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仁全:瞞報礦難是紅朝謊言世家的小插曲

曾仁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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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2日訊】礦難一起接一起,礦難的死傷瞞報一個接一個,同樣的事件繼續瞞報的問題形成了慣例,地方官員與礦主相互勾結沆瀣一氣,那些報道讓民衆不知道則罷,知道後就象聞到了掀開的屎臭,那麽叫人噁心,一連串的礦難竟然到了有礦難必瞞的程度。

一層一層封鎖嚴密的官方瞞報,是普遍中國人無法知道真相的,國內外自由新聞媒體更是得不到準確的消息,都是只有象《中央電視臺》、《新華社》這些的黨的“喉舌”才有知情權,而從這些“喉舌”有限的報道中,中國民衆才知道了豐富的紅朝謊言世家裏的冰山一角。

——CCTV《焦點訪談》2003年12月23日報道,標題是《礦工死亡之迷》,2003年7月,四川省萬源市廟子鄉桂成安、聶太政、鄧友軍等人到河南一家煤礦打工,結果命喪他鄉。經過焦點訪談的記者多方調查初步查明,這五個人死于發生在河南滎陽興華煤礦的一起礦難事故,出事時間是9月12日晚上。事故發生後,爲了封鎖消息,老闆遣散了所有的四川籍工人,並且銷毀了一切相關記錄,連事故現場值班記錄也沒有。從醫院、火葬廠到當地公安、民政等部門盡一路幫助隱瞞事實真相。

——CCTV《焦點訪談》2004年5月27日,標題是《臨汾礦難瞞報案追蹤》:“2003年1月12日,《焦點訪談》曾經揭露了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一些幹部在一起特大礦難事故當中瞞報礦工死亡人數的問題。引起了國務院領導和山西省的高度重視,立即組織有關部門進行了調查,最後共查明這次礦難事故當中共死亡30人,而其中被瞞報的人數就達到了22人,爲此有關部門報國務院批准,作出了處理決定。給予負有責任的17名黨員幹部黨紀政績處分,另有21名涉案人員移交司法機關處理”、“但是,今年2月底,堯都區法院一審對王青麗進行了宣判,認定他無罪,其他因瞞報被起訴的涉案人員也沒有因這起重大的瞞報案件被追究法律責任。與此同時,堯都區檢察院也對參與瞞報的13名涉案人員,以罪行輕微、不構成犯罪爲由予以免訴,更令人奇怪的是,這13人的全部立案材料,現已不知下落。”

——CCTV《焦點訪談》6月11日報道,標題是《礦難又被瞞報》:“6月8日,當記者趕到該礦時,發現礦上已經找不到人了。據邯鄲縣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介紹,當時在井下作業的24名礦工中,有一名礦工死亡外,其餘23名礦工正在治療沒有生命危險。但經過記者艱苦調查發現,鴻達煤礦6·3事故中的遇難礦工絕不僅僅只有一個人。據最新消息,今天上午,鴻達煤礦礦主已向警方供認,共有12名礦工在這次礦難中遇難,屬於特大故事。”“ 更讓記者感到意外的是,在事故發生之前,該礦一直因爲安全問題被有關部門勒令停産整改,那麽一個停産整改的煤礦又怎麽會發生事故呢?”結果發現有關部門“勒令停産整改”的情況下又生産。又是從安管部門到當地官員一路瞞報,層層瞞報……

製造礦難責任的數十人免予了追究責任,從而逍遙法外,竟然從當地檢察院到法院,連責任人的立案材料都“不知去向”了?這是高喊“以法治國”的黨魁們統治的國家?這是處處講究法律程式化的司法制度?

從這些報道中不難看出,地方官員、職能部門和礦主哪里把農民工的生命當“人”看待?在他們眼裏,農民工比豬狗還不如,致使這些農民工在毫無安全保障的礦下作業造成事故死亡後,連死因都對家屬都瞞著,火化處理沒有親人悼念,沒有哀樂,更沒有鮮花。難道這就是當權者標榜的“生存權”爲基本人權?

瞞報礦難自然是地方官員、地方職能部門與礦主之間的默契,他們是利用廉價農民工而創造財富的受益者,也是製造礦難(不加強安全保障)的元兇,但是,爲什麽地方官員、地方職能部門和礦主敢於偷天換日的隱瞞事實真相?爲什麽即使有了前車之鑒後還要繼續隱瞞?其原因是這個制度下的官員幾十年如一日的靠謊言生存,製造礦難的元兇們只是上行下效而已。

中國有句俗語,叫做“上梁不正下梁歪”,衆觀五十多年來當權者的發展史,哪一天不是在瞞報?哪一天不是在向國民說謊?從毛澤東發動的“反右”、“大躍進”到“文化大革命”,從鄧小平鎮壓的“六、四”慘案到江澤民製造的法輪功慘案,那麽多的謊言都瞞下來了,地方官員和礦主製造的礦難瞞報又算得了什麽?因此,小小礦難的瞞報只能是冰山一角,是豐富的謊言世家的小插曲而已。

2004年6月14日于廣州

轉載《議報》151期(//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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