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5日訊】2004年3月5日上午8時,我準時打開電腦,在郵箱中意外看到法學朋友俞梅蓀發來的郵件:「Sent: Thursday, March 04, 2004 10:40 PM,Subject: 0304投稿-俞梅蓀-我在京城大逃亡日記。」一位一直在從事農民維權的著名法學者,在2004年度的人大和政協會議隆重召開之際,卻正在首都北京「大逃亡」,這在我看來就像是阿拉伯人的「天方夜譚」,無論如何都覺得不可相信。把他的郵件轉變成WORD文擋看下去,又不能不讓我相信:這就是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首都北京的當下事實,一邊是「兩會」,一邊是逃亡。
關於唐山市委書記張和的種種劣跡的系列報導,在互聯網上已經存在了半年之久,我一直認為那些網上流傳的電子文本,大都是聳人聽聞的不實之詞。當由俞梅蓀學者執筆定稿,由11283中國公民鄭重簽名的「萬人折」——《要求罷免唐山市委書記張和的全國人大代表資格和河北省人大代表資格的動議書》——擺在我的面前的時候,我不得不承認這些全部是鐵的事實:
上訪者李鐵被警察抓到玉田縣火葬場,蒙住眼睛,嘴被插入電棍,手指和肋骨被打折,還被反綁,澆上汽油(實際上是水),推進火化爐,被威脅恐嚇其為「還上訪不上訪?不然使你家生不見人,死不見屍」。豐南區張來、張付山、李伍平等4人被關押在唐山市荷花坑勞教所受盡凌辱打罵。
灤南縣柏各莊鎮40歲的農婦劉小燕,在幾十次的上訪中每次都被鄉鎮幹部和派出所警察毆打致殘,現已致腦積水和腿殘。張和下令,任何部門不准為劉小燕作法醫鑑定。
2003年12月,遷安市農工郝樹清因進京舉報張和受賄並包庇其下屬闞有和買兇殺死遷安市原市長王某某,被張和指使公安局從北京將郝綁架回唐山,被處以一年半的勞教,現被關押在唐山市荷花坑教養所。豐南區王玉書因舉報政府強佔其山場果園300餘畝,按省的最低標準,理應補償50多萬元,卻只給了1500元,致使80歲的父母被氣得雙亡,8年來一家6人因上訪而多次被拘留達上百天。
遷移使300多名黨員與黨失去聯繫,多年來未過組織生活。張和身為市委領導對此置若罔聞。
我與俞梅蓀之間並沒有深厚的私人情誼,迄今為止只見過兩次面、吃過兩頓飯。他之所以要在新年前主動約我見面,是因為我曾經在網上發表過為發生在四川省自貢市的「坑農大案」而寫的聲援文章:《黨政機關應依法「代表」》。文章中的開場白是這樣的:「今天是2003年7月1日,中國共產黨建黨82週年的黨慶日,新任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再次發表認真學習『三個代表』的重要講話。實話實說,比起講話來,更令筆者印象深刻的是一位朋友轉來的一篇《從央視〈經濟半小時〉節目啟動壓制10年的坑農大案說起》,作者是北京神州百川律師事務所副主任、中國經濟法研究會研究部主任俞梅蓀副研究員,一位直接參與《行政訴訟法》起草工作的法律專家。看完這篇文章,筆者想到的是:在認真學習『三個代表』的同時,是不是也應該強調黨政機關必須依法行使『代表』權力呢?!」
見面之後才知道,俞梅蓀是《申報》著名主筆俞頌華先生的嫡親孫子,在中國共產黨奪取政權的過程中,俞頌華先生保護過許多的共產黨人,對於當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也算是有過汗馬功勞。俞梅蓀的父親好像是一位含冤死去的老右派,多少年來他一直和母親相依為命,經過許多的曲折和磨難,才成為一名出入於中南海的法律秘書,後來又離職在律師事務所從事為農民維權。看過俞梅蓀剛剛發給我的《本文謹獻給十屆全國人大和政協會議:唐山貪官萬民怨,野火春風斗古城,萬人聯署要求罷免唐山市委書記張和的全國人大代表資格動議紀實,10位失地農民代表進京呈狀,7位被捕,1位和我在京城勝利大逃亡日記》——這是他發給我的第二份郵件「Sent: Friday, March 05, 2004 8:18 AM,Subject: FW: 俞梅蓀」的新標題——我才發現他其實是一邊為母親辦喪事,一邊在幫助唐山農民進行維權的。這與目前正在發生的「一邊是『兩會』,一邊是逃亡」的咄咄怪事形成極大的對比和反差:是在人民大會堂正襟危坐並參政議政的兩會代表「代表」著中國公民的基本人權,還是正在逃亡的為民維權的俞梅蓀「代表」著中國公民的基本人權,分明是不言而喻的事實。
新年之後我回請俞梅蓀時,曾當面送給他一本《影劇之王田漢》,不曾想被他丟在了另一位朋友家裏。現在想來,那正是他忙著替唐山農民開展維權的日子。大概是因為只有二面之交的緣故,他沒有告訴我這件事情。要不然,我至少會幫助他在儘可能短的時間裏整理出所需要的文本,同時也會儘可能地幫助他減少一點逃亡之苦。現如今,我想再寄給他一本書,都不知道應該寄到哪裏去了。
書生無能,我只好為俞梅蓀連同與他一起大逃亡的維權農民、曾經擔任鄉司法所長的糖尿病患者張友仁默默祝福!
在逃亡過程中,俞梅蓀已經把《要求罷免唐山市委書記張和的全國人大代表資格和河北省人大代表資格的動議書》通過電子郵件發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張友仁也已經把申請保護的《萬急申請》通過郵局寄給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後果如何,也只好拭目以待了。
2004年3月5日於北京家中
(大紀元首發)
附網上下載的俞梅蓀簡歷:
1984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學系。同年起,在國務院經濟法規研究中心、國務院法制局從事立法工作,歷任綜合秘書組副組長、組長,參與我國七五立法規劃和一些重要法律法規的起草。1987年起,任中國經濟法研究會研究部副主任、主任,《經濟法制》雜誌編輯部主任。1989年起,擔任國務院辦公廳秘書,擔任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某位副主任的秘書,長期從事立法工作。 2000年起,任北京東西部經濟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員。2003年起,《中國法制》雜誌副主編、北京某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已發表法學文章數百篇,其中:《經濟立法的超前性探索》(1986);《我國經濟法治系統工程研究的現狀與未來》(1988年首發,修改後再次發表在《現代法學》2000.1);《建立適應市場經濟的法律體系》(1994);分別獲全國優秀論文獎。《立法的社會論爭和民間遊說與司法互動》(2003)獲憲政論衡獎第一名。出版專著《經濟法新論》。另外還曾經參與《法律全書》、《經濟法辭典》、《法律年鑑》、《法規彙編》、《經濟大辭書》等工具書的編撰。1986年任《經濟法治系統工程研究》課題組長(國家科委首批軟科學項目),1991年被評為經濟法學副研究員,1993年至1995年被北京大學法律系聘為兼職副教授。近年的主要文章有:《掌握WTO規則維護我國利益》《中國律師》2002.9;《知名商標和商業秘密的法律保護探索》,《知識產權》2002.5; 《一個立法參與者的敗訴歷險記》,《改革內》2002.15;;《用法律調控經濟運行的走向》,《法律與社會》2001.3;《民告官的法是依法治國的核心》,《政府法制》2000.3;《我國刑法理念的世紀走向》,《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00.1;《非暴力制止搶劫運鈔車探索》,《現代世界警察》1998.9;《法治的現實與趨勢》,《政治與法律》1998.5。(//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