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維權律師談人權入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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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7日訊】(美國之音記者熊健北京報導)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以絕大多數票通過了修憲的內容,首次將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憲法。有法律界人士認為目前中國在司法實踐尊重和保障人權方面仍有許多值得改進的地方。

*基本理念大有進步*

中國的新聞媒體三月十六號都刊登了全國人大通過的部份修改憲法的內容。北京的維權律師莫少平表示,首次把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憲法,從基本人權這個概念來說中國確實是在前進,“這確實是一個很大的進步。”

*執法實踐差距大*

莫少平指出,從司法實踐的角度來看,維護基本人權可能涉及到最直接的領域就是刑事法律。他說,從他所接受的一些比較敏感的案例來分析,在司法實踐中,這一點做得遠遠不夠。他指出,很多司法實踐明顯的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權利,“就是說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比如說超期羈押問題也好,刑詢逼供也好,甚至包括一些–比如說沉默權,中國肯定是沒有啦。”

*大規模修改刑事訴訟法?*

莫少平指出,如果要基本保障人權的話,那就涉及到這些方面。比如說,不能刑訊逼供,不能超期羈押,不能強迫被告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自認其罪。這些原則就必須在憲法的原則基礎上大規模修改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

另外,莫少平表示,在司法實踐中更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樹立既要打擊罪犯,也要遵重人權保障人權這種司法理念。“這樣才能使得中國保護人權法治環境得到改善。”

*官方承認有司法侵權問題*

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三月十號在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的所作的工作報告中也承認有非法刑訊逼供的情況存在。在去年立案偵查涉嫌利用職權非法拘禁,刑訊逼供,破壞選舉等侵犯中國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國家機關人員工1408名。中國檢察院也制定了關於在檢察工作中防止和糾正超期羈押的若干規定。明確規定對濫用職權或者嚴重不負責任造成超期羈押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員及其主管領導的責任。積極推進檢察隊伍的建設工作。(//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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