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4日訊】除西藏外,全國都發生了遊行示威
六月初,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在內部公佈:五月份全國除西藏外,都發生了遊行、示威、請願活動,包括257個地級市和792個縣。
和過去一樣,此次公佈遊行示威情況時,照例給暴力鎮壓預先埋下伏筆:在少數地區,有少數敵對分子利用政府部門,幹部的失職、瀆職、違紀、違法行徑和社會上各種訴求、民意,甚至民憤,進行操縱、煽動,擴大事態,轉化矛盾的性質。
對遊行、示威、請願規模的定性
四月初,開始實施了對遊行、示威、請願人群的定性:凡三十人以上為組織性,一百人以上為規模性,五百人以上定為小規模性﹐二千人以上為中規模性,五千人以上為大規模性;在直轄市、省會市及經濟特區,凡有佔本地區人口百分之五以上的市民參加某主題的遊行、示威、請願,就列為「突發性事件」或「特大規模性」。
最新指今:上報時限
最新指令:遊行、示威、請願活動三十人以上的,在十二小時內,向省級部門報告備案,四十八小時內向中央遞交報告,並要有初步原因檢討;一百人以上的,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中央報告;五百人以上的,須在十二小時內向中央遞交報告,省市有關領導人要親自到現場瞭解、勸導、處理,力求避免事件惡化;五千人以上的,須在二小時內向中央報告,後每二小時遞交發展情況報告,省市主要領導人要親自到現場瞭解、勸導、處理,全力設法緩和現場矛盾,必須避免場面失控和衝突;發生突發性事件及特大規模性遊行、示威、請願的情況,必須第一時間向中央遞交報告,省市黨政主要領導要親自到現場指揮、處理。有關方面、公安、武警一律停止休假,維護社會正常秩序,保衛電、水和電台、空港、銀行等重要設施和部門。
五月各省區上市遊行、示威、請願基本情況
二OO四年五月,全國遊行、示威、請願活動,統計有1548000多人次,各省(區)、直轄市的基本情況如下:
省(區)﹑直轄市 發生次數 參加人數
北京市 11﹐ 800
天津市 22﹐ 2600
河北省 148﹐ 62000
山西省 212﹐ 114000
內蒙古 35﹐ 8400
遼寧省 125﹐ 74600
吉林省 47﹐ 21300
黑龍江88﹐ 62400
上海市 17﹐ 2800
江蘇省 164﹐ 55000
浙江省 78﹐ 38200
安徽省205﹐ 140000
福建省 57﹐ 12200
山西省176﹐ 46000
山東省215﹐ 54400
河南省317﹐ 217500
湖北省 184﹐ 162100
湖南省 211﹐ 134800
廣東省 149﹐ 47500
廣西壯族自治區 91﹐ 16600
海南省27﹐ 3200
重慶市 48﹐ 26500
四川省 178﹐ 104000
貴州省 77﹐ 18300
云南省 87﹐ 36200
西藏自治區 無紀錄 無紀錄
陝西省192﹐ 72400
甘肅省28﹐ 2700
青海省 37﹐ 5800
寧夏回族自治區 29﹐ 2600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67﹐ 3400
(其中列為規模性的有1050多次,中規模性的有1130多次,大規模性的有 22次,發生衝突造成流血、毀壞車輛及建築物的有49次。)
2004年6月動向雜誌(//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