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1日訊】(美國之音記者林森報導) 多家海外媒體援引中國新華社的報導說,廣州《南方都市報》原副主編兼總經理喻華鋒因貪污受賄被判處十二年徒刑。與此同時,《南方都市報》前總編輯李民英也因受賄罪被判處十一年徒刑。
據報導,《南方都市報》前總經理喻華鋒被指控貪污大約二十萬美元公款。檢察官說,喻華鋒和其他八名編委私分了這筆公款。但是,喻華鋒申辯說,這筆錢是發給他們的獎金。
喻華鋒等人被判刑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為《南方都市報》在中國素來以大膽揭露使中國官方感到難堪的事情而出名。去年,《南方都市報》的調查報告迫使廣州當局承認廣州發生了薩斯病疑似病例。另外,《南方都市報》不久前還揭露了進城打工大學生孫志剛在公安局被警察毆打致死的案件,該案在中國曾掀起軒然大波。
有一些評論人士認為,中國對喻華鋒等人判刑是他們不聽中共廣東省委的指令而付出的代價。據報導,喻華鋒的律師向英國廣播公司透露,喻華鋒將提出上訴。而同時被判刑的李民英已經提出了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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