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16日訊】 (大紀元記者簡丹編譯報導) 在新的法律條款下儘管產生出許多小帳單來,房東卻以支付土地稅為由來增加房租。
據悉尼晨鋒報報導,近日在Randwick發生了一件案子,為了拒付房租漲價20%,同居住戶終止了房屋的租約。價值200澳元一周的房租,房地產代理錯誤地推卸到房東的土地稅上漲了。
根據紐省政府新公佈的有關法律,擁有價值少於317,000澳元物業的房東將第一次付土地稅。而更貴物業卻只付比過去更低的價格。據Randwick 地方議會擋案記錄顯示這塊土地最終價值是850,000澳元。
紐省不動產協會主席羅恩 凱利(Rowen Kelly)稱,隨著物業的不景氣或下降,投資者們更關注房租利潤勝過資本利潤。
但是,對於房東來說只要市場容許否則沒有理由抬高房租。今年有更多的房東在尋找住客。在頭三個月悉尼地區有3.4%出租物業租不出去,低於2002年6月4.6%,這是紐省不動產協會公佈的數字。
無論如何,房租不能與物業的價格同步上漲。典型的悉尼平房的年租金現在是買價的2.6%,這低於十年前5.4%。單元房則是3.94%,低於十年前的5.8%。
Redfern法律中心的「租房人建議服務」部門協調人斯溫伯恩(Jacqui Swinburne)認為,房東不應該轉嫁全部的土地稅。「房東可以要求對土地稅納稅扣除。如果他們再向租房人索取,那就得到雙重津貼了。」
Randwick租房人很快會從住了兩年多房子搬出來,Raine & Horne 房屋代理人雷恩(Angus Raine)稱,他應該查一查管理這所物業的Randwick分公司。雷恩認為租房人可以上訴住宅租佃法庭,由法庭作出裁決漲價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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