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石具紐約報導】3月23日下午﹐國際衝突研究中心(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Conflict Resolution)在哥倫比亞大學舉行了專題講座﹐來自法國的學者瑟嘜林(Jacques Semelin)教授 講述了他最新的研究項目﹕創辦「種族滅絕案例大全」網頁。
瑟嘜林 教授首先介紹﹐種族滅絕(Genocide)英文單詞是1944年一名波蘭猶太人創造的﹐由種族(Genos)和殺戮(Cide)兩個詞根組成。
在國際刑事法中,「滅絕種族罪」是這麼定義的:「滅絕種族罪是指蓄意全部或局部消滅某一民族、族裔、種族或宗教團體而實施的下列任何一種行為:1.殺害該團體的成員;2.致使該團體的成員在身體上或精神上遭受嚴重傷害;3.故意使該團體處於某種生活狀況下,毀滅其全部或局部的生命;4.強制施行辦法,意圖防止該團體內的生育;5.強迫轉移該團體的兒童至另一團體。」
被判為「種族滅絕罪」的案例由聯合國國際法庭直接處理﹐被認為是國際事務﹐而不屬於任何國家內部事宜﹐具體的案例有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德國納粹屠殺了1千1百萬人﹐其中600萬人是猶太人﹔在2001年聯合國海牙戰爭犯罪法庭判處南斯拉夫前總統米諾舍維奇群體滅絕罪。「種族滅絕罪」也稱做「反人類罪」。
瑟嘜林教授計劃創建的「種族滅絕案例大全」網頁是一個專門收集此方面案例的網上資料庫。網頁將設置三個欄目﹕第一個欄目按照發生時間順序列出案例﹔第二個欄目從歷史﹑政治﹑心理等諸方面詳細評論事件﹐介紹事件的執行者及受害情況﹐法律處理的經過﹔第三個欄目包括所有事件的圖片﹑地圖等資料。在條件適當時﹐網站將設置不同語種﹐如法語﹑西班牙語﹑中文等。
與會的蘇珊.普蕾格(Susan Prager)女士向大家介紹了中國目前迫害法輪功的情況以及在世界多國包括比利時、美國和澳大利亞,正在准備以「酷刑罪、反人類罪及群體滅絕罪」起訴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及迫害參與者的進展。
1999年7月,中國前國家主席江 澤民 在害怕和嫉妒中,濫用其作為該國最高領導人的權力,違背眾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的意愿,推翻當時國務院總理的決定,禁止了法輪功。其行動實際上是非法的,因為它超越了中國憲法所授予江的權力。
根据中國的消息渠道和來自受害者的無數證詞,江氏為實施迫害,向各級政府發布了三條命令:1.透過系統的、政府支援的強迫勞教、酷刑和殺害,從肉體上消滅法輪功學員。2.透過在世界范圍內的媒體宣傳運動抹黑法輪功,誹謗其學員們是危險組織成員和對社會的威脅,從而從名譽上搞臭法輪功學員。3.透過停發工資、開除公職、沒收住房、禁止租住,以及廣泛敲詐勒索、沒收財產和政府強迫罰款,從經濟上搞垮法輪功學員。
這個命令主要由蓋世太保式機構『610辦公室』執行。該机构是江氏為了實行其『根除法輪功』政策的唯一目的而設立的。美國國會已經稱『610辦公室』是「通過有組織的洗腦、酷刑和謀殺監督對法輪功成員的迫害的」專門機構。
普蕾格女士說﹕「在過去的四年里,已證實有將近九百人死于酷刑,而据信真正的死亡人數達數千人。數千人被強行關押在精神病院,遭受酷刑折磨。超過十万人往往未經審判而被送入勞教所。而這些數字僅僅是在江氏為隱瞞事實真相而對外界實行消息封鎖的情況下我們所能探知的數字。」
講座組織者﹑國際衝突研究中心防止衝突計劃部主任安娜.帕泰女士(Ana Cutter Patel)說﹕「此網頁的建立﹐不光是記載發生過的事件﹐對於正在發生的事件也能起到不可估量的阻止作用。」
瑟嘜林教授接受了現代歷史﹑社會心理學和政治學等多學科教育﹐他在法國巴黎的Sorbonne 大學獲得了近代歷史學博士學位﹐後在美國哈佛大學國際事務中心從事博士後研究。目前他專門從事種族滅絕案例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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