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9日訊】兩個星期前剛在本欄提到楊建利的問題,沒有想到有「立竿見影」之效,中共在五月十三日判處他五年徒刑,主要「罪行」是台諜。新華社的報導說,一九九一年楊等人在美國舊金山市接受台灣間諜組織指派在中國大陸蒐集中國政府文件等任務,一九九二年與他人在美國成立「中國青年發展基金會」。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四年間,楊等人通過該基金會接受台灣間諜組織資助,並以這些資金資助其在中國境內吸納的人員。
奇就奇在當局為何只公布楊建利的組織名稱而不公布「台灣間諜組織」的名稱,以免其他人「誤入歧途」?想來想去,無非有以下兩個原因:
第一,根本沒有這個間諜組織,或這個組織根本不是間諜組織,說出來惹人笑話,只是為誣陷楊建利而已。
第二,這個組織當年也許是中共眼中的間諜組織,但是現在已經轉型成為「愛國機構」,所以不便再提。
第一個原因容易明白;第二個原因要稍加解釋了。例如台灣有一個「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大同盟」,中共視之為台灣的間諜組織,二○○二年美國學者李少民和高瞻的間諜案,中共就認為李、高與此機構有關。但是現在任何統派的組織,中共都視為愛國組織,不但是三民主義大同盟,就是反攻大陸大同盟,乃至殺豬拔毛大同盟,只要不是殺江拔胡,都是愛國的行為,值得鼓勵,豈可加上「間諜」帽子?二○○二年五月李、高在中國獄中時,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大同盟的創始人馬樹禮就在北京充當中共的座上客。台灣類似的愛國間諜組織可能不少,為免再出洋相,所以楊建利案才自始至終的「密審」。──轉自台灣大紀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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