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8日訊】
加拿大《華僑時報》由於多次發表攻擊和誹謗當地法輪功學員的文章,在法輪功向華僑時報報社多次交涉無效後,法輪功遞交了起訴《華僑時報》的訴狀。經過兩年多的辯論和審理,這個案子最近終審結束,並引起了各界的重視,就此訴案給我們帶來的思考,主持人安娜邀請特約評論員安清來一起探討。
安娜:二月三號,加拿大安大略省最高法院對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誹謗一案做出判決,原告,法輪功學員喬-契普卡申訴。無獨有偶,2月26日,法輪功學員狀告蒙特利爾《華僑時報》誹謗和煽動仇恨一案,終審也已經結束,這個案子的最終判決將在幾個月之內做出。今天我們就這個話題和特約評論員安清女士談一談這個案子對媒體有何影響,以及它的警世。
安娜:安清,你好。
安清:你好,各位觀眾,大家好
安娜:在我們過去的節目裡面曾經談過這個案子,你能不能先向我們的觀眾介紹一下這個案子的來龍去脈?
安清:可以。這個事情是發生在2001年11月3日,從這天開始,蒙特利爾《華僑時報》就多次的發表一些攻擊和汙滅法輪功的文章,在這之後,當地的法輪功學員多次找他們講明一下事實真相,並且給了三次的律師信,對方都置之不理,在這種情況下,當地的法輪功學員就以誹謗罪和煽動仇恨罪,把《華僑時報》告上了法庭。在2002年的2月10日第一次開庭時,原告就拿到了法庭的保護令。在2003年10月份就開始終審,在終審的過程中原告除了十二名證人,還有一名專家證人,幾經出庭作證,被告原來說有五名證人,後來就一名也沒有出來。這樣的話就是在今年的2月23日到26日例行四天,原告和被告雙方的律師對終審進行結案陳述,在這個過程中,這個案子也宣告結束,現在等待法官對這個案子進行最後的審判,這個案子在當地的主流媒體引起了轟動。
安娜:在終審的陳詞中,雙方律師都談到了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這個問題,被告一方的律師就說,《華僑時報》的做法是符合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的,做為媒體他可以隨便講什麼都可以,而且是沒有底線的。對於這個說法你怎麼看呢?
安清:我覺得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是要建立在客觀、公正和真實的基礎上。什麼是公正?公正就是公平和正義。真實,就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除此之外,你再講什麼,那都是慿空捏造出來的,這是在媒體宣傳中不被允許的。在這個問題上,我覺得原告的律師在法庭陳述中講的非常精采。
安娜:嗯,我們也看到了這一段,現在我們一起看一下原告律師是怎麼說的。
持續了兩年多的加拿大法輪功學員起訴《華僑時報》誹謗及煽動仇恨一案,雙方律師結束法庭辯論。在25日和26日上午進行的法庭辯論中,被告方律師格雷(Julius Gray)出庭辯護,他向法官說,這個案子的核心是言論自由問題。原告律師伯格曼(Michael Bergman)指出,言論自由應該在尊重事實的前提下行使,這個案件不僅僅是關於我的當事人信仰的真理,也是對一個發生在中國的更大事實的關注,結束法庭辯論後,伯格曼(Michael Bergman)說:「我確信有一天真善忍將是普世公認的道德價值,那時,人們會記住你們今天為中國同胞所做的一切。」
安娜:安清,原告律師說,在當時,中國當局為了給法輪功定性,處心積慮,做了很多的事情。《華僑時報》的一系列的文章也就是在這個大前提下面出臺的。這位律師還說,如果中國現在改變政策,停止鎮壓法輪功,甚至像在1999年以前一樣,宣傳和褒獎法輪功,相信海外的所有媒體對法輪功的負面宣傳都會停止,所有對法輪功有違思的人都會立即靜聲,你怎麼看原告律師的這種說法?
安清:原告律師講的不錯的,這也是中國的一個歷史性問題。也就是說在文化大革命的時候,劉少奇當時是中國的國家主席,他在一夜之間被打成判徒,利劍攻擊,第二天,所有的媒體都是同樣的判徒利劍攻擊,是吧!他是一面倒的。像在
法輪功這個問題上也是一樣的,你比如說像紐約的法輪功學員,他們狀告了紐約
當地的一家報紙《僑報》,從99年7‧20到2002年這個過程中,他發表了三百多篇文章,沒有一篇是正面、客觀、公正報導法輪功,全部都是汙衊性、攻擊性的報導,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到,同一家的報紙,在99年7‧20之前,可以有顯著的標題,寫著「歡迎李洪志大師來紐約講法」,因為那時中國政府沒有鎮壓法輪功。所以他是隨著中國政府的歷史變化而改變立場,那他為什麼會改變呢?就是他們之間有千絲萬縷的利益關係。
安娜:嗯,你剛才談到,在這個案子的終審過程中,原告有十二名法輪功學員作為證人,而且還有一個中國問題專家也作為證人,你能不能向觀眾介紹一下他們的情況?
安清:十二名證人是法輪功學員,他們有的是剛從大陸過來的,有的是在本地,他們通過不同的角度,談到他們受迫害的情況。比如說像林慎立,他是從大陸勞教所剛出來的,他就講到他們在大陸受迫害的情況。還有一個叫孫曉燕,他就講了煉了法輪功以後,他的身心怎麼樣得到了提高,他拿八千塊錢到銀行儲蓄,銀行給他存了八萬塊錢,他當時想,信仰真善忍是不能要這個錢的,他又把多餘的錢給退回去了。在海外的法輪功學員則是講到了,他們在媒體負面的、仇很的宣傳下,所受到的身心上的傷害。另外還有一個是專家學者,這位專家學者他是蒙特利爾大學歷史系中國問題的這麼一個專家,也是東亞研究中心主任,他會說一口流利的中文,這四年來一直在研究法輪功,所以他從明訪、暗訪,和法輪功進行接觸的過程中,他發現這群人非常的善良,非常的好,所以他覺得中國政府登的所有汙衊法輪功的文章都是一面之詞,沒有第三方的證據來證實他們說的是對的。
安娜:談到《華僑時報》誹謗和煽動仇恨這一案,就讓人不得不想到在盧安達大屠殺之後,有一個媒體的兩個記者,一個是被判了無期徒刑,還有一個是被判了十四年的徒刑,出乎很多人的意料,因為媒體被判刑在二次大戰的時後都沒有過,而且判這麼重的刑,你對這個現象怎麼看呢?
安清:如果說下達屠殺命令的這個人他是第一殺手的話,那傳達命令的人,我認為他是殺手的幫兇,也可以說是第二殺手,如果沒有這個傳送的環節的話,他這個命令很難執行下去。
安娜:所以你非常認同他這種判決,是不是?
安清:對。像中國鎮壓法輪功這個問題,如果江澤民下令鎮壓法輪功,這些官方的媒體如果不縱容他、順從他,不把它傳達到中國的每一個角落的話,這場迫害就不會那麼嚴重。比如說像中央電視台,它就扮演了仇恨宣傳這個角色,搞了一個天安門自焚事件,所以使得很多的中國民眾來仇視法輪功,當一個人對另外一個人,一個團體對另外一個團體進行仇視,那麼他就會沒有同情心。所以我們今天看到的一幕幕景象就是在天安門廣場打著橫幅的法輪功學員,在警察便衣的毆打下,沒有一個人敢站出來制止,因為他們對他已經失去了同情。
安娜:嗯,我們看到最近兩年來,法輪功學員以一種反迫害的起訴活動,包括起訴江澤民在內有二十多個案子發生了,你在這個問題上怎麼看呢?
安清:從這些現象我覺得首先可以肯定法輪功學員是有冤,如果沒有冤的話,他們不會吃飽了沒事幹,是吧,上訴又要錢,又要時間,他們是要通過這種方式把自己受迫害的這種冤屈能夠讓世人知道。另外一個,這些起訴的案件基本上都是在海外,這說明瞭目前法輪功在中國大陸還是沒有說話的權利,他們就在海外尋找這種機會。還有一點,現在越來越多的國家,政府部門還有非政府部門對法輪功進行關注和支援。比如說像最近3月3日,美國國會眾議院就通過了530號決議案,呼籲政府要在今年3月份日內瓦的人權會議上提出要呼籲中國政府停止對人權的迫害。還有加拿大的皇家騎警把江澤民、羅幹等四十五名中國的官員列入他們的監視名單上。另外還有一個非政府組織叫「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已經發出了十六個公告,這十六個公告當中就是對迫害法輪功的這些官員進行繩之以法,把他們的罪行交給國際法庭還有一些人權組織。從這一系列的情況來看,給人的一種感覺是好像審判這些兇手的日子已經到了。
安娜:法輪功起訴《華僑時報》你認為對媒體會有什麼影響?
安清:這個影響非常大,因為他涉及的面非常廣,二百多個學員,涉及三名被告,另外還有原告被告雙方的律師,還有初級法庭、高級法庭,等於是加拿大上上下下好像沒有不知道這個案子的,這個案子就像原告律師伯格曼(Michael Bergman)總結的那樣,他說這個案子對人會有一個啟示,那麼他的意義是非常的深遠,他會限制中國政府在海外迫害法輪功,也使中國政府重新評估他在海外借用中文媒體來迫害法輪功這一案子。
安娜:嗯,謝謝安清。謝謝您收看這次的熱點互動節目,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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