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6日報導】(中央社台北27日電)在網路上發表「論顛覆政府是合法的」等二十六篇文章的湖北民運人士杜導斌,11日被湖北孝感市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杜導斌認為法庭判決斷章取義,已向高院提出上訴。
香港明報引述杜導斌的上訴書內容指出,一審法庭查出的主要誹謗證據有六句話,這僅是他多達一百五十餘萬字網路文章中的極小部分,將不同文章中的隻言片語連綴起來分明是斷章取義,不足以證明他是故意的。杜導斌向湖北高院上訴的內容強調,公民言論自由權的行使不會危害國家和社會安全,也不會損害國家和社會利益,這一點已在國際法和中國憲法中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