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3日訊】(大紀元記者雯迪編譯報導)一名悉尼女子以誤殺親子罪被輕判五年「良好行為觀察」。法官洛伊‧埃利斯(Roy Ellis)稱由於考慮到案件情況極其特殊,以及該女子所承受的痛苦,所以決定從輕發落。
39歲的丹妮艾拉‧稻斯(Daniella Dawes)於去年8月4日早晨,在西悉尼金斯蘭裡(Kings Langley)的家中扼死了患有自閉症的10歲大的兒子傑森(Jason)。據澳新社消息,本月2日,她在帕拉馬塔(Parramatta)地方法庭承認一項誤殺罪。
埃利斯法官向法庭指出,在婚姻破裂以及多名家庭成員相繼去世的雙重打擊下,稻斯不得不孤身照顧一個長期患有嚴重自閉症的兒子,這些給當事人帶來的痛苦與壓力終於使她崩潰,導致她在不理智的情況下犯了罪。
法官與控、辯方律師均稱這是一樁非常棘手的案件。在較早前此案的聽證會上,法庭被告知稻斯由於精神壓力長久以來患有抑鬱症,而她在案發當天曾考慮自殺。但紐省司法部門的控方律師指出,不能確定稻斯是在扼殺傑森之前就打算自殺,還是案發後出於悔恨之心而起了自殺的念頭,而二者意味著不同的殺人動機。最終,法庭以稻斯患有精神病症為由減輕其法律責任。
據紐省司法委員會(Judicial Commission of NSW)的一項調查顯示,在1994年至2001年間在紐省發生的421宗殺人案裡,有261宗屬於誤殺。在這8年裡,誤殺案的判刑期增長了33%,從平均5年零3個月增至平均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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