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華人日報》被控告「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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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羅娜悉尼報道)紐省法輪佛學會以“誹謗罪”控訴悉尼《華人日報》,該案已經由律師遞交到紐省高級法庭作進一步審理。法輪功學員星期一在悉尼的馬丁廣場召開新聞發佈會。法輪佛學會的代表律師Barrie Goldsmith也到現場就媒體所關心的問題,進行了解答。當天有ABC電臺、SBS電臺、AAP新聞社及大紀元時報、新唐人電視臺、希望之聲廣播電臺等媒體到現場採訪。


法輪佛學會代表John Deller(左) 法輪佛學會的代表律師Barrie Goldsmith(右)
法輪佛學會代表John Deller(左) 法輪佛學會的代表律師Barrie Goldsmith(右)

法輪佛學會代表John Deller表示,該訴訟案是由《華人日報》在2003年12月18日刊登了一篇嚴重攻擊法輪功的文章所引起的。在該篇文章中,把法輪功與日本奧姆真理教混爲一談,並斷言法輪功也是x教。儘管報紙刊登時表明資訊來自悉尼中國領事館發言人,但該報道嚴重歪曲事實,詆毀了法輪大法學員的名譽,在公衆中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並給法輪功學員帶來極大的精神傷害。

據悉,法輪佛學會在澳洲是一個合法註冊的團體,是受澳洲法律保護的機構。在採取法律行動前法輪功方面曾與《華人日報》進行過交涉,希望該報秉承媒體客觀、公正的原則,對刊登這種沒有一點事實根據的文章而向法輪功道歉,但是遭到拒絕,無奈下法輪功方面決定付諸法律,並以集體和個人的名義同時起訴。

據原告之一的李先生告訴記者說:“奧姆真理教是邪教,在日本東京的地鐵車站放毒,殺害了好多日本同胞,而法輪功是以“真、善、忍”爲修煉原則的氣功團體,各行各業的修煉人都以“真、善、忍”的法理約束著自己,對社會精神文明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這二者根本是風馬牛不相及的事,混在一起,造成了非常壞的影響,所以這件事情我們一定要澄清。我們的律師給他們發的告票,他們都設法逃避接受。最後我們把告票發給他們的律師,他們就無法再逃避了。

Barrie Goldsmith律師認為任何電視臺、電臺、報紙都應該對它發表的新聞內容負責。一般的準則是作為媒體不可以說別人提供了什麼內容,我就可以任意發表,它要對它所發表的東西負責,這是媒體的責任。這次告《華人日報》是基於《華人日報》在刊登中領館詆毀法輪功團體消息時,他們沒有跟悉尼法輪佛學會聯繫,作爲報紙有責任要聽取被詆毀的團體的聲音。儘管該篇文章是中領館發言人所寫,但他沒有發表,發表這篇文章的是報社,所以《華人日報》要對此文在公衆中所造成的影響負責。

法輪佛學會代表John Deller認爲,《華人日報》刊登的有關詆毀法輪功的文章,其實是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嫉恨、迫害延伸至海外,並在海外煽動仇恨。起訴案的目的是不想讓《華人日報》繼續刊登對法輪功造假的新聞和誣衊的評論文章。同時他認爲這將對海外的中文媒體都是一個很好的提示,作爲媒體不要不負責任的去亂登一些不符合事實、詆毀法輪功合法團體的報道。這樣一來可以有效的制止江氏集團把仇恨輸出海外。

據悉此案即將開庭,在本周星期五控辯雙方的律師將和法院三方進行第一次正式見面,就有關的訴訟案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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