 寫、調試、維護等等。
第二方面:申請公司要證明該職位是屬於H-1B職業,即專業職業。這一方面可以說是整個申請的核心。但是對於「工程師」、「律師」、「醫生」、「科研人員」、「教師」等職位是顯而易見的。當職位不是那麼明顯時,比如「會計」、「編程員」、「牙醫助理」、「網站設計員」、「公司副總裁」、「市場調查員」這些職位是灰區,移民局從未承認過它們是「專業職業」,但是也曾批准過H-1B。關於甚麼職業是「專業職業」(Specialty Occupation),人們可以寫出書來論述它的定義,歷史的沿承和變化,以及律師們對移民局不同決定的挑戰最終導致「專業職業」範圍的拓寬等,這裏就不細述了。
第三方面:你(外國工人)是否能夠格,勝任這一職業。很多人認為H-1B身份的申請,必須有四年學士學位,否則就別想了。其實不是這樣的。移民局建立了一個公式,就是每3年工作經驗能頂替1年的大學學習。舉例說來:在大陸的大專文憑是高中畢業後學習2年到3年的專業知識後獲得的。比如說張林在大陸學習了3年的「機械工程」專業且獲得大專畢業文憑,它不是學位。張林在美國的專業的「外國學位評價公司」做了一下「同美國學位相當性」的評價。結果是,它同美國的兩年的「Associate of Science」(AS)學位相當。AS相同於大學的前兩年課程,也就是美國社區大學提供的兩年制的學位課程。一個美國學生得到AS學位後,可以參加工作,也可以到正規大學中繼續讀後兩年的大學課程,從而獲得學士學位。
好在張林在北京第一機床廠工作了6年,前3年是「機械設計技術員」後3年是「助理機械工程師」,最近剛剛被提升為「機械工程師」(Machanical Engineer)。那麼張林就可以在評價他的大專學位時,同時要求評價他的6年工作經驗,很有可能張林的兩年AS學位,加上6年的在同一領域裹遞升的工作經驗(Progressive Work Experience)相當於一個美國的機械工程學士學位。那麼如果申請公司給的職位是「機械工程師」(Mechanical Engineer),張林就夠格了。
第四方面:公司有能力支付地區工資:這一方面公司雖然不需要出具任何檔,但是移民局有權利要求公司補交財務檔來證明這一點。尤其是小公司和新公司,移民局要求補充的可能性較大,那麼與其等著要求補交,還不如直接在申請時就交上這些財務檔。
3、領館申請H-1B簽證:
當填寫I-129時,你要註明你所在的申請的領館名稱。如「美國駐瀋陽領事館。」那麼移民局批准了H-1B身份歸類申請後,就會送到領館一份,然後你就可以同領館官員預約、面試、申請H-1B簽證。
O-1身份/簽證的申請
O-1身份適用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及體育領域裹有突出的(Extraordinary)能力的人。顯然它比H-1B要求高得多,但是從另外一方面它包括的範圍又很廣,而且對學位要求並不高。像演員可能辨不成H-1B,但是可以辨成O-1。移民局拒絕了很多大公司總裁的H-1B,認為「福特汽車公司的總裁可以連小學都沒有讀完」。換句話說,進入商界根本不需要甚麼學士學位。但是大公司總裁,在商業上作出大貢獻的人士可以批O-1。
移民局對O-1的批准的標準是,必需有以下的3項。但是有了3項可又不是就肯定批准。還要從總體上看證據的質量,來最後作出是否滿足 Extraordinary 的標準﹕(1)國內,國際獲獎;(2)協會會員(只有取得一定成就的人才能加入的協會);(3)在國內,國際上有聲譽的媒體,出版物中被做過專題報導;(4)在該領域中作過巨大貢獻,發明等﹔(5)在國內,國際有聲譽的出版物中發表過文章;(6)被邀請為裁判或評審人員,評判他人的工作及貢獻等;(7)在國內,國際著名的公司,機構中,擔任最重要的職位;(8)在公司,機構中任職的高工資的記錄;(9)擔任主角,或重要角色,或與一個作品成功有直接,更大關係的職務。
O-1身份第一次可以申請3年,之後可以一年一年延長,沒有上限,直到完成你所需完成的工作。它的申請過程同H-1B基本相同,只是證明Extraordinary的文件要很多、詳細,支持信在這一方面要花費很多筆墨,故律師費遠比H-1B要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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