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育敏雪梨十5日專電)對於受刑人而言,可以住在家裡服刑,甚至可以領失業救濟金應該是再好不過的了。但是最近新西蘭卻有十三名受刑人認為家裡還不如監獄來的好,於是向政府提出申請,想回去吃牢飯。
新西蘭反對黨法務部發言人萊歐表示,這可能是受刑人無法適應獄外的生活,或是他們住在監獄裡要比住在家裡還自在。反對黨認為可能是監牢裡的生活太輕鬆了,因此主張政府應該實施比較嚴格強硬的法律以及其他制度。
萊歐同時認為,有時候獄外監受刑人家屬的壓力要比受刑人來的大,也因此造成了雙方的衝突和困擾,導致這些受刑人寧願回去蹲牢房。
新西蘭在1999年10月開始實施獄外監制度,符合規定的受刑人可以住在家裡,甚至外出工作。不過他們只能在一定區域內活動,而且必須佩戴一種電子儀器,好讓獄方可以隨時隨地監控他們活動的情形。
新西蘭政府希望經由這個制度,把監獄裡人犯的數字降到最低。而這項措施同時也替政府省下了一筆經費,因為一名受刑人在監獄裡每年要花政府五萬八千元紐幣(新台幣一百二十七萬元),而住在家裡的受刑人只花兩萬三千元紐幣。
目前全國有五百多名獄外監受刑人,估計政府每年花在這些住在家裡的受刑人身上的經費,包括監控以及失業救助金,超過一千萬紐幣。但是如果他們住在監獄裡,這個數字就得加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