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3日訊】(據自由亞洲電臺江楠報導)刊登在《瞭望》週刊的這篇文章作者是中記委案件審理室主任王和民。他在文章中表示,很多官員貪汙腐化都由私營企業老闆推波助瀾的,他們官商相互勾結,相互利用。王和民指出,從1998年到2003年,中計委查處的74宗省部級幹部經濟違紀違法案件中,有36宗同私營企業有關,這一特點也體現在其他級別官員幹部的經濟違紀違法案件中。
陝西西安的異議人士傅升認為,用錢財買通政府官員的不只是私營企業老闆,也包括國有企業的負責人。一個巴掌拍不響,官商勾結,不單單是私企老闆的責任,政府官員同樣有份。傅升認為,官商勾結是目前中國經濟發展的一大特色,什麼是官,什麼是商,現在這個界限越來越難以區分。
傅升:實際上確實是越來越廣闊了,這官商勾結的話不就是說是理論上是這樣,實際上就是這樣,現在我們看一看的話,商壇的周榮玉,也包括各個地方上的企業家,官僚,都有千絲萬縷的聯繫,國裡國外的新聞媒體也多次報導這個事情,我認為確實是非常有中國特色。
王和民的這篇文章,提出了私企老闆與官員勾結的四種主要形式:一是漸進型,私企老闆針對官員喜好,逐步拉攏腐蝕,前江西副省長胡長清案是這一類案件的典型;二是迂迴形,通過官員家屬和工作人員,迂迴下手,雲南省長李嘉延案等案件是代表;三是色誘型,即通過色相誘惑官員;四是介紹型,通過高官和重要人物的介紹接近貪官。
旅美法學專業人士項小吉認為,中國官員收賄受賄等經濟案件不斷發生,規模越來越大,不僅是官員個人品質和修養的問題,而是體制的問題。項小吉指出,中國司法不獨立,從屬於黨政領導部門,導致中國官方面對猖獗的腐敗問題束手無策,而目前揭露出來的腐敗案件,恐怕只是冰山一角。
項小吉:他沒有揭露出來的,揭露出來的只是其中一部分,這些問題主要我理解出來的是行政執法部門,和這些奸商他們相互之間的勾結,形成這種欺詐案也好,這種獨資也好,從律法上來講,他都有很多很具體很細節的,所以中共很多這個問題出現在行政方面。
王和民的文章表示,這4種作案方式往往被交織使用,特別是漸進和迂迴方式並用的情況很普遍,對官員的殺傷力很強。
(以上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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