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報、星島誹謗法輪功案 7月16日上訴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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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記者亦虹紐約報導】紐約法輪功學員狀告《僑報》、《星島日報》侵犯民權和誹謗案,2004年3月12日將上訴狀遞交給聯邦上訴法院之後,上訴法庭通知原告和被告律師於7月16日上午進行口頭庭辯。

原告之一魏璐告訴本報記者,他們本次上庭辯論的律師除了原來的律師茲瑞爾先生外,又聘請了韓淑慧律師加盟﹐她曾擔任過數例人權案件的辯護律師。

韓律師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說:「僑報、星島誹謗案並非一個普普通通的誹謗案,這個案例實際上與中國政府1999年7月開始的鎮壓法輪功的運動一脈相承,有著直接的關係。」

韓律師強調說:「江氏集團每一次對法輪功迫害升級時,僑報總是密切配合,從無例外。比如:7.20一開始,江氏集團在中國開始鎮壓法輪功,僑報就連篇累牘地刊登攻擊法輪功的文章,有時一天達十幾篇。2001年2月,所謂的「天安門自焚事件」發生後,僑報更是一天不落地刊登誣陷法輪功的文章。這些文章有的是轉載自新華社或人民日報的,有的是該報自己的作品。從僑報這些誣陷法輪功文章的時間與所用的版面看,無疑是在配合江氏集團在海外打壓法輪功。」

家住皇后區的法輪功學員袁先生說:「江氏集團開始鎮壓法輪功以來,通過媒體的宣傳,把誣蔑法輪功的謊言從中國散播到海外。在中國國內他們直接操控其官方媒體《人民日報》,新華社和中央電視台,對法輪功予以文字圍剿;在美國的紐約,僑報和星島日報幾年來,刊登了300多篇誣蔑誹謗法輪功的文章,紐約地區的很多華人和社團深受毒害,對法輪功學員產生了恐懼和歧視,甚至仇恨;導致法輪功學員在華人社區經常無端地遭到冷遇,辱罵,甚至毆打,去年6月23日發生在曼哈頓中國城的打人事件就是一例。」

據原告律師介紹,根據不完全統計,自1999年7月20日到2002年5月,近1010天的時間裡,僑報刊登了300多大篇幅誣蔑法輪功的文章,而沒有登過一篇客觀公正報導法輪功的文章。在這些文章中,法輪功學員被說成是「殺人犯」,「神經病」,「自焚者」,等等。

當問到為什麼會接受法輪功學員告僑報、星島一案時,韓律師說:「法輪功學員是一群很和善的修煉人,卻長期以來受中共控制的媒體的攻擊和誹謗,也是出於正義感,希望將濫用新聞自由剝奪弱勢群體基本人權者繩之以法。新聞媒體的報導,本應秉承客觀,公正,真實的原則,而僑報和星島日報的所作所為完全喪失了一個新聞媒體的公正立場,實際上充當了江氏集團在海外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打手。這兩家中文媒體的所為,已超出了美國憲法給予媒體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範疇,不應受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

韓淑慧律師1994年畢業於紐約大學,獲經濟心理學學士學位;1998年畢業於紐約聖 約翰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

美國詹姆斯頓基金會(The Jamestown Foundation)2001年發表了一份署名為梅杜哲(音)的報告,介紹了紅色中國政權如何滲透和掌控美國的中文媒體。報告中指出中共主要使用了四個策略滲透海外媒體:(1)以全資或擁有主要股份的形式直接控制報紙、電視、無線廣播; (2)政府利用獨立媒體在大陸的商業利益來影響這些媒體;(3)購買廣播時段或廣告空間;(4)安排中共自己的人到獨立媒體工作,在內部起作用。

對僑報和星島日報,詹姆斯頓基金會的報告這樣寫道:僑報,1990 年在紐約成立,直接受控於中國政府,該報的特點是大量及時地報導來自中共的消息。它代表著中共官方的聲音和觀點。

星島日報,1938年於香港創立,60年代進入舊金山、紐約和洛杉磯。80年代後期,星島日報遇到財務危機,借中共政府資助擺脫了危機。於是,10年內該報轉變傾向,成為支持共產主義的報紙,報紙的老闆Sally Aw Sian 已成為中共政協委員。(//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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