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7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十七日電)曾經轟動一時的中國著名私營企業家李曉華狀告「二十一世紀經濟報導」報社名譽侵權一案﹐三月五日北京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二十一世紀經濟報導」內容嚴重失實﹐侵犯原告李曉華的名譽權。
中新社報導,法院判令被告二十一世紀經濟報導報社自判決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內在第一版上與侵權文章相同的位置處刊登聲明﹐向原告李曉華賠禮道歉。
據報導,二00三年六月十九日﹐二十一世紀經濟報導以北京首富李曉華涉案的標題刊發該報記者的署名文章﹐該文章在毫無根據和事實的情況下就聲稱及定性李曉華涉案的報導。
文章發表後﹐被海內外數十家新聞媒體和上百個網站轉載﹐失實報導廣泛流傳。致使李曉華聲譽造成嚴重毀損﹐李曉華遭受了極大的精神打擊和經濟損失。
李曉華的代理律師翟雪梅表示﹐當時正在海外拓展國際市場的李曉華看到此文章後﹐感到非常震驚和氣憤。為了澄清事實﹐維護自己的尊嚴﹐文章發表當天﹐李曉華即委託律師向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現年五十三歲的中國民營企業家李曉華現任美國賽智集團董事局主席。他曾榮獲「全國百名優秀企業家」和」中國十佳優秀民營企業家」頭銜。二00三年五月﹐李曉華被評為「中國最慷慨的富豪」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