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良蓉南投縣十六日電)台灣獼猴是隨處可見的保育類動物,而南投縣國姓鄉農民日前將一群一再闖入果園破壞的獼猴捕捉後飼養,卻遭農政單位以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法辦,讓農民大嘆人不如猴。
國姓鄉北港村的山區經常可見成群的台灣獼猴破壞農作物,農民辛苦種植的香蕉、百香果、南瓜、桂竹等農作物無一倖免,人猴還得大玩捉迷藏,不過,只要農民不在,獼猴就會出沒撒野,許多果農在九二一地震後生活更困難,在不堪慘賠下,一起請李姓農民幫忙捕捉,一共捕捉了三十多隻,李姓農民並將這群獼猴飼養在一處的觀光果園內,不敢放它們再回山林破壞,每個月的飼養費就多達一萬多元。
不過,由於台灣獼猴是保育類野生動物,南投縣府流域管理局據報後,今天報請警方偵辦,但包括村長葉佳壇及多位農民也前往聲援。農民張金上即表示,他種的香蕉在套袋後,獼猴竟一串串拆開破壞,把成熟的香蕉都吃光,他受不了改種南瓜,結果去年一公頃只收成三顆,其他都被猴子吃光光,政府保護野生動物也應考量農民的生計。
而縣府流管局生態保育課則指出,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有危害農林作物的情形時,除情況緊急外,應先報請縣府處理,但農民卻私自捕捉也未向縣府申請登記飼養,違法情形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縣府雖然很同情農民的處境,仍必須依法處理。 國姓鄉公所農經課長宋宏林也認為,野生動物保護法公布實施後,野生動物破壞農作物的問題不斷,農民卻束手無策,中央主管機關應對此訂定補償或救濟措施,才能同時保育野生動物也保護農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