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4日訊】中國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披露,原國家電力公司領導班子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使國家損失了七十八億四千萬元。六年來該公司向國家少報七十八億元利潤。
中新社06月23日報導﹐受國務院委托,李金華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了審計署對原國家電力公司領導班子進行了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對該公司總資產的七成進行了審計。
領導失策損失78億
在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方面,審計署抽查該公司投資、借款、擔保、大額采購和重大股權變動項目六千八百一十八個,有損失或潛在損失的項目六百三十一個,金額七十八點四億元,其中因個別領導人違反決策程序或擅自決策造成損失或潛在損失三十二點八億元。例如,九四至九六年,北京供電公司趙姓總經理擅自為北京一家後來瀕臨破產的公司作擔保,令該北京供電公司損失四億五千七百萬元。
國有資產流失45億
經審計還發現,原國家電力公司損益不實比較嚴重。該公司二00二年決算報表反映當年利潤總額為二百一十五億元,經審計确認應為二百四十七億元。一九九八至二00四年,累計少計利潤七十八億元。該公司國有資產流失四十五億元,其中,因違規處置資產、通過關聯交易讓利,造成國有資產向三產企業流失二十九點七億元;因違規對外投資、借款、擔保以及其他違規違紀問題,造成損失十五點三億元。
李金華還說,該署還查出原國家電力公司十二宗個人經濟犯罪案,金額十億元。原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林姓副理事長(副部級)以權謀私,其女儿、女婿等在承包電力工程、向電力單位供貨中暗箱操作,弄虛作假,非法牟利八千三百万元。林某等三十五人已被逮捕。(//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