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瞎了眼的老婦人,請來一位醫生醫治,兩人訂下一個合約,如果醫生治好她的眼,便可以得到一筆錢作為報酬。如果醫不好,一點東西也不給的。
條件既已訂好,醫生便時時用藥膏敷在她的眼睛上。但是他每次來看她時,總是順手帶走一些東西,漸漸的將老婦人的一切財產都偷走了。當醫生已經偷得夠了,也將老婦人給醫好了,便向老婦人要那一筆應允過的報酬,那老婦人恢復了她的視覺時,卻看見屋子裡的東西己經空空如也,就什麼也不給他。
醫生堅持著他的合同,而她仍舊拒絕。因此只好將她傳喚到法庭,老婦人在庭上說:「這個人在這裡所說的話,都是真實不假的。因為我曾答應過他,只要我的眼睛能夠復明,便給他一筆錢;但是如果我仍舊瞎著眼,我卻是什麼也不給的。
現在他說:「已醫好了我的眼睛」,可是我確信我仍舊瞎著;因為在我眼睛瞎了的時候,我還能夠看見屋內的各種動產和值錢的東西;現在他雖然說已經醫好了我的瞎眼,可是我在屋子裡,卻反而看不見任何一件東西啊。
編者的話:老婦人的這番話,對那位自以為聰明的醫生是很大的諷刺。現今社會也常出現這樣的荒唐事!而真正的一名好醫生,他不但要醫術精湛,更可貴的是他要有慈悲為懷、不計報酬的醫德,才是值得信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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