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8日訊】 記者獲悉,廣受公眾關注的有關王志文職業道德一案,在經過了管轄權异議、案件移送等一系列波折后, 2004年3月23日上午將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審理。
據中華网3月18日報道﹐原告在此前的證据交換庭審中向法庭提交了《芬妮的微笑》几位劇組人員如制片人王浙濱、副導演趙春林、作曲葉小剛、化妝師張万象、房漪平、錄音師章文等人出具的證詞,證明原告有關劇組成員都知道或了解劇組當時的8條規章制度(包括劇組成員不能發表不利于影片和劇組的言論)。
被告王志文方面只有一位證人出具證人證言,即是前奧地利駐華大使夫人厄休拉.魏德女士。魏德夫人是《芬妮的微笑》奧方制片人代表和中方策划。魏德夫人則證明從未看到過劇組8條規章制度,并經詢問奧地利三位女演員和奧地利制片人得知也從未看到過該規章制度,證明當時不存在該規章制度。
《芬妮的微笑》是一部中奧合拍片,魏德夫人則是參与因這部合拍片而起的訴訟中的唯一一位外方人員。根据有關法律規定,除非有法律規定的情形,證人必須出庭接受質證,因此上述證人可能將出現在法庭上。
此案開庭在即,此前王志文曾表態“對有人企圖借此案終結他藝術人生已經做好准備”,擔心會因此案“終結藝術人生”似乎有些過于緊張,但王志文此前在電視劇《天之云地之霧》中扮演一位律師的經歷,應該也算是為他這次步入法庭被告席事先積累了寶貴的經驗。(南方网)(//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