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2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十二日電)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統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頒佈十年來,僅五千四百四十二件核定成立;對此,有媒體形容,獲賠件數對照中國大陸的幅員、人口數及社會環境,大陸的國賠法顯然形同虛設。
香港商報報導,部分專家學者指出,中國國賠法頒行十年來,暴露賠償法諸多問題,例如賠償範圍狹窄、賠償標準偏低、賠償金保障制度不健全等。
報導說,中國已把國家賠償法的修改工作列入全國人大的立法五年規劃。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說,賠償法將針對賠償原則、範圍和標準等方面修改,未來也可能跳脫僅限政府人員違法造成人民損失才予賠償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