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7日訊】前海口市公安局副局長豐凱日前被以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
據新華網3月27日報導,豐凱從2001年7月開始任海口市公安局副局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款項達人民幣200百多萬元,及價值15000元的財物。此外豐凱對於私人財產中的93萬元無法交待合法來源。
豐凱於2003年1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23日被逮捕。日前被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