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4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網站與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於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多年,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tvsmo.com,P.O. Box 3481,Gaithersburg MD 20878。
問題二十: 我現在在中國工作﹐我太太正要申請公民﹐並與此同時申請回美白皮書 (Re-entry Permit)﹐可以嗎?
解答: 申請白皮書並不對公民申請有任何影響﹐但如持白皮書回中國﹐逗留6個月以上就會可能使公民申請作廢; 如果逗留1年以上﹐就會肯定使公民申請作廢。 (請見問題15對類似問題的解答。) 並重新積累4年零1天的居住時間還才能再重新申請。換句話說﹐在公民申請報上去之後﹐仍要繼續維持申請公民的夠格的條件﹐一直到宣誓入籍為止。如果她要保住公民申請﹐那麼申請白皮書就沒有意義了。(//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