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7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八日電)中國海口市公安局副局長豐凱因收受賄賂及巨額不明財產,已遭海南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新華社今天報導,豐凱歷任海口市公安局刑偵處副處長、刑偵支隊長,二零零一年七月任海口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主管市公安局的刑偵、經偵工作。
去年一月十一日被刑事拘留,同年一月二十三日被捕。法院審理後認為,豐凱利用擔任海口市公安局刑偵處、刑偵支隊領導及副局長的職務之便,以借為名、行收之實,收受案件當事人兩百萬元人民幣和價值一萬五千元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另有九十三萬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