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問答(30) 拿B-1/B-2入境 怎樣才能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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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8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多年,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tvsmo.com,P.O. Box 3481,Gaithersburg MD 20878。

問題三十﹕我是在2月持B1/B2入境美國﹐經過海關時﹐批准逗留半年。問﹕

1﹑假如有雇主雇我﹐B1/B2是否不能在美國境內申請任何工作簽證?

2﹑假如我在美國公司申請在美工作時﹐他們要我填上的事情表問我是否能在美合法工作﹐我應該選擇Yes還是No? 因為如果被美國公司錄用﹐理論上此公司可以幫助未來雇員申請雇佣簽證身份如H-1B等﹐對嗎?

3﹑如果持有B1/B2而獲職於美工作﹐申請人是否要离開美國返回母國的美國領事館申請工作簽證呢? 雇主如何在美國境內向政府部門提出申請 ? 哪個政府部門?

4﹑持B1/B2者是否可以在美國提出兩种身份轉換﹐例如和美國居民結婚調整身份或學生簽證F-1?

5﹑在職業移民項下來﹐有一項是杰出教師﹐何謂杰出教師﹖是否需要我到美國的學校聘用才可申請。家庭教師是否屬勞工移民﹖需要大學證書﹖

6﹑香港和澳門一般是沒有政治宗教迫害﹐那么﹐香港和澳門新來美國就不可以申請庇護(如像大陸人民一樣)﹐對嗎?

7﹑和美國持綠卡居民結婚﹐在拉斯維加斯注冊﹐是屬於等級优先和在美國那處提出親屬移民﹐現在需時多少年﹖未移民前是否可先申請工作證呢﹖本人是否在B1/B2到期前先离境﹖

8﹑在香港辦理离婚時﹐通常先分居一段時間﹐等待法庭批出文件才算是正式离婚姻。假如在未批出庭文件時﹐在美國境內﹐例如拉斯維加斯与美國持綠卡者結婚。在填報申請結婚時﹐我要填上离婚日期﹐那么﹐填上与前任妻子分居日期可以嗎﹖因為拉斯維加斯是不需要上次离婚時法庭判決的影印本就可以結婚。

解答:

1﹑可以﹐B1/B2是可以自由轉變成其他身份類別的﹔

2﹑要填“No”。 外國人沒有綠卡或 EAD﹐(EAD是由于某种移民程序或申請階段時﹐移民局發的打工許可證。)﹐在申請工作時﹐你就必須要求雇主為你申請像H-1B﹐H-1A﹐H-2B﹐LA﹐L-1B﹐E﹐O﹐P﹐Q等這些所謂的工作者身份﹐這類身份只能為“給你申請的雇主”工作。所以﹐如果他要雇你﹐就必須為你申請工作者身份。

3﹑如果雇主在你B-1/B-2I-94卡有效期內申請工作簽證﹐你就不用出境﹐直接將B-1/B-2轉成工作身份類別﹐否則要出境到領館申請簽證﹐然后持工作簽證重新入境方可工作。這就是為什么中國人總是說返簽﹐返簽的﹐可能就是這個意思。

4﹑B-1/B-2作廢前﹐你可以報上一個或數個轉變身份的申請﹐但必須在B-1/B-2 身份作廢前提出。如果申請了調整身份﹐B-1/B-2就不存在了。如果申請的數個非移民身份都批准了﹐你只能選用一個﹐一個人不能同時有兩個身份。

5﹑職業移民有6种﹐第一類包括三种﹐其中第二种是“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員”﹐那么必須是雇你作杰出教授的大學提出申請。如果你只是個教師﹐還不到教授的學術頭銜﹐你可以辦第二類或第三類。作為一個教師應該擁有大學學士學位。但法律沒有硬性規定﹐主要是看教育行業中的一慣要求及州法的特殊規定。比如有些州不但要求學位﹐還要通過執照考試才能做為某种教師。

6﹑任何一個國家來的人都可以申請庇護﹐香港﹐澳門也不例外。但能否獲准取決於移民局是否承認迫害的真實存在和你自己受到迫害的恐懼心的可信度。大陸居民的庇護成功率較高是因為(1)中國大陸是共產主義獨裁政府體制﹔(2)中國大陸在實際執法中不給予公民最基本的權利﹐如言論﹐出版﹐宗教﹐信仰自由等﹔(3)中國大陸政府現行政策對民運人士﹐法輪功練習者﹐基督教徒進行殘酷的迫害﹔(4)美國移民法特別地規定﹐在大陸受到在“一胎化”的政策下而迫害的﹐包括強行墮胎﹐罰款等﹐均构成庇護理由。

7﹑同美國永久居民結婚不能立刻改變你現在的身份﹐由於有配額系統﹐你的永久居民配偶只能在Nebraska 服務中心提交I-130歸類申請﹐在Nebraska中心﹐他們己經處理在4/13/2000及這個日子以前收到的申請。在哪個中心申請由你的住址定﹐而不是由結婚地定。綠卡配額的等待期是4~6年。在等待期間你的非移民身份不因此而發生任何變化。如果你無法延長B-1/B-2 或轉成其它長期身份類別。只能离境﹐否則就黑下來了。

8﹑當然不能把分居的日子算作离婚的日子。在申請移民身份時﹐必須有外國的离婚判決。換句話說﹐必須有文件說你已經离婚了。在美國你去結婚時﹐政府不要你以前离婚的證据如果你申請結婚﹐政府會批准的﹐但你就犯了重婚罪。另外﹐在申請時﹐移民局要求你交离婚證書或法院离婚判決書。如果离婚發生在結婚之后﹐你就拿不到綠卡﹐因為綠卡申請基於的婚姻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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