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趙子法報道) 北京女律師倪玉蘭,拍攝強拆現場被公安毒打致殘拘留判刑,她說在獄中一年能夠大難不死,全賴善良的法輪功弟子的照顧。
對比倪玉蘭慘案前後的照片,從聰慧美麗的女律師形象到不能自己坐起、需要靠雙拐移動寸步的上訪女士……,慘痛遭遇令人長嘆。
強拆現場雖然還有一個警察在錄像,律師倪玉蘭卻因為拍攝照片被新街口派出所所長謝立國在內的八個警察經過15個小時的毒打,致殘終生 |
但是,她屢遭毒打,長期入獄,仍然不向暴力政府低頭,錚錚鐵骨令警察們也不得不稱呼倪玉蘭為“江姐,江雪琴”。
造成這個慘案的原因是什麼?我們為此採訪了失去了健康和工作現在是一位上訪女士的倪玉蘭,她說:“這個政府不遵守法律違法亂紀,所以當我要求他們遵守法律的時候,他們就怒火萬丈,向我下黑手。在中國這麼大個土地上,這個政府這麼無法無天!我一定要討還一個公道,我們要向世界人民呼籲:中國是沒有人權的,這個政府借著奧運,想怎麼搶奪老百姓的財產就怎麼搶,一口價,你不給,他們就打你、拘、判,卑鄙無恥,整個不是叫人民政府,叫『流氓政府』。”
※正直律師履行天職 公安蓄意毒打拘留
倪玉蘭,今年43歲,從事律師職業18年。因為北京西城區政府對拆遷賠償感到不合理的居民房屋強行拆遷,被拆遷戶趙申(音)邀請左鄰右舍和倪玉蘭等看政府如何強拆,希望他們作個人證。
2002年4月27日,倪玉蘭為了避免被拆遷辦看見躲在人群中偷偷拍照強拆現場時,卻被兩名政府拆遷人員發現,他們把她推倒在地並搶走了她的相機,曝光了膠卷,西城區政府強拆人員叫來公安,命令公安們把倪玉蘭拖到新街口派出所裏。
強拆現場警察林立,警察拉起警戒線,不許一般人入內,保障強制拆遷(編注﹕不是文中提到的倪玉蘭拍攝的強拆現場) |
公安拖著倪玉蘭進到了派出所,轟走了當時辦公室裏的所有保安人員,副所長趙玉經(音)把倪玉蘭五花大綁扔在地上以後,所長謝立國、卞衛東、程光遠、張研文(音)、楊林(音),石建星(音)等八名公安每人一個部位一邊對她拳腳相加,一邊罵道:“讓你他媽的多管閑事。” 倪玉蘭痛苦的發出高聲慘叫。
記者:“請問八名警察使用什麼器械打您?”
倪玉蘭:“他們不用器械,他們都是經過訓練的人,他們用腳踢,用胳膊肘鑿,我的大腿根和小便的部位都讓他們給損傷了,大腿根的筋被他們弄斷了一根,小便尿血。他們讓你傷了,還說不出道不出來,特別流氓。”
打了十五個小時後到次日淩晨三點,倪玉蘭已經大小便失禁,數次昏迷不醒,公安以倪玉蘭『照相』、在派出所被打時發出高聲慘叫給她扣上『大嚷大叫』、公安們還編造受刑中的倪玉蘭『踢打警察』判她拘留處分10天,這時,倪玉蘭已經殘廢不能行走,拘留10天到期公安不放人繼續拘留,據有關人士分析:公安們恐怕她受傷未愈出去帶傷申冤,他們等到她的傷處變為舊傷後才放人,結果總共拘留她75天,拘留的全部過程,她沒有得到公安任何拘留處分的書面證明。
在拘留期間,公安還意欲斬草絕根,將倪玉蘭關進精神病醫院以圖一勞永逸,他們聲稱倪玉蘭有精神病,偷偷給倪玉蘭作精神鑒定,因為精神病鑒定結果說倪玉蘭是正常人,公安最終不得不釋放了倪玉蘭。
這時她已經落下了殘疾:左腿不能彎曲行走,頸部腰部和左前胸嚴重變形,胸前鼓出個包,躺在床上時需要人的扶助才能坐起。
※巾幗意堅不讓須眉 寧為玉碎不為瓦全
在倪玉蘭釋放後,她向各個部門反映冤情,沒有得到公正處理反招政府追究倪玉蘭的責任。
從2002年8月開始,倪玉蘭向更高級的行政上告冤情,開始了她險惡的上訪歷程。
2002年9月27日,在倪玉蘭向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反映新街口派出所施行酷刑時,新街口派出所二十六七歲的警察劉俊傑、三十多歲的警察閆修建各自提起她的頭部和腳部,往地上多次墩她,他們活生生的摔斷了倪玉蘭的尾骨,並且將她關押判刑。
倪玉蘭說:西城區檢察院捏造證據,採用架空的證人作偽證,西城區法院在不通知本人、沒有律師的情況下對倪玉蘭進行審判,法官米德志以”妨礙公務”的罪名判處倪玉蘭有期徒刑一年,這期間她飽受折磨,出獄後,1米65的人,從標准體重100斤瘦到70多斤。
警察還搜走倪玉蘭包裏的600元錢和一個金戒子,倪玉蘭錄的警察違法辦案的錄音帶、筆記本,材料等,倪玉蘭說:“他們隨便拿走你的東西,比如這個錢和金戒子,他們根本就不給你登記,據為己有,你憑什麼拿這些在押人員的財產啊,他們有什麼權利?”
因為殘忍有功,新街口派出所警察劉俊傑還獲得去外地旅遊的獎勵。倪玉蘭說:“這都是他們的所長唆使下面的警察幹壞事,因為他做了違法亂紀的事,所以他要他的下屬來遮掩他的犯罪行為。”
出獄後,因為有過判刑,倪玉蘭失去了工作。但律師的經驗使她瞭解法律程式,她調查了存於法院自己被判刑入獄的的複印案卷,因為法院案卷不能複印,倪玉蘭就從案卷中一字一句抄錄了案卷內容。
倪玉蘭據此上告北京最高人民檢察院她被新街口派出所公安施以酷刑、檢察院和法院還使用架空證人作案卷的偽證,然而,兩年過去了,北京最高人民檢察院到現在為止對此不聞不問,不給予立案,反而,還經常被威脅毆打,甚至高檢的官員還勒索她,“人民”高檢欺壓人民已不是稀奇事了。
2003年7月18日,在倪玉蘭接受了自由亞洲電台採訪後的第三天,在公園裏她再度被新街口派出抓住並被關押三天,罪名是『防礙公共秩序』。倪玉蘭氣憤的說:“在公園裏怎麼能防礙公共秩序?而且關押的三天期間,他們不給飯吃,不讓去廁所,他們用非法的手段對我進行折磨。”
對于倪玉蘭屢次上訪,西城區公安分局信訪的一位姓薛的警察總是推脫她說:你回去再等兩天,倪玉蘭說:“結果我們等了兩年也沒有立案,至今沒有任何結果。他們就是該立案不立案,該解決的問題不解決,比如說拆遷工作人員,他沒有權利搶我相機,他既然實施了搶奪相機這個行為,他就是犯法了,所有,新街口派出所是在2003年7月28日,才形式上受案,一直到現在沒有立案,我們一直在要求他們履行法律職責。”
政府還一直拒絕給倪玉蘭做法醫鑒定,她領不到殘疾證,購買不了殘疾車,堅持了兩年天天上訪是丈夫用自行車帶著倪玉蘭四處奔波。在交通警察看到他們夫婦騎車帶人要罰款表示這是規定時,倪玉蘭一看到警察就氣不打一處來,說:“規定多著了,還規定保護人民財產和安全呢,那我強制拆遷現場照照相,你們警察憑什麼就把我打的殘廢了?”
當警察在詢問下知道倪玉蘭還不是為了自己拆遷是為了別人拆遷照相被迫害如此,他抓起倪玉蘭的手不停,感動的不知說什麼好。倪玉蘭說:被拆遷戶有許多也是警察家庭,可是他們不能上訪,如果上訪,就會失去職業,不能養家糊口,所以他們也深有同感。
新街口派出所:010-65253861 / 65253891
西城公安分局:信訪010-83995205負責人姓薛 值班室83995169
西城區法院熱線:010-68357528 法官米德志 行政廳廳長萬黎黎(音)
※獄中一年不能自理 大難不死法輪功弟子是恩人
倪玉蘭說:“在西城區公安分局的眼裏,我已經是他們的眼中釘肉中刺,他們已經對我下好幾次黑手了,一個是我命大,一個是有正義的人在裏面保護我,我才僥幸的逃過了一關又一關。但是,我被打的很嚴重關在看守所裏的那會兒,還是法輪功對我的照顧,否則,我活不到今天。”
警察摔斷倪玉蘭的尾骨,她的傷很重,生活不能自理只能躺在床上,監獄不給看病,倪玉蘭險些慘死獄中,看守所的女隊長柳某和獄醫在離西城看守所很近的『北京紅十字醫院』,當著眾多的患者、醫生護士說:“死不了的傷,不給治”。
倪玉蘭說一年中只能躺著不能自理,多虧了一同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為她端屎端尿,洗衣服,倒水照顧,她才能有今天的活命。
記者:“您一直都是被固定在床上嗎?”
倪玉蘭:“哪有床啊,都是地板,一年365天,都躺在地板上,牆上長了綠毛,屋子裏很髒,空氣特臭,20個平米的地方,有一個廁所和洗手的地方,特別潮。”
倪玉蘭說:“這個政府說美國虐待俘虜脫光衣服,我們在西城看守所裏是一樣的,而且他們對我們受傷這麼嚴重尿血打吊針的時候,還要四肢銬在床上,不允許你吃飯,不讓你上廁所,一切活動全都不能行,不讓你又拉又尿。”
“西城公安局紀檢書記、副局長徐為生(音)和另外的局長幾次到看守所裏得意洋洋向我示威,他問傷好了點了嗎?我說你自己看,他說你出去你還告不告?再告就弄死你。他們來的時候,後邊都帶著一大幫警察,而且還把號子裏的人都叫出去,他們指手畫腳的,太卑鄙了。”
“他們還任意的給人帶上手銬腳鐐,帶上後不能直立只能蹲著走,有的手銬腳鐐要帶上15天,一天的兩頓飯,特別的髒,上面不是漂著頭髮就是蟲子,盆底下都是一層泥根本就不洗,而且常年吃窩窩頭,有的時候給點饅頭,窩窩頭和饅頭都不給你蒸熟了,愛吃不吃,不吃餓死你!再急的話,他們就給你灌食,一大洗臉盆的窩窩頭渣,從鼻子到胃裏插上一個管子灌食,灌的那個肚子漲的高高的,大大的,這會兒,他們就特別高興,問你吃不吃?不吃就撐死你!”
記者:“請問您被灌了幾次?”
倪玉蘭:“灌食他們沒有給我灌,他們給法輪功灌。”
倪玉蘭說看守所裏對法輪功的迫害,更是不堪入目。法輪功學員她們希望我出來之後,告訴人們她們的無辜,還有無辜的被打死,豐台看守所的管教就說:“法輪功每個月都有固定的死亡名額,就是被他們活活打死的名額。”
倪玉蘭記得照顧她的法輪功弟子的名字一個是北京市急救中心工作人員的史長虹,一個是鐵道部的研究生朱玉菊,此外還有來自大慶油田等叫不出來名字的法輪功弟子。
記者:“和您關在一個房間裏有幾個法輪功呢?”
倪玉蘭:“有時不少呢,四五個,五六個,有時走了——被勞教走了,他們根本沒有上訴權,不讓你走法律程式,實際上,走法律程式也沒有用,公檢法都屬於政府工作人員,他們想怎麼整治你就怎麼整治你,據說2001年被打死的一個外地的,現在還冷凍在太平間的冰室裏哪,前幾天報紙說他的家屬要求西城公安分局賠償98萬。”
在整個採訪中,倪玉蘭再三表示:“希望海外媒體能幫助我們呼籲中國的人權問題,太差了!他們是說一套作一套的,他們欺負上訪的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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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倪玉蘭自訴
強拆現場外照相 慘遭政府重點迫害
酷刑毒打致殘 被非法判刑1年
我曾經是一位身體健康的守法公民,只因在強制拆遷現場外照相,慘遭政府重點迫害,酷刑毒達致殘。由此,北京市西城區引出了一起駭人聽聞的特大報複陷害案。
2002年4月27日上午,住在西城區新街口大四條55號趙家的房屋被強拆,四周圍滿了看熱鬧的群眾,趙家的人被警察強制看押在55號門前小馬路對面的一片空地中。中午11:40分,我來到離強拆現場69米的人群中。11:45分,趙家的人被警察強制押往車上,看著他們遠離的背影,就拿出了照相機准備拍照,這時從遠處跑來了一男一女,將我推倒在地暴力搶奪照相機、曝光膠卷。(數天後,我才知道他們是西城區政府強拆辦的領導)我的右腳腕被拆遷人施暴時嚴重扭傷,無法站立。
先後趕來的西城區分局新街口派出所所長謝立國等數名警察,面對搶奪事件不但不制止,反而濫用職權命令本所警察卞衛東、程光遠等人將我抓進派出所。在派出所的辦公室裏,八名毫無人性的警察把我摁在地上,用繩子五花大綁,殘忍地暴力毒打。我被打得遍體鱗傷、疼痛難忍、大小便失禁、多次昏迷,他們對我施酷刑長達15個小時,他們將國家律法視為私人發泄工具。
28日淩晨4點鐘,新街口派出所所有八名警察將我抬進拘留所,治安拘留10日,治安拘留票上稱:因在強制拆遷現場照相,又在辦公室裏大喊大叫,已嚴重的“擾亂了辦公秩序”。俗話說:賊咬一口,入骨三分。警察施展了流氓手段對我酷刑野蠻毒打,我一個弱女子怎能忍受得了,我痛苦悲哀的慘叫聲,被警察羅列為“擾亂辦公秩序”。可見他們是多麼的殘忍啊!
2002年4月30日,我傷勢嚴重處在昏迷狀態,西城看守所把我送到北京紅十字醫院治傷,在醫院裏根本就不讓醫生給我檢查傷情,也不讓醫生跟我說話,只讓護士給我輸液和導尿,導出的尿全是血。我問看守所的領導為什麼不給我治外傷,他們說:“死不了的傷,就不給看”。
19天後,因我的傷勢嚴重,西城分局背著我和家屬偷著給我做精神病鑒定,妄圖把我關進精神病醫院,繼續對我進行迫害。6月4日,我的家屬知道西城分局的陰謀後,找到北京市公安局精神鑒定中心明確表態:“倪玉蘭沒有精神病,不同意做精神病鑒定”。
在北京市人大的幹預下,西城分局才不得不將我放出看守所。2002年7月10日17:30分,有新街口派出所的警察辦理了取保侯審,將我送回家。
獲得自由後,我向各級領導反映被非法關押75天的冤情。西城區政法委書記王小平恃權違法保護犯罪分子,公開干涉司法公證。2002年6月25日和7月15日,兩次組織西城區公、檢、法開”三長“會,追究我受害人的刑事責任。
2002年9月27日上午9時許,我在向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反映冤情時,被新街口派出所警察劉俊傑、閆修建摔斷尾骨後,抓進派出所。下午4時許,西城分局的相關領導,為掩蓋“非法拘禁、超期羈押”我75日的事實,目無法紀國法、串通西城檢察院的相關領導,共同捏造了莫須有的事實,指示對我施酷刑的警察和暴力搶奪我照相機的政府拆遷人作偽證,誣陷我在強制差遣現場闖警戒線、高呼口號辱罵政府、踢打警察,以”妨害公務罪“,將我非法逮捕。
2002年11月14日西城檢察院檢查官李玉萍,為保護包庇、掩蓋西城分局新街口派出所和西城區政府涉案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明目張膽的虛構事實、捏造罪名、利用職權枉法追訴。
2002年11月27日,西城法院法官米德志,為保護西城區政府官員的違法犯罪行為,幫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追究,竟然和涉嫌犯罪分子串通,虛構事實、捏造材料、偽造證據,以”妨害公務罪“將我受害人非法判刑1年。在這一年裏,因西城公安局、檢察院、法院拒絕給我治傷,致使我殘廢,生活不能自理。將我致殘的數名警察和暴力搶奪我照相機的涉案嫌疑人,因此事而立功受到政府部門的各種獎勵和重用。
刑滿釋放後,我向各級有關部門控訴我的遭遇,希望能夠早日還我一個清白。然而冤案還沒有解決,又被抓進新街口派出所”非法拘禁“三天共50個小時,這次他們採取了新的方法折磨我,不讓吃飯、喝水、上廁所。看見我已經癱瘓生活不能自理,所長謝立國和他的部下,激動得用任何語言都難以表達,他們把我扔在冰涼的水泥地上躺了三天。在這三天裏,他們手舞足蹈、幸災樂禍地圍著我散步,走路的樣子全是順拐,雙手就象在抽雞爪瘋。可見他們是多麼的醜陋啊!
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為伸張正義、討還公道,我拖著傷殘的身體多次上書黨中央、國務院、全國人大,請求為冤婦做主,督促公安部機關、檢查機關查清冤案真相,依法懲治元兇,還我清白。
然而,因我向上級部門申訴,受到公、檢、法司法人員的威脅、恐嚇,他們對我恨之入骨,我的生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如果我再次慘遭不幸,希望各界人士,請您們向全世界有正義感的朋友們,講述:在中國北京天子腳下“新竇娥冤”的人權是怎麼被剝奪的。
住北京市西城區新街口前章胡同19號
控訴人 倪玉蘭
電話﹕010-6222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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