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江俊亮雲林縣十一日電)興建中的雲林縣焚化爐傳出弊案,雲林地檢署在傳喚七名相關人員之後,昨天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經雲林地院合議庭審理後,昨天深夜十一時裁定羈押環保局長顏嘉賢等六人。
位於雲林縣林內鄉濁水溪畔的焚化爐,由於傳出用地取得與發包興建有弊端,經雲林地檢署指揮中機組幹員,兵分八路同步搜索,並傳喚七名相關人員到案說明之後,昨天以七人有串供之虞向雲林地院聲請羈押。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洪紹文指出,地檢署是接獲檢舉,指稱林內焚化爐發包興建過程中,用地取得價格過高,疑似有官商勾結之嫌,於是由承辦檢察官蔡啟文指揮中機組幹員分別在達榮環保公司、雲林縣環保局等單位展開同步搜索。
地檢署在經過偵訊後,昨天以七人有串供之虞,將雲林縣環保局長顏嘉賢、縣府地政局長歐啟訓、環保局五課課長阮雲生等三位縣府官員,以及達榮環保公司總經理鄭炳煌、達和公司副總朱國源、仲介潘淑慧、徐治國等七人聲請羈押。
雲林地檢署調查指出,林內焚化爐招標與決標日期為同一天,而且底標價格與得標金額相同,有圖利特定廠商之嫌。另外,用地取得成本及垃圾處理費單價都過高,有違常理,因此以圖利等罪嫌,向法院申請羈押環保局長顏嘉賢等人。經雲林地方法院合議庭開庭審理後,昨天深夜十一時左右,裁定羈押雲林縣環保局長顏嘉賢、環保局五課課長阮雲生、達榮公司總經理鄭炳煌、達和公司副總經理朱國源與仲介潘淑慧、徐治國等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