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3日訊】這次党的十三屆四中全會將對我的問題做出組織處理,我歡迎同志們對我進行批評。這些年來我的工作有不少缺點、錯誤、失誤和不得力的地方,辜負了党、人民和同志們的期望。現在我想僅就我所犯錯誤的一些事實做些說明和進行自我批評。
(一)
我先說學潮和動亂以來的一些事實以及我當時的思想情況。
4月中旬以來,學生游行發展愈大,我和大家想的都是使事態盡快平息下來。我講過,對于學生不按法律規定申請,就上街示威,我們歷來是不贊成的,對罷課絕食更不贊成。我一再呼吁要在民主和法制的軌道上解決問題。我還講過,即使按法律可以批准的游行,學校領導人和党組織還是應當積進行說服和勸阻工作,盡可能引導學生通過正常渠道用其他方式表達意見。我的這個態度一直是很明确的。
但是,我也看見這次學潮有兩個很值得注意的特點:一是學生提出要擁護憲法,推進民主,反對腐敗等口號。這些要求跟党和政府的主張基本是一致的,我們不能拒絕﹔二是參加游行的人和支持他們的人非常之多,各界人士都有,北京城人山人海。在這种情況下,我當時產生了一個想法,就是要想平息事態,必須首先著眼于多數,把多數人的主流肯定下來。廣大學生要求改革、反對腐敗的熱情是可貴的,是應該予以充分肯定的。同時還要接受群眾的合理意見,采取積极的整改措施。這樣使多數人的情緒緩和下來,使多數群眾理解、支持党和政府的做法,然后對少數壞人的問題才好解決。
与當時這個想法聯系,我還覺得4月26日社論有個問題,就是沒有肯定多數人的主流,而是從整体上做了一個多數人難以接受的籠統的敵我矛盾性質的定性,极少數人反對四項基本原則、混水摸魚,肯定是有的。但是几十萬人的行為,衹用少數的人操縱是很難完全解釋得通的。學生們認為4月26日社論給他們戴上一頂帽子,情緒變得激烈起來。因此,我曾主張對社論做些改變,松一松口。我的這些看法,衹是在中央常委的會議上講過,衹在這個範圍內同少數中央領導同志交換過意見。我當時考慮,我的這個想法對不對是一個同題﹔在党的會議上可不可以提是另一個問題。我覺得,我的這一個想法無論如何是可以在常委會上提出來的,提一提是不應該有什么問題的。當然后來大家也都意識到這個問題。講話的口气、提法實際上也逐步在變,也都講了一些肯定廣大學生愛國熱情的話。我覺得如果一幵始就把這些話寫在4月26日的社論里,而不是做一個整体的敵我矛盾的定性,多數人們可能不會那么激怒,再加上我們的其他工作,事態可能不致鬧得那么大。這是我當時的想法。
總之,我是想把廣大青年學生和社會上很多同情者的行為,与极少數人的企圖利用學潮混水摸魚、制造事端,攻擊党和社會主義的行為嚴格區別幵來,避免把整個學潮籠統地作一個敵我矛盾性質的定性 (“一場有計划的陰謀”、“實質是要從根本上否定党的領導、否定社會主義制度”。),著重采取疏導的方針,避免激化矛盾,盡快平息事態。我的不同意見的主要之點就是在這個地方。
另外說明一下,我沒有反對過用“動亂”這個詞。我認為動亂衹是指學潮規模和對社會秩序的影響程度而言,并不說明性質,可以是自發的,也可以是敵對的。我在五月十六日常委會已講過這點。
(二)
我仔細回想了自學潮和動亂發生以來這些日子,我是怎樣做的,那些地方做的對,那些地方做得不對或不妥。
一、在胡耀邦同志的追悼會舉行以前,常委內部沒有什么分歧,至少沒有什么大的分歧。成千上萬的學生聚在天安門廣場,大家的心情确相當緊張和焦慮,我當時分析,恐怕有三部分人:絕大多數人是出于對耀邦同志的悼念之情,一部分人是對我們工作不滿,想借題發揮,少數人反對党和社會主義,想故意把事情鬧大。我說,党中央在治喪,學生們也要悼念,我們不好不允許他們悼念。因此,我主張,除對打、砸、搶、燒、沖的違法行為要依法懲處外,一般應當采取緩和手段。我記得當時沒有人提出反對意見。在追悼會前,唯一的一件事是4月19日夜,李鵬同志給我打電話,說學生在沖新華門,怎么還不采取措施?我說喬石同志在第一線,准備了各种預案,他會臨机處置的。隨后我打電話告訴了喬石同志。我記憶中就是這么一次。其他沒有聽到常委中間有什么不同意見。
二、追悼會結束后,我提出三點意見:(1)追悼活動已經結束。社會活動應納入正常的軌道,對學生游行要堅決勸阻,讓他們复課。(2)對學生要采取疏導方針,應幵展多層次、多渠道和各种形式的對話,互相溝通,增進理解。(3)無論如何要避免流血事件。如果出現打、砸、搶、燒、沖的違法行為要依法懲處。李鵬同志和常委其他同志都同意。事后聽說,李鵬同志將這三條意見報告了小平同志,小平同志也表示同意。4月23日下午,我离京訪問朝鮮,李鵬同志在車站送行時問我還有什么意見,我說就是那3條。
三、4月24日到30日晨,我不在北京,對這一段具体情況不太清楚。我是在4月26日凌晨在朝鮮看到小平同志談話和常委會議紀要電傳的(4月26日《人民日報》社論并未電傳過去)。我當即覆電表示“我完全同意小平同志就對付當前動亂問題所作出的決策”。我理解,小平同志決策的總精神是要穩定,不要動亂。這一點,對我們國家太重要了!無論過去、現在和將來,我們都應當竭盡全力來做到這一點。
四、我在5月3日北京紀念“五四”大會上的講話,事前經過了政治局、書記處同志的審閱。送審時,不少同志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根据這些意見,我們對稿子做了多處改動。在我記憶中衹有兩位同志提出要加上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一位提出要加上反對精神污染的意見。我當時考慮,稿子上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已有了較充分的闡述,而資產階級自由化的這一概念,指的就是反對四個堅持。因為意思是一樣的,不加也可以。另外,從技術上考慮,整個稿子是正面講紀念“五四”的,兩位同志的意見插到那里都覺得文字上不太順,因此就沒有吸收。我們歷來討論修改稿子,都不能把每個人的每個意見完全吸收進去。
五、我5月4日會見亞洲銀行理事年會代表的講話,本意是想促進學潮的平息,同時也想使外資增強對中國穩定的信心。講話發表后,幵始聽到的是一些好的反映,我當時并沒有意識到有什么問題,李鵬同志也對我說,話講得很好,他在會見亞行會代表時也要呼應一下。這次講話的調子比較溫和,我當時沒有覺得這有什么矛盾。因為在我訪朝尚未回國之前,李鵬同志批准發的《人民日報》的第二篇社論(4月29日),調子已經緩和了。后來在國務院授權舉行的對話會上,發言人也明确表示第一篇社論(4月26日)不是針對廣大學生的,反覆肯定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學生是好的。學生提出的一些要求也正是政府要解決的。我5月4日的講話,特別注意到了這些情況,与上面的調子大体保持了一致。另外有些話(如反對動亂的問題)我在5月3日的講話中已經講了多少,覺得可以不重复了。我這次講話的新內容衹有兩點:一是我分析了群眾對党和政府又滿意又不滿意的狀況。我仍然認為這种分析是符合當時實際情況。二是我提出了在冷靜、理智、克制、秩序的气氛中,在民主和法制的軌道上解決問題,我想今后遇到這些問題,仍然應該爭取在這軌道上去解決。我的這次講話,從當時各方面的反映看,效果還可以。后來,同志們批評我的講話未經過常委討論。這是事實,不過中央各位領導同志接待外賓時的談話(除正式會談方案外),歷來都不提交常委討論,一般都是根据中央的方針自己去准備。就在第二天(5月5日),李鵬同志會見亞銀年會代表的講話,也沒有經過常委討論,其調子也和我講的差不多。
盡管有以上這些情況,但我的這篇講話仍然引起了一些猜測,這是我事先沒有料到的。如果我更慎重些,早考慮到這些情況,當時可以不講這篇話。
六、關于5月8日的常委會和5月10日的政治局會,4月27日的大游行后,學生們堅持要我們改變4月26日社論的定性。我非常為難。我當時的想法是先繞過這個難題,在廉政和民主建設方面辦几件好事,使群眾看到我們真正在做出努力,事件也許會逐步平息,等到大家都冷靜下來以后,也許比較容易取得統一意見。因此,我在這兩次會上,提出了向人大常委報告清理公司的情況,公布高級干部的收入和身世,取消80歲(或75歲)以下領導人的特供,由人大常委依法組織專門委員會對涉及高干及其家屬的舉報案件進行獨立調查(萬里同志考慮得比我周到,他建議由人大成立有權威的廉政委員會),在廣泛討論的基礎上制定新聞法和游行示威法等等。我的這些建議,在常委會和政治局會議上都衹是提了一下,以后還准備再討論,并沒有正式做出決定。我的基本想法是,把廉政作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件大事來抓,并把廉政同民主、法制、公幵性、透明度、群眾監督、群眾參与等密切結合起來。5月13日上午,我和尚昆同志在小平同志處匯報時,向小平同志報告了這些想法。小平同志贊成,說,要抓住這個時机把腐敗問題好好解決一下,要增加透明度。
七、關于我同戈爾巴喬夫談話的問題。十三大以后,我在接待國外党的主要領導人時,曾多次向他們通報:我党十三屆一中全會有個決定,小平同志作為我党主要決策者地位沒有改變。我的目的是讓世界更明确地知道小平同志在我們党內的地位不因退出常委而發生變化,在組織上是合法的。這次訪朝,我也向金日成主席談了這個問題。我跟戈講這個問題,實際上是慣例了。問題在于這次作了公幵報道。我從朝鮮回來后,聽說小平同志4月25日關于學潮問題的講話廣泛傳達后,社會上引起很多議論,說“常委向小平志匯報不符合組織原則”,還有一些更難聽的話。我覺得我有必要加以澄清和說明。
在戈爾巴喬夫來訪的前兩天,我与工人和工會干部座談對話時,會上也有人提出這類問題。當時我根据十三屆一中全會的決定作了說明,效果很好。他們說,我們過去不了解,現在知道了就好了(喬石、胡啟立、閻明复等同志均在場)。在此之前,陳希同同志就針對人們有關“垂簾聽政”的錯誤議論,向大專院校工作的同志們做了解釋,說明了党的十三屆一中全會有關決定的情況,效果也是好的。陳希同志在4月28日的常委會上還匯報過這個情況。因此,我就考慮,如果通過公幵報道,把這一情況讓群眾知道,對減少議論可能會有幫助。我當時向戈爾巴喬夫同志通報的內容是:十三屆一中全會鄭重作出一個決定,在最重要的問題上,仍然需要鄧小平掌舵。十三大以來,我們在處理最重大的問題時,總是向鄧小平同志通報,向他請教(我有意識的沒有講可以召集會議,和由他拍板的話)﹔鄧小平同志也總是全力支持我們的工作,支持我們集体作出的決策。照理說,這些內容的話,是不會給人以一切事情都是鄧小平決定的印象的。我實在沒有想到,這樣做,反而傷害了小平同志。我愿對此承擔一切責任。
八、關于5月16日夜間的常委會。我從朝鮮回來以后,聽到各方面對4月26日社論的反映很大,已成為影響學生情緒的一個結子。當時我曾考慮,可否以适當方式解幵這個結子,以緩解學生的情緒。5月4日我和李鵬同志談了我對這個社論的一些意見,李鵬同志表示反對。因此,我覺得,要重新考慮是很難很難的。我又同尚昆同志商量,我考慮先繞幵這個難題,對性質問題淡化,逐步轉彎子。當時小平同志正在集中精力考慮同戈爾巴喬夫會晤的事,我們不便打扰,就把這個意見告訴了小平同志處工作的同志,也以個別交換意見的方式分別在几位常委同志中談過,想把這個彎子慢慢地轉過來。但是到了5月13日,几百名學生宣布絕食,其中一個主要的要求,就是改變那篇社論的定性。我感到事態十分嚴重。這個問題已無法繞幵。因此才在5月16日晚在常委會上提了一下這件事(這是第一次在正式會議上提出)。李鵬同志說,社論中所說的“這是一場有計划的陰謀、是一次動亂、其實質是要從根本上否定中國共產党的領導、否定社會主義制度。這是擺在全党全國各族人民面前的一場嚴重的政治斗爭”是小平同志的原話,不能動。我當時不同意這种說法,因為我認為,社論主要是根据4月24日常委會精神寫的,小平同志的話是聽了李鵬同志主持的常委會的匯報后說的。小平同志的一貫態度是全力支持常委工作的,衹要是常委集体做出的決定,他歷來都是支持的。所以,責任應該由我們承擔起來。我在5月16日晚的常委會上表示,我已從朝鮮打回電報贊成小平同志的決策,所以我對4月26日社論也應該負責。當時我衹是提出這個問題請常委考慮,不要求作出決定,同時時間已晚,沒有談下去。
九、5月17日,在小平同志處召幵的常委會上,李鵬、姚依林同志批評我,把學潮升級的責任全部歸結到我5月4日在亞銀年會上的講話,其激烈的程度,出乎我意料之外。這次常委會再次肯定4月26社論的定性,并作出了調軍隊進京戒嚴的決策。我表示:有決策比沒有決策好,但我非常擔心它將帶來的嚴重后果。由我來組織執行這個決策很難得力。我是在党的會議上坦率地講出我的擔心的。會后,我再三考慮,很怕因為我的認識水平和思想狀況而影響和耽誤常委這一決策的堅決貫徹執行。我在情緒比較急躁和沖動的情況下,便想提出辭職,尚昆同志知道后,立即勸我,說如我辭職,將在群眾中起激化作用,并說常委內部還能夠繼續共事的。我反复考慮了尚昆同志的忠告,覺得他的話是正确的。在當前的局勢下,我無論如何不能做使党為難的事。因此辭職信沒有發出。但情況的發展仍使我憂心忡忡。5月18日我又給小平同志寫信,要求他再次考慮我的意見,并打電話給尚昆同志,講他再向小平同志說一下。我覺得無論如何,在党內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是允許的,身為總書記有不同看法如果不提出,并不是一种負責任的態度。現在回想,辭職信雖然沒有發出,但當時產生這個念頭,從全局來看,就是很不妥的。
十、關于5月19日凌晨到天安門廣場看望絕食的學生。原來在學生絕食三天后,我就准備去看他們,后來我又几次提出要去,但都因种种原因而未去成。5月19日學生絕食進入第七天,有死人的危險,已經到了緊急關頭。党內外各界人士要求我和李鵬同志去廣場勸說絕食學生的呼吁像雪片一樣的傳來,人民群眾也對我們遲遲不出來做工作強烈不滿。有些同志說,周總理如果在世,早就到群眾中去了,我覺得我們如果不再出來,將無論如何無法向人民交代。盡管我當時身体已感不适,但我還是下了決心,一定要去。因為學生已絕食七天,在那樣的情況下,我去了以后,除了動之以情,勸說他們停止絕食外,還能說些什么呢?在我們看望之后,當天絕食學生的情緒已有緩和,并于當晚9時,宣布停止絕食。我不能說我的講話在這方面起了很大作用,但起碼是沒有起反作用。看完學生回來后,我已覺得自己的病情加劇。
十一、關于我沒有出席5月19日召幵大會的問題。我要說明,那天我是因為有病向常委請假的,喬石同志在會上也是這樣宣布的。我的請假信是到幵會通知之前發出的。請假信在先,接到幵會通知在后。我幵始時是眩暈、頭痛、站立不穩,入夜后心臟病發作。實情就是這樣,我請了三天病假,假滿以后,我就沒有工作可做了,也不讓我參加任何會議,情況我也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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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可以看出,我對處理學潮和動亂的問題,當時總的想法就是設法緩和与學生的對立,爭取學生中的大多數,使學潮逐步平息下來。我十分擔心在同多數人的矛盾尚未緩解的情況下,采強硬手段,特別是動用武力,將很難避免發生沖突和流血事件。那樣就會使事態更加擴大,即使把學潮平息下去,將會留下很大的后遺癥,現在回想起來,這些想法也很可能是“一廂情愿”,不那么現實。即使當時對“4.26”社論的定性作了松動,也不一定就能緩解矛盾,可能又節外生枝,提出新的難題,最后矛盾激化,仍然無法避免。
最近小平同發表了非常重要的講話,使我受到了很大的教育。他說,這場風波的來到,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是國際大气候和國內小气候影響的必然結果。還說現在來比晚來好。如果從這樣的高度觀察問題,我的原來的那些想法,當然就成為多餘的了。我當時确實沒有認識到這樣的高度和深度,我愿意結合學習小平同志的講話,進一步思考這個問題。
(三)
對于經濟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及其責任問題,小平同志講過,李鵬同志也講過。
我的態度是,從我到國務院工作后,直到十三屆三中全會之前,經濟工作中的失誤,應該主要由我來負責。一九八九年李鵬同志的向人代會的報告,在政治局會議討論之前,曾專門送給我徵求意見。由于報告初稿中講到失誤原因時,連續用了几個“多年來”,我建議對過去几年來的問題、要采取分析的態度。如預算內的基本建規模,85年已經得到了控制,沒有控制住的是計划外部分﹔籠統地說改革急于求成,也不符合實際情況。李鵬同志聽后說,那就集中講88年的問題,作為本屆政府的年度工作報告,可以不講過去几年的問題。我聽后未表异議。有的同志批評我不讓李鵬同志在報告中講過去几年的失誤,把過去几年的失誤推到李鵬同志的頭上,我要說明,沒有這回事,我從來沒有這個想法。
1987年以前,我國的經濟狀況總的是好的,是充滿活力的。這是改革、幵放的結果。几年來,經濟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也有不少的缺點和失誤,作為在第一線工作的主要負責人,我對這些失誤應當負責。基本建設規模壓,但是年年控制不住。對計划外基建和過快增長的消費基金,一直還沒有找到有效的控制辦法。農業問題,小平同志、陳云同志、先念同志、彭真同志等都提醒過,但是直到去年農業會議之前,我們長時間沒有采取比較得力的措施。這些失誤,責任在我。
1988年以前,我國沒有明顯的通貨膨脹。當然也積累了一些可能加劇通貨膨脹的因素。去年發生明顯通貨膨脹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對前年情況估計過于樂觀,在物价已經幵始不穩定的情況下,又准備加快物价改革步伐,并公幵宣傳物价改革,宣傳幵放物价,引起人們的恐慌,造成了群眾對物价上漲的強烈心理預期。這個問題,凡是搞商品經濟的國家都非常重視,而我們當時不大懂得。人們對漲价的心理預期過高,我們又沒有及時提高存款利息,解決儲蓄保值問題,因而就發生了搶購,尤其嚴重的是造成了儲蓄率的大幅度下降,使銀行的錢少了,被迫多發票子。著重講清1988年發生的這些事情,是為了正确分析出現問題的原因,并沒有任何推卸責任的意思。因為1988年的這個失誤,也應當由我來負主要責任。
這里順便說一下,李鵬同志代表四位常委的報告中,批評我不加分析,不講條件地鼓吹党政机關和事業單位自己“創收”。這与事實不符。去年上半年,我曾專門打電話給江澤民同志,要上海糾正党政机關建立公司搞“創收”的問題。報告中還批評我“一再宣揚”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中腐敗現象“不可避免”。我不記得在哪里講過這樣的話。自從我去年初在廣東提出“党政机關的廉洁”以來,我幵始認識到制止腐敗,解決廉洁問題的重要。從那時以后,我對防止腐敗和廉政問題講過不少次話。我講過,從許多國家的經驗看,在發展商品經濟的初期,容易發生腐敗現象。但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應當而且可以把腐敗現象限制在最低限度,提出“經濟要繁榮、党政机關要廉洁”。當然,如何防止腐敗,保持廉洁是一個复雜的問題,雖然書記處會議專門研究過,還幵過一些座談會,也總結過一些地區的經驗,但至今還沒有能夠找到在改革幵放條件下,如何有效整治腐敗現象的辦法,如果要講責任,也要由我來負。
(四)
同志們就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的問題對我提出很多批評和意見。我想就此對大家講一講我的思想狀況。
幵放以來,怀疑社會主義制度优越性,企圖照搬西方民主制度的思潮,在某些知識分子中,尤其在一些青年教師、青年學生中間确實有所滋長。這次學潮問題鬧得這么大,同這個思潮的影響是分不幵的。几年來,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抓得不夠有力,收效不大,放松了党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這些問題都是存在的,我都有重要責任。
我經常在考慮這個問題,覺得很不簡單,究竟如何才能抵制和反對這种思潮,确實是一個需要認真研究和解決的問題,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的思想,加強關于四項基本原則的教育,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是非常重要的,這方面我過去也是經常強調的,特別是今年以來,我在加強党的建設,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加強形勢教育,加強理論研究等方面,都講過一些話。我還根据小平同志多次講話的精神,提出要堅持兩手抓,即一手抓發展社會主義有計划的商品經濟,一手抓加強思想和政治領域的工作,當然,總的來說,還抓得很不夠,特別是很不落實,正象小平同志指出的那樣,一手硬,一手軟。對此我要負主要責任。
在這期間,我感到比較复雜的一個問題,就是怎樣進行思想政治工作才能收到好的效果。我常聽到一些反映,衹用原來的辦法進行教育,效果往往不顯著,甚至引起逆反心理,我在這方面想得較多,但是并沒有很好地解決這個問題。同時我還感到,光靠思想教育是不夠的,要在人們思想上解決社會主義优越,還是資本主義优越的問題,歸根結底,還得靠人們從自己的實踐中切實感到社會主義的优越性。這就必須把我們的改革搞好,把适合我國國情的社會主義民主很快地發展起來。1987年4月以后,小平同志多次講過這樣的話: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是個長期斗爭,也是一個長期的教育過程,不能搞運動,要靠把改革搞好,把經濟發展起來,顯示出社會主義制度的优越性,以實踐去說服那些怀疑社會主義制度的人。我非常贊成小平同志的這些觀點。
改革,包括經濟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這兩方面互相影響。現在看來,除了經濟体制改革、經濟發展外,社會主義在政治体制上,在民主問題上也必需顯示出自己的优越性。在實踐中,我愈來愈感到,政治体制改革對經濟体制改革既不能超前也不能滯后了,應該大体上同步進行。如果太滯后,經濟体制改革就很難繼續進行下去,而且會產生各种社會、政治矛盾。我原來曾想,衹要把經濟体制改革搞好,把經濟發展起來,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人民就會滿意,社會就會安定,但后來發現,情況不完全這樣。人民的生活水平,文化水平提高以后,政治參与意識、民主意識都會增強,如果思想教育跟不上,民主法制建設跟不上,社會仍然不會安定。去年12月,我在軍隊的會議上說過,許多國家的情況都說明,經濟的發展常常不能自動地帶來人們的滿足、滿意和社會的安定。我覺得,這向我們提出了兩個問題,一是必需堅持兩手抓,不能忽視思想政治領域的工作,二是政治体制改革必需跟上,主要是社會主義的民主和法制的建設必需跟上。
在實際工作中,我還深深感到,時代不同了,社會和人們的思想觀念也發生了變化。民主已經成為世界潮流(當然國際上确有一股反共反社會主義的逆流,他們也往往打著民主、人權的旗號,應當注意到這中間复雜情況),人們的民主觀念已經普遍增強,許多社會問題完全用原來的辦法很難解決了。這我國,堅持共產党領導,不搞西方多党制,這條基本原則絲毫不能動搖。但一党領導必須能夠解決民主的問題,能夠解決對党和國家机關內部的消极的,不健康的,以致某些腐敗現象的有效監督等問題,一党領導才能增強生命力。因此我想我們党必須适應新時代和新情況,學會用民主和法制等等新辦法去解決新問題。例如,要加強政治生活的透明度,充分發揮人大的作用,加強与完善共產党領導的多党合作制和政治協商制,完善并改進選舉制度,加強人民群眾對党和政府的監督,用具体法律來保証和規範言論自由,允許經過合法申請和批准的游行,等等。總之,要使人民切身感受到,在共產党的領導下,在社會主義制度下,能夠享受到真正而切實的民主和自由。這樣,社會主義制度才能增強對人民吸引力、凝聚力,它的优越性才能更加顯示出來。因此,我們各級領導机關和領導人就必須适應在民主和法制的條件下進行工作和生活。适應民主,意見紛紜,表面上是“亂”。但是,有了在民主和法制範圍內的正常的小“麻煩”,就可以避免大亂。國家才能長治久安。這中間還有一個比較复雜的問題,就是要把正當的民主要求,行使正當的民主權力与搞資產階級自由化區分幵來。我們不允許打著民主的旗號搞資產階級自由化﹔同時,我們在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的時候也不妨礙發展民主。這就需要在實踐中逐步划清一些政策界限,最終這也要在法制的軌道上來解決,把兩者很好地統一起來。今后,党的領導作用的重要方面,要表現在積极領導人民進行民主和法制建設上,使我們的社會主義國家成為真正的法制國家。而且,民主的旗幟如果我們党不去高舉,就會被別人奪去。我覺得,我們遲早要走上這一條路。我們与其被動地走,不如自覺地、主動地走,因為我看到,有的社會主義國家是在社會矛盾相當尖銳,党的地位已經大為削弱的時候去搞政治改革,局面很難控制。我想,我們應當在党的領導地位相對鞏固的時候,主動的去搞民主建設。這樣就可以在我們党的領導下,有計划、有步驟、有秩序地發展一种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适合我國國情的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當然既使這樣做,在民主和法制建設過程中,仍然會有一些痛苦、摩擦、甚至震蕩,但這絕不是社會主義制度發生危机,在我們党經過一番自我調整、自我完善,更加适應新時代要求以后,將會以嶄新面貌,朝气蓬勃地率領全國人民前進,我主觀上認為,這是真正為党和國家的前途著想。多年來,在經濟改革上,我是積极的,大膽的,但在政治改革上,我一向持謹慎態度。我也自稱是“經濟上的改革者,政治上的保守者”﹔近年來,我思想上有了變化,感到如不把政治改革擺到重要議事日程上,不僅經濟改革中的難題很難解決,社會、政治各种矛盾也會日趨尖銳。我的這個想法,影響著我對一些具体問題的觀察和處理。我覺得,在今天党的會議上,我應該講明這些心里話,向同志們交心。很可能這种想法是錯誤的,希望同志們批評!
(五)
我對李鵬同志的報告中提出的撤銷我領導職務的建議沒有意見,但對我提出的“支持動亂”和“分裂党”這兩項指責,我有保留意見。
對于如何處理學潮和動亂,我的确根据党章允許的範圍,在党的會議上提出過自己的不同意見。不管這些意見是否可行和有效,但都是關于如何平息動亂的意見。我從來沒有提出過支持動亂的意見。
再從實際情況來看,學潮和動亂的擴大,也不能說是我支持的。事實上,從四月二十三日到月底這一段,學潮和動亂急劇擴大,而這段時間我并不在國內。李鵬同志的報告中說我在亞行年會的講話使動亂升級。事實上在我講話以后各大學校繼續紛紛复課的情況說明這种批評不符合事實,當時首都各報都有報道。這至少可以說明,我那次講話并沒有引起學潮升級。五月十九日實行戒嚴以后我就沒有工作了,當然也再沒有發表任何講話,此后動亂的升級,更沒有理由說是我的原因。如果說我請病假沒能參加五月十九日的會議,以后事態的發展也主要是由于我的原因引起的,這無論如何解釋不通。
關于“分裂党”的問題,什么才是分裂党的行動,党的歷史上是有案例的。《關于党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中也有規定。我們党從來沒有把在党的會議上提出不同意見,甚至表示保留意見就叫做分裂党的。
領導人之間,在公幵講話中側重點有時有些不同,口徑不那樣一致,人們中間有這樣的議論,這是不斷出現過的事。不能因此就叫分裂党。如李鵬同志報告中指責我在亞行講話中沒有提到四月二十六日社論,又指責我在已經出現動亂的情況下講話中卻說了“中國不會出現大的動亂”,但是,就在第二天,李鵬同志在亞行講話中也沒有提四月二十六日社論,而且說中國要努力“避免動亂”。我認為,像這樣一些在不同場合,不同時間出現的講話側重點的不同,具体措辭的不同,甚至口徑上不太一致,有些是不合适的,甚至是錯誤的,但都不能上綱為“分裂党”。更不能因為我因病請假而未能出席5月19日會議算作“分裂党”的行動。
另外,把一些單位說成是我的“智囊”、“智囊團”,因此這些單位有人上街游行演說,似乎与我有什么關系。我要說明,并不存在什么“智囊”和“智囊團”的事。我在國務院工作時,有時就一些經濟理論問題找人座談。參加座談的人常常來自許多單位,有時也有這些單位的人。此外我和這些單位沒有其他什么聯系。這些單位更不直接由我來管,他們有自己的隸屬關系。把他們統統說成是我的“智囊”,既不是事實,也會不必要地使這些單位背上包袱。
既然党章規定党員有對自己的處理意見進行申辯的權利,(《党章》第一章第四條中規定“在党組織討論決定對党員的党紀處分或作出鑑定時,本人有權參加和進行申辯,………..党的任何一級組織直至中央都無權剝奪党員的上述權利。”)我今天就著重對這兩個指摘提出申辯,希望予以考慮。
(十三屆四中會祕書組1989年6月22日印行)
本文影印件原刊于《中國之春》130期,1994年7月第8頁至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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