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百華:江祺生說的「小六四」令人驚悚

樊百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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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9日訊】尊敬的江祺生先生在《寫在六四15周年前夕》一文中說到中國的“小型六四事件”,指中國每日每時發生的無數個共產黨官吏、警察及其各種打手,針對老百姓的暴力壓迫事件。這是一個非常能夠揭露中國社會生態的用語。我不想說這個用語如何具有社會學、政治學等等學術意義,那是毫無生氣的學術閒聊——是的,人類有兩種閒聊,一是日常衆生打發時光的,任何人都需要或者免不了這樣的閒聊;另一種用來閒聊的東西也許可以稱作學術,我看不僅是中國很多學者們的煞有介事,實在是可有可無的東西,可無是指它們無關於人們的福祉,可有是指它們可以被一些人用來混飯吃,不但可以免於體力勞作之苦,而且可以從權力者那裏分享一點勞動者的心血。

受祺生的啓發,我覺得還可以提出“小文革事件”、“小反右事件”、“小土匪事件”、“小強盜事件”……關於“法輪功”,祺生兄指爲“大六四事件”,國際輿論的說法多爲“反信仰事件”。我曾經看過一些1949年後的“反會道門”、“反基督教”材料,很殘酷的,至於“小”還是“大”,一個個個案似乎不能算“大”,可都人命關天呀,何況15年來,加起來的人命案恐怕有幾百萬吧!光是醫療事故、假冒僞劣事故、各種惡性安全瀆職事故,每年死多少人?對法輪功信徒倒是沒有使用坦克大炮,但投入的警察當然不是一個小數位;從時間上看,毛澤東領導的“文化大革命”不過8年,但法輪功事件何日算完?會不會與共產黨共始終?

祺生看過《中國農民調查》了,夫婦作者用了三年時間調查寫成,實際上書中有些個案三年前報刊上有過披露。1998年以來我一直注意搜集傳媒披露的各類“事件”,成書可以取名爲《中國社會調查》,幾百萬字啊。有興趣的人們可以共同搜集各類“事件”,並加以整理,集中到同一個網站上,網站的名稱可以叫做“中國人權博覽”。

下面是我1998年摘編的一則案例,加了幾句議論,一直沒有能夠發表,這裏提供刪減的電子文本,以引起人們對祺生兄提出的“小六四事件”和我上面說到的同序列事件的深入思考。

血腥的政治屠殺——

1998年2月18日,安徽省固鎮縣塘南鄉張橋村小張莊死四人、重傷一人。他們是:村民代表張桂玉、張洪傳、張桂毛,張桂玉的哥哥張桂月,張桂玉十六歲的兒子張小松。兇手是“掌管小張莊全部大權”的村委會副主任和他的兒子們。政治屠殺的時間不到一刻鍾!在光天化日之下,衆目睽睽之中!

爲什麽叫“政治屠殺”?因爲張桂玉們受村民之托,要查他(們)的賬。混蛋的賬是一本混賬,混蛋當然不讓查混賬。兇手曾私設“五稅一費”,計有花生稅、煙葉稅、毛豬稅、四輪和手扶機稅、建房稅,計生撫育費。一頭豬要交45元;老房子每戶要交50元,建新房則每戶要交150~500元不等,由他(們)隨意定……他(們)依仗手中的權力,侵佔土地、魚塘、公物,狼吞公款。查他(們)的賬不合他(們)的習慣。

什麽習慣?八個字:無法無紀、專權妄爲。用一位已故大人物的話說是四個字:“和尚打傘”。

1995年4月間,婦女張朝華找兇手討要少分給她家的2分打麥場地,被打成全身癱瘓;1996年底,張洪傳也是爲了和兇手算賬,兇手把鄉里的兩位治安員叫到家裏,當面指使兩兒子將張洪全打成血人……兇手並揚言:“12個代表算我的賬,搞我,就是搞掉我,他們也沒法子過;搞不掉我他們更沒法子過,我不打死他們,也叫他們腿斷胳膊折!”

於是,“2·18”血案的原因首先可以方便地歸於殺人犯的習性了。但既爲習性,則與一定的環境有關。兇犯的習性具體的概括應當是:專制成了天經地義。專制不同於偷、盜。如果兇犯沒有權柄在手,或者雖有權柄在手,也只能按照民意運用,日積月累,何至於查一下賬便使他(們)動了歹念呢?這道理用在一國亦然。暴君對民衆的抗議第一個念頭便是鎮壓。一大一小,習性之理相通。

但是,加上沒有實行村民自治這一條,我以爲仍不能全面解釋這一血案的成因。理由是:張橋村雖無村民自治,不等於沒有村民的民主要求。事實上何止是要求,而且形成了一種壓力。例如,張洪傳、張桂毛、張家玉等人,幾年內曾不斷地向上級領導,要求清查兇犯的賬目;1997年,張家昌就曾向縣人民檢察院送過相關舉報信;張洪傳被當著治安員(保鏢?)打成血人後,村民的抗爭也並未停止,小張莊的全體黨員和老幹部及80多戶農民,先後兩次去鄉政府、5次到村支書家,強烈要求查處和查賬……老百姓還能怎樣呢?設若張橋村實行了村民自治,面對村委會腐爛掉的局面,恐怕村民們能夠做的也就如此吧!幹部們不怕開水燙,“民主”不就剩下“上訪”嗎?因此,這裏我完全有理由,將張桂玉們的死因找到村子外面去。

兇手是個惡貫滿盈的無賴,用張橋村老百姓的話講,“是個吃、喝、嫖、賭、貪五毒俱全的惡棍。”1992年5月20日,兇手即因貪污和姦污婦女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那時大概只有“寬”打)。1994年2月,兇手刑期未滿,竟混上村委會副主任。村民們素質不低,知道罪犯能當上副主任,“未經民主選舉,是由鄉、村兩級個別領導派任的。”(派任者該負何責?)前面說到兇手曾當著兩鄉治安員的面,讓兒子打人。在血案發生前三天,兇手已揚言:“殺三個:張家玉、張桂毛、張家峰。”而在前兩天的“夜裏10點多,鄉治安員陳小虎,帶人來到清賬代表張家峰家,說是要找張到鄉里去‘談話’。張家峰知道這是張桂全在搬兵抓人……拒不開門,陳小虎等只好悻悻離去。”看來,兇犯超計劃殺人與“小虎”們的表現不無關係。而“小虎”們的背後呢?犯罪學在這裏,需要先研究一下爲虎作倀的意思吧!

請看血案之後——

1,兇殺案發生後的第3天,固鎮縣有線電視臺即作出報道。報道稱,我縣塘南鄉張橋村,因民事糾紛,口舌之爭,發生了一起重大的誤殺案件。……第二天許多人自發地趕到電視臺質問,電視臺工作人員回答說,是縣裏有關領導指示這樣播放的。(洪洞縣不出蘇三案,才是奇怪的!)

2,5月7日,安徽某報在二版發表了署名“吳貽夥”、題爲“村主任一怒,四村民遭戮”的“本報訊”。這條消息開宗明義:“一名叫張桂全的村委會副主任因爲對村民的激烈言辭極爲惱火,便率領衆兒子與村民相互毆打,致使4村民死亡。”(兇殺成了制亂平暴!)……又有人自發結夥找到設在合肥市的報社編輯部,質問責任編輯:你們未做調查採訪,憑什麽做這樣的報道?責任編輯回答:稿件來自某機關,蓋有審查公章,他們未做也不需要做什麽核實便發表了。村民們要求報社幫助查出這位投稿人,以便把事情搞搞清楚。責任編輯肯定地答復可以辦得到。可是時至今日,村民們並未得到明確的答案,“吳貽夥”仍然是“無一夥”。(確實非一夥!人治的本質是窩藏性的!)

3,縣委的一位領導得知這起兇殺案的情況後,曾明確表示對案件的關心。但是當被害者家屬爲屍體火化問題去請他過問時,他卻推脫不管。特別是當有人提出這些被害者都是爲清賬而喪命後,這位領導人竟十分惱火地駁斥:清賬!誰說清賬?那全縣都在清賬,怎麽沒殺別人單殺你呢?!(處處有混賬、混蛋!)

4,塘南鄉的一些領導同志對於這個農民民主權利和減負問題,更是避之如洪水猛獸。案發當天他們就“統一口徑”把這起兇殺說成“民事糾紛”。一位副鄉長還和派出所所長一起到小張莊在被害者家屬和目擊證人中“做工作”,威脅他們不能“亂說亂講”。新華社和中央電視臺記者前來採訪,引起他們的極度恐慌。記者到達的當天,他們就連夜指派村裏的團支書去打聽記者都找了誰?是不是瞭解因清賬4人被殺的事?(看,多驚人的政治效率和混賬功能!)

5,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本案進行了一次公開審理,一次公開宣判。所謂的公審,沒有通知被害人家屬及委託代理人參加。死者家屬是從“小道消息”得知開庭而趕去“旁聽”的。他們沒有發言權,卻看到作爲被告的張桂全父子可以交頭接耳。……張桂全、張加志被判處死刑,張超偉、張餘良被分別判處無期徒刑和十年有期徒刑。這一判決可以說達到了張桂全那“數子之罪由一子承擔”的目的。但就是這樣,張桂全在聽完宣判後竟當庭大罵法官,聲言等他兒子出獄後要拿這幾位法官開刀!(真是狗咬呂洞賓!)……不知爲什麽,被害人的親屬始終拿不到法院的判決書,他們委託的律師去拿,法院還是“依法”不給。(專政主義法制的典型注腳!)

據說,賬還在查,“從清出的問題可以看出不只是張桂全一人有。這就難怪在清賬過程中,村支書、村長、村會計、組長、組會計等人一直在干擾抵制。”

但賬查得依然難。村支書還能、還敢於“不理”記者,而且是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的記者!村長還能、還敢於“謾駡”記者,攻擊新聞單位。6月18日,也即血案整整4個月之後,村長在村廣播大喇叭裏大叫:“有個別共產黨員,弄幾個臭記者來……非得治你不可!”

何止是查賬依然難,陰森可怖的殺氣還沒有退去哩!已被放出來的元兇的四兒子仍然有恃無恐地揚言:“這莊子停不長,還得有幾條人命陪著來!”

案發時,很少有人敢出場制暴;案發當天,目擊者很少有人敢於出來作證。現在記者去採訪,村民大多遠避,連鐵漢子張家玉,也在長時間被守候、窺視、監視後處處設防,心灰意冷,對記者“也只是站在田裏遙望”。這使我一下子想到電影《羌笛頌》中,那些遠避工作隊,人人自危的恐怖場面——這是一種適於專制暴政的氛圍!

張橋村不是一個孤立的村,小張莊不是一個遺世獨立的莊。希望張村張莊外面的世界不再有小虎大虎,張村張莊不再有政治血案!

最後,請讀者與我一起,向張桂玉、張洪傳、張桂毛、張桂月——默哀!並且在心中降半旗!!!(一九九八年九月十四日) 

剛剛看到焦國標先生寫給溫總理的公開信,建議總理拿出三分之一的精力來例如在天安門廣場“現場辦公”,專門接待各地來京的上訪者,爲的是“消除上訪者”。上面的血案就是由村民們上訪“引起”的,眼下已經有用“減少越級上訪考核各級官員政績”的“問責制”出臺了,臺面上的意思是要各級官員認真妥善關懷群衆利益,這樣就自然減少了越級上訪。但我有理由擔心,這反而會是一種變相慫恿各級官員壓制越級上訪的措施,很可能會導致越來越多的“政治血案”,也就是祺生先生說的“小六四事件”。

(祺生兄最後一次出獄後,尚未與通音問,順致慰問!)

2004年6月7日于南京一隅

源自《議報》(//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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