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3日訊】据山西晚報6月23日報導﹐ 大陸原內貿部副司長陸昊興伙同4名下屬因貪污公款被分別判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2日對這起案件作出了一審判決。
消息說,今年60歲的陸昊興曾任大陸貿易部國際合作司副司長。1998年8月間,被告人陸昊興、丁維、趙秀琴分別利用擔任原大陸貿易部國際合作司副司長及該司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采取以虛假名義提款和用假發票平賬的手段,騙取公款55万元。陸昊興、丁維、趙秀琴及被告人伍勇、王啟軍明知該款系公款,仍共謀使用該款中的50万元于 1998年9月注冊成立了北京百瑞得科貿有限責任公司,5人均有股份,由陸昊興擔任董事長。1999年9月該公司注銷后,5名被告人將公司剩余部分款項伙分。案發后,大部分贓款被追繳。
据此,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貪污罪,判處被告人陸昊興有期徒刑10年,判處被告人丁維、趙秀琴有期徒刑5年,判處被告人伍勇、王啟軍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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