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拘捕七可疑男子 疑為中國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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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綜合報導)七名疑秘密到港執行「特別任務」的內地公安人員,在港島摩星嶺道一高尚住宅外,被警方扣查,後獲准保釋候查。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證實警方帶走七名中國籍男子,但拒絕透露詳情,並強調香港是不容許外地執法人員來港執法。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出,倘事件為公安越境執法,問題非常嚴重,不但有違「一國兩制」規定,還大大打擊港人的信心及破壞香港的法治精神。

警方發言人證實,十六日晚近八時,警方接獲「發現可疑人物」報案後,在摩星嶺道五十六號外截獲七名持雙程證可疑男子,被帶署調查,後獲准保釋。但發言人拒絕透露案情及被捕者身份,甚至連疑人的年齡、保釋條件及由警方哪個部門接辦該案,也罕有地拒絕提供。

據了解,兩日前已有人發現兩部均坐滿人及掛有中港車牌的私家車,輪流在別墅外停泊,似在監視一些人物,住客曾向別墅的管理員查問了解及將兩輛車的車牌記下。十六日晚近八時,再有住客發現一部可疑汽車停泊於別墅外,車上坐有四名彪形大漢,由於情況可疑住客遂致電報警。

*持雙程證和「人民警察證」

警方巡邏車接報趕抵,當場截獲一部可疑寶馬房車,警員調查期間,另一部坐有三名男子的汽車駛至,同時有人向在場調查警員自稱公安及透露在「做(口野)」,當警員例行向在場疑人查閱證件時,七人僅出示雙程證件,鑑於他們形跡可疑,警方最後將各人拘捕帶返西區警署調查。

《蘋果日報》報導,消息指出,一眾疑人被帶返警署後有人要求面見高層警官,並出示「人民警察證」等證件,惟當警員查詢他們在摩星嶺道出現目的及辦理何事,對方僅表示「搵人」,但拒絕透露辦理何事。

港島總警區十七日馬上派員到西區警署會見被扣查的七人,以確實他們身份及到港目的,亦已透過中港聯絡員向內地公安部門查核各人身份。由於事件高度敏感,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已獲知會事態發展。

李少光十八日早上表示,警方昨日接到投訴,並在摩星嶺帶走7名中國籍男子,但由於案件仍在調查中,所以不能透露細節。

*不容外地執法者執法

他表示,香港與中央嚴格執行「一國兩制」,香港是不容許本地以外執法人員到港執法。他不同意這類事情經常發生,過往曾有三數宗指控,而港府亦曾與中央及廣東有關部門溝通,中央亦不同意內地公安到港執法。

警方則表示,在摩星嶺截查到的七名中國籍男子,其中兩人自稱是內地公安,警方將他們帶返警署調查,其後獲准保釋。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指出,多年前港人蘇志一被公安越境押返港搜屋事件後,港府曾向內地極高層接觸,雙方均表明不容許執法人員違規到對方地方辦案。嚴格來說,公安只可到港旅遊及作官式工作會議等,絕不能私下執行任務。

*議員要政府徹查交代

涂謹申強烈要求當局徹查,並與中方聯絡,調查該批人到港目的,並要追究責任以防同類濫權越境辦案事件日增。

立法會議員余若薇亦指出,蘇志一事件已明顯有違「一國兩制」安排,而當局事後亦只含糊向立法會交代,至今更不了了之。倘今次公安越境執法事件屬實,當局應徹徹底底向立法會交代清楚。

一九九五年港人蘇志一夫婦及女兒在廣東肇慶涉及貪污被捕,當地公安多次押其女兒返港,並到其住宅搜查。而蘇志一稍後亦被公安帶返香港,並押他到銀行保險箱中取出首飾、支票及存摺等財物,充公其財物約一千四百萬元。二○○○年肇慶市法院以貪污罪分別判蘇志一夫婦無期徒刑及監禁十五年。

*公安屢秘密到港拉人

內地公安越境到港監視目標人物、蒐集證據、擅闖住宅搜查,甚至將涉案人士挾持返內地審訊,近十年來屢見不鮮;而每次當事人出來指證時,香港保安局或警方例必強調中港執法部門絕不可在對方境內執法。近年,內地公安不但持旅遊證件到港辦案,甚至連內地檢察院亦有派員到港執法。

據資料顯示,二○○○年至二○○一年間,共有六百五十名公安向香港警方申請來港辦案。

除了蘇志一案外,「大富豪」張子強案,內地公安亦曾多次到港取證及調查,但公安並不是每次到港都通知香港警方。其中一次,公安竟帶同內地電視台的攝製隊到港拍攝查案經過,當中包括到其中一名被綁架地產富商的藏參地點新界鶴藪拍攝。香港警方事後透過電視才得悉他們曾經到港。

二○○二年,曾任福建省政協委員的港人陳子祥,涉嫌詐騙被內地公安扣留,其在港的女兒陳月春曾公開指證父親被扣留後,內地公安曾到港向她索取有關案件的資料,並向她索取一千四百萬元人民幣才放人。

一九九九年六月,一名四十六歲姓孫的男子疑涉內地一國營機構的巨額騙案,被人目擊於杏花寓所外被人擄走。香港警方調查並無其離境紀錄,懷疑他是被內地公安挾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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