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7日訊】 我一直以為無所謂,只不過寫寫文章發表在國外一些人權网站上批評中共政府,抨擊他們侵犯人權,政府鉗制民主人士的聲音,打擊异議人士而已。
我一直以為無所謂,沒想到去年12月中旬的一天在,网吧上网時和往常一樣登錄到“看中國”“大紀元”网頁上,并在國內的网易論壇上發表自已對政府的不滿,順便轉貼了一篇“黑眼睛”的文章,不知什么時候几個公安站在我的后面,就這樣我被帶到了公安局,先把我銬著十几分鐘后,一個公安把我的身上搜了一遍,手机,鎖匙,身份證,皮帶什么的都拿走了,他媽的,連我的鞋子也脫了,但錢沒拿走。
并把我帶到預審室,這時走來兩個公安對我進詢問,先問我的個人身份等,接著開始問我為什么發表文章,一共發表了几篇文章,怎么知道國外的反動网站的。又問我的郵箱號碼和密碼,我雖然痛恨這些人但也如實地說了,我說我有憲法賦予我的言論自由,我對政府不滿,我可以在网上說說呀,如果不讓我們公民批評政府,那政府到底接受誰的批評,我也只有在今天的論壇上寫了這些話別的什么也沒有寫過(雖然我几年前就想成立自已的組織了也草擬了組織宣言什么的),我怎么知道國外的网站的?我說我也不知道是誰發的郵件給我這個网址的。接下來又問一些我的經歷我是很配合他們的。
問了大概1個多小時,把我的口供給我看,問我寫的真不真實,我看了說真實。于是就要我簽字按指印,這時我對他們說公安局的某某(不方便說出真名)是我叔叔(非親叔叔)。
接著把我關進了留置室,我就這樣赤腳,天也冷,也不知過了多久,又是那兩個公安又開始提審我,又問我和上次問的差不多問題,我也如上次一樣如實回答。
后來一直未提審我,被帶到公安局時大概下午3點多鐘,就這樣過了一夜一直到了第二天下午,才有一個昨天審問我的公安來說我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發表反動言論擾亂社會秩序要拘留我15天,我說憑什么說几句話就要拘留我,那個公安說你這种情況一般要勞教三年,看你年紀輕輕的有前途,局里的領導才這樣考慮拘留你的。
看這种情況我也無可奈何,你不知道關在留置室的時候真不是人過的,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要怎么處罰,什么也不知道。在那個時候才知道自由是多么重要,現在好歹知道他們怎么對待我了,只有簽字了。于是又要把整個手的手印按在什么紙上,十個指頭也按了一遍,又被帶到鴿子籠車上(只有后車廂上有几根鐵棍的小窗子的警車)。一路我扒在窗上看著外面的人和車。
被帶到拘留所后分在5號倉,里面沒几個人,關進來時候心里也安頓了,安慰自己15天時間很快會過去的。
第二天上午一大早父母老婆姐姐姐夫都在看我,一看到我他們,一看到老婆抱著我女儿我就哭,他們責備我什么不能做做這樣的事,也告訴我幸虧我爸爸找那個叔叔幫忙送了3千元給局里領導才這樣拘留的,不然真可能被送去勞教。
就這樣呆在拘留所里迷迷糊糊的熬了15天,只有每天放風時候只能听到外面的人間的聲音。
終于有一天听到拘留所內的公安叫我名字并辦理离所手續時,我才明白我又自由了!父母他們在門外接我,我看到他們真的就想哭。
回家的几天老婆父母不允許我再出門。
我雖然答應他們,但那時才越發對中共政府的痛恨,比未被拘留以前更加明白一個沒有人權,民主的國家,那里的人民是如何害怕政府的高壓統治,害怕哪天僅僅是因為自己的言論而被公安抓捕.
從前民主的思想又被激發出來,你中共政府不是不讓我批評你們嗎?我就偏偏跟你對著干!
以前想成立的平等党,我現在正式啟動它。
2月1日我開始起草“中國平等党宣言”。期間我為中國民主党發起要求中共政府釋放网絡异議作家杜導斌,中國正義民主党党員黃金秋及要求司法解釋顛覆國家政權罪簽名呼吁。
3月2日我去縣民政局申請登記我的組織,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科人員說這是反動組織不允許注冊,我据理力爭我是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社會團體登記條例”來申請注冊的為什么不允許合法存在,民政局負責人說只要是反對社會制度的組織都是非法組織不允許成立!
其實我早就知道宣揚民主政治改革的平等党是無法在中共政府里面合法存在的,但我要對中共政府組織表達我的政治觀點。
3月5日兩會在京召開,期間我繼續和國外的网站聯系發表所謂的反動文章,但部分文章因中共网警的封鎖無法寄送。
3月13日我父母接到我叔叔通知叫我到外面躲躲,据他了解因為本縣一個人因為反對共產党被逮捕十年,釋放后跑到台灣去了,現在公安局准備在兩會結束后抓一批异議份子,可能有我。
這時我感到問題的嚴重性,當天我就簡單地收拾了几件衣服帶了證件,從家里跑出來。
先坐車到上海,馬不停蹄的當天又從上海到武漢,第二天又到其他省(不方便說)。
現在兩會結束了,我卻開始逃亡!
我想念家人更想念才六個月大的女儿。
什么時候這個噩夢才會結束,我才能回家團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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