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網站與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题,李維先生於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多年,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與我們聯係:usalife@tvsmo.com,P.O. Box 3481,Gaithersburg MD 20878。
問題四十二:我是美國公民,我今年已79歲,而先生46,我靠退休金和救濟金和丈夫生活,我要申请他和兒女移民。近年因低收入而没報税,所以無法擔保,如果找不到外人共同擔保,可不可以用丈夫的財產擔保他們?
在我們結婚前和認識後,曾多次申請移民和非移民簽證,這些舊申請會不會影響申請移民? 如果可以申請,是否要先生在美国長期居住等待?
解答:其實得首先應該考慮被你擔保的外國丈夫是否有經濟實力,没有,再找外人共同擔保;有,就自己解决了。 I-864A表就是為家庭成員,包括被擔保的丈夫,来填寫的經濟擔保表。 只要你的年收入,加上丈夫的年收入超过了2004年聯邦貧困線的125%,你丈夫就可以拿到绿卡。如果年收入不够,還可以用資產來補足,但資產價值量只做五分之一考慮。比如说你家裏有两口人,加上你新婚丈夫再加上他带來的两個子女,一共是五口人; 2004年的五口人聯邦貧困線的125%是$27,537。50,如果你和你的丈夫的年收入是$20,537。50,还差$7,000。00,那麼如果你們俩的共同資產(銀行存款,股票,債券,保險,房地產等)大於$35,000。00($7,000×5),你们就够標準了。
你一但為某人填了I-864,你就要為那個人擔保10年,除非他(她)成了美國公民或死了,或永遠離開美國了。那麼假如你以前為两個人簽了I-864。你的總人口數就是7,而不是5了。(年收入要超过$35,487。50)。
I-134表是不一樣的,它用来擔保一些臨時性的身份,比如旅遊或上學,一旦旅遊,上學結束了,你的擔保義務也就結束了。
關於申請後是否丈夫可以到中國大陸等,我已經在以前問題解答過了。如果没有以前的大紀元報纸,你們可以上網到www.dajiyuan.com去找。你的丈夫可以辦回美紙(Advance Parole)去中國長住,但回美紙的有效期只有一年,而且注意只有批准後才能持回美紙回國。但他要回来作指紋和體檢面試,所以,也很難在中國長久居留。(//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