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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徵文】《血祭黑河》和滄州兩起特大兇殺案的啟示

郭起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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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2日訊】「黑河監獄中,天安門事件的女政治犯、女大學生們,不堪忍受長期的摧殘、輪姦,暴動越獄,並說服部份看押官兵一起大逃亡……」。「中共一位高級官員批示:該事不准見報,也不准佈告;不形成文件黨內傳達……」

一、黑河地區的黨政軍主要負責人及其家屬,共同迫害五名參加四五運動的五位女性

76年黑河地區婦聯組織的赴大寨學習參觀團歸來路過北京時,在天安門集體參加了四五民主運動事件,造成三個團員慘死廣場,一名失蹤,五名領隊和正副團長及五名女性遭到關押。她們在被關押的北京地下室同時受到了酷刑折磨。所不同的是,當她們被公安部門押解回黑河地區之後,五名領隊和正副團長就如魚得水、如虎歸山,她們搖身一變成了檢舉揭發五位女性的英雄。她們見機行事、見風使舵的「反戈一擊」絕技,瞬間就將五名女性送進地獄--被判十年大獄!甚至於最後被名正言順地押赴刑場執行死刑!而五位領隊和正副團長她們將在官場上練就的刀槍不入的嫻熟神功得到了淋漓盡致的發揮,她們自然也是逢凶化吉、遇難呈祥,而官復原職!

當兇手統治了生活,正直人唯一的歸宿就是監獄。那麼,這檢舉五名女性的五名正副團長何以有如此大的道行?她們又是何許人也?

檢舉人:
地區婦聯主任紀月梅
地區工會主任尹春嬌
青年團副書記萬山紅
二中副校長錢正風
乳品廠副廠長周淑女

在這裡,我有必要把她們的每個人背景介紹一下,大家也就恍然大悟。

尹春嬌系王中月(黑河地區區長、兼書記)愛人
萬山紅系龔城(黑河地區常委會常委)小姨子
紀月梅系紀為時(黑河地區副書記)妹妹
錢正風系趙西來(黑河地區副書記)愛人
周淑女系孫中越(黑河地區武裝部部長)女兒

「全是當地黨政軍領導的直系親屬,一張誰也離不開誰的網。」二個月之後,五名女性被判十年重刑。

五名參加四五的女性在被判處十年重刑也沒有改變自己的政治立場,當她們看到形勢越來越向好的方向發展,全國各地四五運動的人都相繼得到了平反。「當專制在你的視野崩塌,感到自由力量的博大無比。」(25頁)。她們似乎也看到了光明,她們把上訴材料交給同情她們的看守,轉交黑河地區的有關部門。豈料,上訴材料送出二個小時後就立即落到了黑河地區區長兼書記王中月愛人的手裡,她馬上用車將當年把五位女性送進地獄的四位領導接到賓館密謀。下面從黑河地區青年團副書記萬山紅的交待材料,就不難看出她們是怎麼樣將五位參加四五的精英一步步置於死地的。

「編號9976683萬山紅交待的材料:尹春嬌(黑河地區區長兼書記王中月愛人)說決不能讓羅小芳(五位參加四五運動女性之一)她們出獄,理由她說了三條。一是我們在羅小芳她們入獄前都作了證,她們出來肯定要咬我們是反革命分子,打擊四五運動積極份子,出賣。二是地區一部份人現在就有搶班奪權之心,該事一經披露,給這一夥人提供了趕王中月、紀為時、龔城、趙西來、孫中越下台的事實根據,他們一沒權力,我們也馬上完蛋。三是承認羅小芳她們是革命的,我們馬上便是反革命分子,我們的官位全部丟掉,還要連累子女和後代。我們無論如何不能讓她們出獄。」(41頁)

她們妄圖利用權勢,用更大的罪惡來掩飾過去的錯誤和惡行。因為她們把自己和孩子的前途、命運都全部地押在了置他人於死地之上。真可謂是「甚麼樣的體制必產生甚麼樣的領導階層。」(49頁)。

記得羅曼羅蘭的著名小說<約翰克利斯朵夫>中有這麼一句話:「即使是骨肉至親,沒有共同的理想,也不能保持牢固持久的感情關係。」黑河地區的主要領導人和直系親屬們為了自己的官位和子女不受連累,在感情上達到了高度一致,於是她們輕而易舉地將五位民族的脊樑送入了地獄。而在殘酷的現實社會和官場上有些權勢的人們,相互勾結、相互利用、狼狽為奸、沆瀣一氣,把自己的面子和官位建立在他人的人格、尊嚴,甚至生命之上的醜惡現象在中國幾千年的土地上可謂司空見慣比比皆是,那麼在文明世界的今天,又有多少炎黃子孫把國家、民族的利益和真理、正義當作恪守的道德律令,而能夠保持牢固持久的感情關係呢?

二、黑河監獄的最高領導人,竟然帶領四名看守輪姦五名大學生!

北京外國語學院剛剛畢業的五位女大學生,因工作關係與外藉工程技術人員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因此卻被以裡通外國和出賣工業情報判處十年重刑,關押在黑河監獄。在她們外藉戀人的強烈抗議和該國政府強烈干涉之下,冤案得到上級有關部門的特別關注,然而,就在被判處十年重刑的五名大學生三天之後即將無罪釋放,踏上異國完婚之際,黑河分場場長兼看守大隊長不甘於「讓外國人償鮮」,或「給外國人刷鍋」,便帶領四名看守毫無人性的輪姦了五位大學生!

事發後,黑河監獄的看守大隊長為了掩蓋其與看守輪姦女大學生的嚴重犯罪事實,多次製造事端,妄圖置遭到強暴的女大學生於死地。

他們雖然僅僅是一個個看守,但她們的犯罪動機和犯罪性質,卻與黑河地區的主要負責人及其親屬遙相呼應,如出一轍、有著異曲同工之妙--我是即可以把你送入地獄,也可以把你送入天堂的魔鬼!而為了掩蓋我魔鬼的身影,能夠在光天化日之充當冠冕堂皇的天使,我就只有用更大的罪惡掩蓋過去的罪惡!

「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哪裡有張牙舞爪的惡魔,哪裡就有除惡務盡利劍。黑河地區黨政軍主要領導的倒行逆施和司法部門對人性的粗暴踐踏,最終釀成了黑河監獄震驚中外的暴動越獄。

三、省特派員率領看守與三十八名女犯大逃亡

由於省委接到黑河地區大量的來信,揭發該地區最高領導人和一些主要領導「變相捂蓋子、壓制群眾、堅持錯誤,惡性案件不斷,」便派出一個省委調查團前去調查,負責這個案子的是剛剛從部隊轉業的副團職幹部,年僅二十六歲的揚帆。

揚帆到達黑河地區後仔細地查閱了五位參加四五運動青年的所有案卷後,深深感到類似案件在其它的地區早已平反,為甚麼在黑河地區卻遲遲得不到解決?

揚帆在接到追捕暴動越獄逃犯的過程中,他與六名看守的接觸和對三十八名逃犯的瞭解,特別是對參加四五運動的五名女性的瞭解,他鮮明的是非觀和敏銳的洞察力,使他理智地得出參加四五運動的五位女性不僅是無辜的,而且是新的歷史時期中華民族的脊樑;五位女大學生是無罪的,她們卻遭到看守的強暴,甚至於生命受到嚴重地威脅。於是,揚帆與其餘六位看守很快達成相當一致的決定--送她們去省城,他們用自己的叛逆向陰雲籠罩的共和國證明,共和國的士兵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擔負起正義之師的歷史重擔,毅然決然、義無反顧地加入到了「罪犯」的行列,率領三十八名逃犯向省城逃亡,奏響了與黑惡勢力挑戰的交響樂!他們堅信省城和黨及政府會支持她們的正義行動!

黑河地區曾陷害誣告五名女性,並欲置她們於死地的黨政軍負責人和其直系親屬,在得到所仇恨的五位女性也在越獄之中,無不拍手稱快,他們甚至於窺視到了殺人滅口的機會。所以在揚帆率領她們暴動越獄的全體逃犯,被摩托化部隊押解回黑河之後的八十二個小時車輪式審訊中,僅用了二個小時,在不准申訴,沒有律師,也沒有完整的程序下做出:除五名大學生免於刑事處分立即釋放外,揚帆和六名組織逃亡的看守、參加四五運動的五位女性等,共計十七人均被判處死刑!

一名省委派到地方的特派員和參加四五運動的五位民族精英,因為追求真理、堅持正義卻被一手遮天的地方政府的直接干涉之下判處了死刑!五位地方的黨政軍高官及其親屬「對抗中央的政策」共同犯罪,暫時也保全了臉皮和地位!而在共和國的土地上,哪個部門、哪個人,才能夠成為那些追求真理,堅持正義的志士仁人們堅強後盾?懲惡揚善的尚方寶劍又掌握在誰的手裡?

揚帆這個對國家和人民有著深沉的愛和強烈的社會責任感的人,用自己的忠誠和共和國真正的軍人,執著地追求真理,堅持正義的錚錚鐵骨回擊著「社會就是這樣的殘酷,這樣的毫無人性,這樣的盲從。」他用自己大義凜然的浩然正氣與邪惡勢力進行著挑戰和殊死的搏鬥,然而,他驚天地泣鬼神的偉大壯舉沒有得到共和國的承認和弘揚,卻要用年輕寶貴的生命將邪惡牢牢地釘在歷史的審判台。

憑著揚帆的膽識和才幹,並恪守著約定俗成的「遊戲規則」,在活到年滿知天命的五十歲黃金年齡的今天,也許會走向仕途的顛峰,也許會成為一名共和國的將軍。

揚帆在交待的材料當中有一句至今令人肅然起敬和拍案叫絕的一句話「我擺脫了一次充當魔鬼的機會!」可見他早已預見到了自己的叛逆行為,可能會給自己所帶來的嚴重後果。他在良知、正義、天使和高官、厚碌、魔鬼之間,他決然地選擇了前者。他用青春和生命樹立起了萬古不易的鐵律和名垂千古的楷模!

人的一半是魔鬼,人的一半是天使!「對每一個事件態度都無不是在檢驗和衡量著你的道德水平和對人生的理解。都是在區別你與禽獸的差別。」而魔鬼與天使之間沒有不可逾越鴻溝和高山。

由此也不難想像,倘若揚帆在黑河事件當中充當了一次魔鬼,即使他今天能夠成為聲名顯赫的將軍,而一個由魔鬼演繹成共和國將軍又會扶持培育出多少魔鬼?如此的魔鬼又會給多少無辜帶來災難,將軍的肩上的金星又要用多少生靈祭奠?而一個沒有用真理和正義以及完美的人格鑄成的顯赫地位,又會製造出多少災難和悲劇?在中華民族的歷史上,又有多少慘不忍睹、不堪回首的悲劇不是由志得意滿、位高權重、風雲一時、呼風喚雨的人製造的呢?

在中國,「自從建國,不論在哪個時期,我們總得奉獻一批精英;我們太慷慨了,慷慨得太鄙卑了。令人遺憾的是:如此的慷慨,竟然未能澆灌出他們和旁觀者所希望的花朵。」(42頁)「歷史的每一次抉擇,要他最優秀的兒女最先付出犧牲。人類每要往前邁出一步,要把幾代精英墊在腳下做為前進的代價。真正的戰士歷史從來沒有厚愛過她們。」(51頁)「中國,甚麼時候進入一個讓男人大哭的時代?!甚麼時候進入的??」(83頁)。難道在中國,一個人的理智、良知和恪守道德律令以及追求光明、堅持真理、正義,將永遠是把自己推向地獄的導火索嗎!

「五十年共產黨的歷史簡直就像一隻巨大的篩子,一次一次把國家最珍貴的寶藏篩掉。一路拋棄寶藏,巨人你奔往哪裡?」(龍應台語)

四、主任的腐敗事發,才揭開黑河地區蓋子

擔任黑河地區區長兼書記的王中月與黑河地區的主要負責人自以為將輪姦五名大學生的看守執行死刑,就可以掩人耳目平息民憤;再把參加運動的五名女性立即執行槍決,就可以掩飾過去的罪行,官運橫通、高枕無憂了。

然而,歷史從來不會按照魔鬼的意志來寫。黑河地區辦公室主任符有終因索賄受賄敗露,如同多米諾古牌效應,才使黑河地區這個針插不進,水潑不進的邪惡勢力堡壘轟然坍塌。在省委派出二十幾人的調查團強大的政治攻勢之下,符有只有徹底地交待了與王中月和其它主要領導相互勾結,所犯下的全部犯罪事實。1980年黑河地區的這個邪惡勢力的罪惡堡壘終於土崩瓦解。王中月等人也得到了應有的懲罰:王中月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李杉、紀為時、趙西來、孫中越、判處無期徒刑;符有、龔城、殷新民判處15年徒刑。

原擔任黑河地區共青團副書記的萬山紅在罪行敗露後的交待中坦誠直言道:「如果,我們幾個人沒有為自己的名利而對抗中央的政策,羅小芳(參加四五運動的五位女性之一)她們也不會落個集體槍決的結局。」但,時至今日在中國的大地上還有多少道貌岸然的「老爺」們,「為自己的名利而對抗中央的政策」,在無時無刻地製造著一場場的悲劇,屠殺著一個個生靈,用一尊尊生命演繹成了魔鬼頭上的烏紗和錢袋?

時光荏苒,參加76年偉大的四五運動的民族精英,在天高皇帝遠的黑河地區,被黨政軍主要負責人扣上反黨反革命的帽子判處了死刑;黑河地區黨政軍最高領導人醜陋骯髒的靈魂,製造出的一場令人慘不忍睹駭人聽聞,甚至震驚中外的殘案塵埃早已落定,而這種明火執仗、肆無忌憚地抹殺正義和真理,所製造出的「不准見報,也不准佈告;不形成文件黨內傳達」,有損於「人民保護神」,有損於「人民政府」,甚至於用「國家主人」的生命當作陞官發財捷徑的悲劇,卻在天子腳下的古城滄州接連不斷的重演!

五、96年滄州發生特大殺人案

96年滄州市水月寺小區發生特大殺人案,一對未婚夫婦被殘忍的肢解。六天後滄州市電視、廣播、報紙,都爭相報導破獲此案。特別是滄州市電視台,幾個頻道在十幾天連續滾動報導破獲特大殺人案兇手王蘭歧(我的近鄰,居住在滄州市荷花池小區六號樓501、502、504室,電話0317-3045303)和胞弟王蘭軍的消息,並在屏幕上反覆播放犯罪嫌疑人王蘭歧拖著腳鐐,戴著手銬,被打的鼻青臉腫的的近鏡頭。當我在居住的小區內,聽到殺人嫌疑犯的妻子聲淚俱下地向我哭訴自已的愛人遵紀守法,絕不會是殺人犯時,不能不使我為之動容。看到面容憔悴,神情恍惚,性情溫順的女人,竟然在精神近於崩潰的時刻,卻要與執法犯法的辦案人員同歸於盡時,使我震驚和痛苦萬分。良知促使我不能不過問此案。

經過我向涉及此案的有關人瞭解和慎密的分析推理,我斷定這是一起天大的冤案!

(一)、王蘭歧沒有殺人動機;
(二)、王蘭歧沒有作案時間;
(三)、被姦殺的受害人身上(王蘭歧購買的所有金銀手飾)下落不明;
(四)、殺人犯的作案工具下落不明;
(五)、王蘭歧臉上被打的鼻青臉腫,足可以證明是辦案人員嚴刑逼供,(當事人無罪釋放後曾親自向我敘說被公安人員殘酷地施以逼供)六天後,忍受不了酷刑折磨的王蘭歧迫不得已才做出了有罪供述!

人命關天,為避免更大的悲劇發生,我不敢有一絲的怠慢,立即草擬向上級反映的稿件。並於98年1月23日先後直接向<南方週末>、中央台視台、以及江澤民總書記去信反映,卻石沉大海杳無音訊。

信寄出後,我翅首以盼上級領導和電視台能夠伸出援助之手來調查落實平反我近五年的冤案,並關注王蘭歧涉嫌殺人一案,然而望眼欲穿的苦苦地等了幾個月,也沒有收到隻言片語。考慮到人命關天案情重大,避免更為嚴重的後果發生,98年夏天我到中央電視台上訪,一位工作人員若無其事地看看我的申訴材料,便以抓起來相威脅。一會兒一輛警車開到電視台門前,從車上下來的警察過來威脅我立即離開。當我穿著「冤」字的背心,到天安門廣場喊冤時,卻立即遭到武警干涉,隨後卻遭到天安門公安人員的關押和收容、譴送回滄!

政府粗暴地對待上訪者起到了縱容和庇護地方邪惡勢力更加猖狂地迫害和打擊上訪人員。另據圈內知情人士透露,中央有關部門在收到我反映的情況後,已責成滄州公安部門調查和落實王蘭歧一案。然而,滄州一些執法犯法的敗類與馬桂臣狼狽為奸,不去積極地糾正製造的冤案,卻藉此對我進行更大的迫害,終將釀出人命血案。

我沒有盼來上級部門的關注和解決我反映的情況,新華公安公局為阻止我在十五大會議期間上訪,卻公然派了二十幾個公安人員對我實行24小時的監禁,粗暴地干涉我的人身自由,並且經常在深夜對我進行騷擾,逼迫我到派出所裡上班,(以便更有利地監視我的行動,干涉我的自由。)更令人忍俊不禁的還是每天監視我的派出所正副所長和政法委書記,以及滄州市公安局的督察大隊長乘坐新華公安分局局長的專車尾追我至親屬的家中威脅道:「我與你們馬桂臣所長不錯,我和他姑父也很熟悉,只要你不再舉報你們所長馬桂臣(1),我可以恢復你的工作!」在社會上引起極其惡劣的影響。

99年隨著在滄州市委書記薄紹銓的東窗事發,(因買官賣官行賄受賄高達數千萬元,2001被判處無期徒刑),96年被關押入獄的無辜王蘭歧和王蘭軍兄弟二人,至到99年才先後被無罪釋放,這足以證明我向中央電視台和中央領導人反映的情況完全的屬實!但這遲到的無罪釋放已造成無辜的受害人王蘭軍的母親氣絕身亡,父親精神嚴重失常的悲劇!

一位農民的兒子就這樣因「人民的保護神」的「瀆職」,被無緣無故地關押了三年,使真正的殺人兇手至今逍遙法外;一位名不見經傳的母親因兒子的無辜被刑訊逼供成了殺人犯打入死牢而氣絕身亡;一位父親難以面對和承受著突如而來的人禍,導致精神嚴重失常,成為了一個喪失思維的瘋子!而幾十萬的滄州人民被惡警和習慣勢力所愚弄和欺騙!?倘若在我向有關部門反映二王的冤案和上級責成滄州有關部門調查落實此案時,此案得到及時的糾正,王蘭軍的母親怎麼會氣絕身亡?王的父親又怎麼會精神嚴重地失常,而成為瘋子?

且看,「為了自己的名利而對抗中央的政策」的敗類們,是怎麼樣利用職權,用更大的罪惡掩蓋過去的罪惡的!

新華公安分局少數欲將我置於死地的老爺們,見威脅利誘絲毫沒有起到作用,便用更為殘酷地迫害手段對我進行打擊報復:2001年2月2日零點,10幾名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人闖入我的家門,對我的住宅進行了搜查,並且抄走了我的台電腦電腦和七張軟盤,兩本日記和兩本電話本,以及我舉報原滄州市房管所所長馬桂臣犯罪事實的證據。在關押我的時候又扣押十二盤軟盤,共計十九張,均沒有開具扣押手續。(夜入民宅不出示證件,查扣物品不開具扣押憑證,這與土匪有甚麼曲別?)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對我實行刑拘後,多次向檢察院提起逮捕申請遭到拒絕,於3月14日,沒有辦理任何的手續的情況下釋放。電腦和所扣東西未歸還。

2001年12月31日一位著裝的警察到我家說:「過節了,我們局長總想來看看你!可是沒有時間,讓你今天到分局去一趟!」有位老者聽到後一針見血地指出:他們這是想把你壓服呀!

2002年11月6日新華公安分局故伎重演,以我曾為96我市發生的特大殺人冤案向中央電視台和江澤民寫信反映情況為由,在十六大召開前的兩天,再一次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將我刑拘,並查扣了兩台電腦,十二張軟盤,二十八本日記,以及八十多張寫給江澤民的的手寫信件等物品。於2002年12月22日再一次沒有辦理任何手續釋放。在關押時,新華公安分局辦案的警察先生們在看守所竟敢明目張膽、喪心病狂地嚴厲地譴責我向各級部門反映王蘭歧冤案?!「公安局抓錯了人,誰死了,誰瘋了這與你有甚麼關係?有你的麼事呀?別說你一個平民百姓,就是劉少奇這麼大的官被迫害死了又怎麼著了?」難道讓三十多年前那場悲劇要在每一個中國人的身上重演嗎?難道要讓一個國家主席的非正常死亡成為人民屈服邪惡勢力的佐證嗎?

在滄州把無辜的百姓打入死牢的人,並且釀成人命血案的惡魔成了「破獲特大殺人案的英雄」,為民請命的人卻成了顛覆國家政權的罪犯!?

「每當我們看到這批由人治造成的惡果我都擔心:歷史的發展有著驚人的相似,誰能擔保日後不重新上演這些悲劇?人類的歷史是惡性循環的歷史。」(34頁)

六、同一年發生在滄州的第二起殺人案

據悉,在滄州管轄區內的任邱市,96年也發生了一起與王蘭歧冤案如出一轍的案件。

任邱市96年發生一起特大殺人案,不久趙守海現年四十歲(同案四人),被當地公安部門以涉嫌故意殺人予以逮捕,四次判處死刑均被中院和高級人民法院駁回或發回重審,關押至今。經向趙守海母親瞭解證實趙守海的妻子與其離婚,其子面臨失學,父親因兒子蒙冤數年未果,三年前憤恨交加突發腦瘀血全身癱瘓至今;兒子逮捕後遭到慘無人道地刑訊逼供,超期關押的七年時間裡,曾無數次到市、省、中央檢察、信訪等職能部門上訪。

同一年在滄州所發生的這兩起特大殺人案所引起的兩起特大冤案是偶然中的必然,還是我郭起真道聽途說、捕風捉影,在這裡製造聳人聽聞的天方夜潭?難道把無辜的百姓當作久偵不破的特大殺人案的兇犯,就能夠起到「安定團結」和「穩定壓倒一切」原則嗎?難道事實早已證明被打入死牢的是無辜的百姓,但為了面子和地位也要將錯就錯嗎?

更令人們遺憾、失望、困惑、痛心的是趙母親對政府的幾近絕望的一番話:「我這七年的時間裡找了所有的部門,我也知道互聯網,但是每天上互聯網的人解決不了我兒子的冤案,能夠解決冤案的人上了互聯網,也不管老百姓的死活!」「我這幾年上訪的材料印了有一汽車,我們家現在是家破人亡呀!」

「我們的心態已經板結,進入了沒有任何總支的風化狀態。四分之一的人類,在她們引以驕傲的土地上,年復一年的收穫著失望;日復一日地咀嚼著絕望。生命在這裡空前的貶值,這是全人類的不幸!」(42頁)「更重要的是,她們已經明白,現在的法律完完全全是給老百姓預備的。有權者可以利用法律把你光明正大地整死,而無權者無論怎麼哭訴,法律也不會顯露一下公正。」(44頁)

儘管如此,趙守海的母親每天要面對全身癱瘓在床,又無錢醫治的老伴;每天面臨失學的孫子和在死牢裡關押了七年的獨生兒子,在如此慘不忍睹地災難面前,她卻堅強地和我說:「為了讓兒子堅強地活著出來,我沒有告訴兒子他爸爸癱瘓在床!」

西方的法律有這麼一句話說「對一個人的不公是對所有人的威脅。」前蘇聯作家索爾仁尼琴有一句名言說:「一句真話能比整個世界的份量還重。」真話何以有如此重的份量?真話無非會使魔鬼無地自容。誰是魔鬼?是將無辜的百姓打入死牢的人!?誰又是這兩起所謂殺人案的魔鬼?類似這樣的冤案和公檢法司部門的敗類向人民群眾逞兇槍殺「國家主人」的事件,在滄州時有發生!

如果說二十多年前的黑河殘案是發生在中國法律不健全的七十年代,是因為黑河地區的黨政軍主要負責人對抗中央的政策,將個人的臉皮和官位凌駕於真理、正義、和人民的生命之上。那麼在依法制國,法律逐漸健全,人權狀況越來越好的今天,滄州接二連三地發生如此令人震驚的殘案到底又是滄州哪位領導又在把臉皮和官位高於一切,甚至於明目張膽地對抗中央政策,「變相捂蓋子、壓制群眾、堅持錯誤」?二十年前製造黑河殘案的上至地區最高領導人到最級層的看守均受到了法律的嚴厲制裁,而製造滄州這兩起冤案的主要直接和間接的罪犯甚麼時候才能得到法律應有的制裁?二十年前悲劇塵埃早已落定,那麼滄州的這兩起冤案在長達七年的時間裡已給兩個家庭帶來了慘重的災難,還要延續到何年何月?是不是在中國的大地上類似的案件僅僅以「不准見報,也不准佈告;不形成文件黨內傳達」就可以達到穩定,就可以國泰民官,就可以使共產黨的江山千秋萬代不變顏色?

尊敬的各位同仁,在此我絕對無意將自己打扮成為見義勇為、為命請命的英雄;(但我至今卻還在為此承擔著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更不敢將自己標榜成為追求光明、堅持真理、獻身正義事業,與揚帆齊名的英雄,但我堅信在依法治國的今天全社會所有堅持真理的人們絕不會允許草菅人命的執法犯法者,特別是一些已犯下了滔天罪行的罪犯至今還逍遙法外!更不會允許執法犯法草菅人命的敗類們,把對我進行殘酷地進行打擊迫害當作掩蓋過去的罪行的惡劣行為,在現實社會暢通無阻!

七、為民請命,再次遭到打擊迫害和報復

2004年5月6日當我將任邱趙守海的冤案在網上公佈後的第三天,也就是2004年5月8日下午滄州市新華法院送來二審終審判決書,「駁回上訴,維持原判」;5月15日派出所兩位警察就造訪寒舍,並嚴厲地詢問上個月進京接收記者採訪之事,我再一次地遭到「人民保護神」的騷擾。

目前,一些在精神和物質上支持我的網友遭到恫嚇和威脅,我愛人在單位遭到公安的騷擾,被不明真相的領導辭退,即將採訪我的記者也遭受到了來自各個方面的阻撓,我在各大論壇發佈的關於我冤案的文章遭到封殺,我在國內一些著名網站的IP被封,滄州的所有網吧都接到了公安的威脅,禁止我上網,我修理電腦的地方都受到了公安人員的「特別關照」,拒絕給我修理電腦,經常的遭到公安的非法傳喚和騷擾,電腦文件經常的被竊取,國外的稿費2988號匯款單遭到扣押。

最後誠懇地請求有關部門和大家都來關注天子腳下的滄州,關注我所遭受的十年迫害和打擊,關注至今還押在大陸死牢裡,隨時都有被屠殺危險的趙守海!都來為被惡警們迫害致死的王蘭軍母親申冤!我們絕不能再一次地看到一起「不准見報,也不准佈告;不形成文件黨內傳達」的惡性事件的發生!

為聘請律師將真正的罪犯送上法庭,特此緊急尋求大家的關注和支持,並藉此鄭重地在網上第五次出售自己的腎臟和所有能夠出售的器官;出售用幾十年的血和淚凝聚的七十多萬字的《誰是罪犯》小說(上)的手稿和版權;因無力撫養兒子,有意領養者請來電聯繫,能夠培養孩子打羽毛球者優先。(年滿14歲的兒子,學球已七年,去年在省少年羽毛球比賽中獲得第六名,品學兼優,不管是學習還是打球都非常的刻苦。)

郭起真
河北省滄州市荷花池小區五號樓404室 郵編061000
QQ:88239920。E-mail:mxni@yahoo.com.cn,zhen_981@hotmail.com
電話0317-3077580,0317-895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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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年我與原滄州市新華房管所所長馬桂臣發生了幾句口角,他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狂叫「把郭起真抓起來!」親自去新華公安分局接來兩名警察,將我押到分局收審、逮捕、判處緩刑、開除公職。

馬桂臣在直接操縱新華公安分局對我的迫害至今長達十年!馬桂臣在任職期間揮霍公款購買三輛轎車,頂風作案竊取三套國有商品房,其中的兩套是在我出售後原告利用職務之便竊為私有。原告竊為已有的商品樓荷花池小區七號樓302已出售給了原滄州地區金屬公司的總經理孫曉波;原告的弟弟所居住的荷花池小區五號樓601已出售給了滄縣百貨經理的兒子;馬桂臣利用職權將下崗的兒子調入房管局,並在荷花池小區為其子竊取一套三室一廳的商品樓房。即使原告出示的所謂證據也不能改變這兩套商品樓在其居住以前已經出售後,原告利用職務之便竊為的已有,等等。

馬桂臣的犯罪事實實清楚確鑿,有目共睹鐵證如山,馬桂臣不僅沒有得到法律的應有懲處,逍遙法外的馬桂臣更是變本加力、有恃無恐地對我進行了長達十年的殘酷迫害,竟然到新華法院起訴我名譽侵權,而新華法院2003年12月15日也急不可待地判我向馬桂臣陪禮道歉。我於2004年1月30日依法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法庭延期審理。

綜上所述,不管是在94年我與馬桂臣發生口角後以所謂的傷害罪名被新華公安分局收審,還是因向有關部門反映我和王蘭歧的冤案之後被新華公安分局兩次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都是在馬桂臣的直接操縱之下,否則,98年滄州市公安局的督察大隊長也不會在我親屬家裡不打自招地說「我與你們馬桂臣所長不錯,我和他姑父也很熟悉,只要你不在舉報你們所長馬桂臣,我可以恢復你的工作!」只因為我曾向有關部門舉報過馬桂臣的犯罪行為,他才有些厄運。即使是我真正地犯下了顛覆國家政權的滔天大罪,也是應該由國家安全部門受理,也不是新華公安分局受理的範圍。

特別是在我被四次非法關押的過程中,每一次的關押都遭到慘無人道地凌辱和毆打,使我的心身遭受到殘酷的摧殘和打擊,造成記憶力衰退、右半身麻木和高血壓等病;每一次的關押和釋放都沒有開具有效合法的手續!在第四次被關押的看守所的黑板上赫然寫上「郭起真是法輪功練習者」以達到對我進行更加嚴厲的迫害。

以上情況均已掛號信和網上公開的形式向媒體和有關領導反映,特別是今年曾二次用公開信,在網上向全國人大、總書記胡綿濤、政法委、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呼籲關注此案。

2004年6月12日於滄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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