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報指人大主動釋法難免引起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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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盧健輝香港二十七日電)香港各大中英文報章今天都以頭版頭條報導了中國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就「基本法」,以及有關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條文進行解釋;部分報章並發表社論,認為人大主動釋法,難免引起港人憂慮,擔心政制發展檢討空間大幅縮小,「一國兩制」形象受到影響。

經濟日報發表的社論表示,無論是港人與中央之間,還是香港內部,都正熱烈討論香港政制檢討,在市民沒有預期下,人大常委會宣布將主動解釋「基本法」條文,難免令人愕然,擔心中央是否有意就香港政制檢討一錘定音,再無討論空間。

社論指出,市民擔心有其理由,因在政制討論上,不論是香港泛民主派的看法,即先由市民討論,制定方案後再與中央溝通,還是中央的看法,即中央由討論開始時已要求參與,市民都期望在與中央討論後,尋求共識。如果中央以人大釋法來定案,定下香港政制檢討的具體框架,市民自然覺得失去攜手創造香港政制前路的權利。

社論說,如果人大釋法只是釐清大原則,減少政制討論中的不必要爭論,相信市民不會反對,也認同中央有參與討論及最後決定等權利。但如果人大釋法是具體而微,則恐怕將港人與中央就政改的討論,橫向中斷,在港人與中央需要互相加深理解與信任,建立更和洽關係之時,造成傷害。

社論認為,如果以一錘定音方式,解決港人與中央的意見分歧,將不利於達成港人與中央皆可接受的政改方案,不利於香港與中央關係,不利於「一國兩制」在國際的形象。

信報的社論表示,人大釋法雖然有法理依據,但憲法解釋不應隨便運用,上一次有關居港權的釋法是由特區政府主動提出,中央政府是被動地運用釋法權,後來公務員薪酬爭拗,以及原居民的合法權益等引起廣泛爭議的條文,中央都顯示出態度審慎,不願運用憲法解釋權為香港解困,這次在沒有特區政府提請之下主動釋法,充分反映了北京要全盤掌握香港政制發展的主動權,不容任何越軌意圖。

社論認為,如無意外,經人大常委解釋的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其結論必然是二零零七年之後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都不能進行普選,五年之後如何,中央會為香港定下一套「啟動政制檢討機制」,如無中央同意,連啟動檢討也不能進行;此局一定,其餘「枝節」問題例如用什麼方法選舉、是否增減直選議席已毋須再進行討論,香港鳥籠政治的格局終於成形!

最後,社論說:我們希望政制專責小組能夠和中央如實反映香港人的意見,並且要重申政改必須是中央、行政長官和立法會三方共識的結果,任何一方都不能強加一套在另一方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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