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6日訊】大紀元駐渥太華記者董娜報道/3月13日,在盧旺達種族大屠殺十周年期間,加拿大渥太華卡爾頓大學舉辦了“媒體和盧旺達群體滅絕國際研討會”。會議的議題是從盧旺達群體滅絕的歷史教訓中,重新審視媒體在群體滅絕中的作用。
來自英國、法國、美國、加拿大、瑞士等多個國家的二十多位著名媒體(如BBC、法新社等)的資深記者,媒體專家、哈佛法學院教授、國際刑事法庭工作人員、法律顧問、人權組織、盧旺達問題專家、盧旺達特別法庭起訴員等發表了演講,200余人參加了這次研討會。
在為時一天的國際會議中,公開討論小組就四個議題展開演講和討論。這四個議題包括:盧旺達的仇恨宣傳媒體、確認新聞業群體滅絕犯罪的媒體法庭、國際媒體對群體滅絕罪的覆蓋報道、防止群體滅絕的國際構架:媒體和人權幹預。
據BBC報道,2003年12月3日,聯合國特別法庭判三名盧旺達前任媒體主管人員因煽動盧旺達1994年的種族屠殺而被判罪。普遍認為國家控制的媒體的仇恨煽動,是造成80多萬人死亡的大屠殺的重要原因。
據悉,如今已經有許多人致力於仇恨宣傳在群體滅絕中的作用,國際媒體無法覆蓋群體滅絕方面的報道等課題的調查研究和探討,而以往在評價媒體角色時,從沒有更為廣泛的考察過這些方面的因素。
與會者首先介紹了盧旺達國家控制的仇恨宣傳媒體的情況,國際刑事法庭盧旺達特別法庭的起訴人等談了媒體法庭對盧旺達三家媒體的調查、取証情況以及對群體滅絕性仇恨宣傳的確認,同時向全場展示了証據──播放了盧旺達仇恨宣傳電台的廣播片斷。錄音片斷中播音員煽動聽眾將異族(圖西族人)徹底消滅。調查員說,如果世界上哪個媒體採取這樣的宣傳方式,即可確定為群體滅絕性質的仇恨宣傳。在討論中的結論之一是群體滅絕罪的共同特點是:進行仇恨宣傳,使人們相信滅絕是必須的。
下午,國際著名媒體和人權組織,就如何通過媒體的覆蓋報道和人權組織的幹預等方式防微杜漸,防止群體滅絕的再度發生。
與會者在研討期間提出發生在中國的、持續5年之久的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這場系統的針對法輪功信仰群體的迫害也是通過利用國家控制的媒體煽動仇恨,並實施的。
背景介紹:
1994年4月至7月,盧旺達發生了震驚世界的大規模種族屠殺,在近100天裡,共有80多萬人被殺, 事後聯合國成立盧旺達國際刑事法庭。經調查和相關法律程序,去年12月特別法庭的三名盧旺達新聞媒體負責人在1994年的報道中煽動盧旺達種族屠殺罪名成立,其中兩人被判無期徒刑,另一人被判 27年監禁。宣判書中說:“這些控制媒體的人們要對報道的後果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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