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壇引發愛國及效忠誓言的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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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鈡鈴編譯報道)最近,因北京的傳話筒文匯報撰文評論香港一些立法會議員違背效忠香港的誓言,還羅列了四種不愛國的行爲,並將這些議員一一對號入座,引發了香港政壇對愛國和忠於誓言問題的爭論。一些政客和律師認爲﹐應該由法院和香港基本法來判定立法者或官員是否違反了誓言﹐而不是國家宣傳機器的評論文章。

文匯報轉述的新華社評論文章,指控的四種不愛國行為分別是:參与或領導反對共產党﹐公開支持台灣獨立﹐引入外部勢力干預香港特區的內部事務﹐反對去年的國家安全法案(national security bill)。它還指責司徒華(Szeto Wah)是不愛國的第一種人﹐劉慧卿(Emily Lau Wai-hing)是第二種人﹐李柱銘( Martin Lee Chu-ming)是第三種人﹐吳靄儀(Margaret Ng Ngoi-yee)是第四種人。

據南華早報(South China Morning Post)報道,李柱銘先生稱文匯報的指責為垃圾,“國家傳話筒只想使公眾分裂。我建議人們向法庭提出起訴﹐因為這是判斷我們是否違背了誓言的唯一方式”。吳靄儀女士說應該擯棄新華社的不愛國定義。劉慧卿女士說北京是想劃定一個界限來孤立民主人士,然後攻擊他們。

前香港民主建港聯盟主席﹐行政會議成員曾鈺成(Tsang Yok-Sing)說他不相信有任何立法者違背了他們的誓言﹐ 即使有﹐也應該由法院和香港基本法來處理。香港大學法學院( City University’s school of law)副教授梁美芬(Priscilla Leung Mei-fun)建議用兩種辦法來減輕愛國問題上的爭吵﹕起訴違反誓言者或修改誓言本身。然而,全國人大代表鄔維庸(Raymond Wu Wai-Yung)表示,中央政府很難將愛國的政治標準放進誓言。

前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梁家傑 (Alan Leong Kah-kit)說新華社定義的愛國原則在香港基本法中找不到。他表示﹕“他們在解讀基本法中不存在的東西。我認為這實在是錯誤的方式。”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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