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長推動立法打擊恐怖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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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6日紐約訊】柏德基州長日前再次提出立法﹐反對恐怖主義。上一次提議立法是在2001年11月。

本次提案立法內容包括對擁有和使用化學或生物武器的罪犯新制定A-1重罪攻擊罪名。這類攻擊罪犯將受到終生監禁的懲罰,并不允許假釋。此提案將取消條款的限制﹐對於所有恐怖襲擊﹐執法部門都可以在任何時候將恐怖分子嫌疑人抓拿歸案。合法監聽涉嫌恐怖者電話等。提案詳細內容包括﹕

防止化學和生物武器襲擊 。炭疽菌的爆發使全國數人感染此致命病毒﹐這也使我們意識到了一種新的恐怖襲擊。九一一前﹐生物戰幾乎不可想象﹐現在卻成了令人擔懮的現實。因此﹐州長的提案新增了違法擁有和使用化學或生物武器的一級攻擊罪名﹐對於試圖犯下如此嚴重罪行的人將處以終身監禁﹐不允許假釋的懲罰。

制止幫助恐怖主義的洗錢活動。除非採取重要措施切斷恐怖組織的財政支持來源﹐否則他們還將繼續活動。本次州長制訂了三項新的為恐怖主義洗錢的罪名﹐C﹐B和A-1重罪﹐新法將削弱恐怖分子籌集和轉移資金從事犯罪活動的能力。另外﹐新立法還有組織犯罪罪﹐懲罰那些阻止或試圖阻止財政機構遵循聯邦納稅對貨幣轉帳的要求。

取消對所有恐怖襲擊的限制條款。為執法部門提供一切必要的程序上的方便是州長反恐法案的重要部份。州長的提案將取消條款的限制﹐對於所有恐怖襲擊﹐執法部門都可以在任何時候將恐怖分子嫌疑人抓拿歸案。

打擊幫助恐怖分子者。為了保證恐怖分子的同夥或為恐怖活動提供幫助的人得到應有的懲罰﹐提案制訂新的罪名﹕蓄謀恐怖活動和向犯罪提供便利罪﹐這樣﹐可以對為恐怖分子提供幫助的人進行懲罰。

地方執法部門可以監聽手機。恐怖分子從手機的科技進步中受益﹐他們只要更換手機就可以輕而易舉的擺脫執法部門﹐新立法使法官可授權”監聽”﹐這樣執法部門可以監聽所有據信涉嫌從事恐怖活動的人的所有電話﹐不管他們從事非法活動時使用多少部手機。

為了起訴恐怖分子方便﹐在審理恐怖主義案件時﹐取消對同夥證言的要求。

如果警官在取證可靠的犯罪證據時犯了技術錯誤﹐被指控為恐怖分子的被告將不再享有排除該證據的好處。為了防止恐怖分子逃脫法律的懲罰﹐該法案修正了現有法律中的有關規定﹐即恐怖案件的調查人員所犯的技術性錯誤將不作為排除該證據的理由。

恐怖活動的隱密性對執人員逮捕罪犯帶來嚴重的挑戰。不管有無正在進行或先前進行的其它司法調查﹐法案將允許州法院在所有情況下對恐怖分子進行調查﹐授權調查人員在調查某些恐怖活動時享有退稅的權力﹐沒收恐怖分子在紐約州以外的財產等。

相信該法案一旦出臺將為執法人員提供有效地調查﹑追究和懲罰那些試圖危害自由﹑公正和民主的恐怖分子的工具。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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