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哲胜:從土地屬于人民說到選戰的正面功能

洪哲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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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6日訊】§ § 封建帝王的年代:人屬于土地

在封建帝王的年代,土地從來不屬于人民,而是屬于“朕”。這個“朕”要把一塊土地賜給某人,讓他收租金過活,帝王說了算,附屬于土地上的人民就与土地、還有爬行于土地上下的螞蟻、蚯蚓、乃至長期或暫時游走、翱翔在這片土地上面的雞鴨、鳥只就一起屬于該人。

這時,“人在哪里,那里并不屬于他”。相反,人在哪里,那里的土地就擁有他,而封建主以及高高在上的帝王就通過對于那塊土地的擁有,從而擁有了他。

§ § 民主的年代:土地屬于人

后來,草民覺醒了,開始怀疑,為什么好端端的人,要成為土地的附屬品?為什么這么多的人要充當皇帝老子的“會說話的財產”?于是有些地方民主革命成功了,人不再是土地的附屬品,而成為土地的主人。這時,國家的主權就屬于全體國民,政府必需得到全民的授權才能夠擁有統治的“合法”地位。由于有些非法的政府,喜歡關起門來欺負自國的國民,因此近年來,國際社會又提出了“人權高于主權”的說法:為了保護某個國家的國民的人權,那個國家的政府手中所緊握著的所謂“主權”沒有什么神圣,外國可以為了維護該國人民的人權,而干涉該國的內政。

§ § 封建帝王用刀兵划分出來的疆界一點也不神圣

很多國家的疆界,是過去的帝王用刀兵強行划分出來的。這個疆界就界定了這個帝王可以征稅賦、征徭役、征兵夫、……的勢力范圍。對皇家以及它用來經營這塊土地的官僚來說,這個疆界神圣無比。但是,對于人民來說,它一點也不神圣。

就這一點來說,已經成為落水狗得列宁說得好,封建帝王用武力所強行划分出來的國界,沒有什么神圣可言!(大意)

§ § 在封建帝王的年代,草民關心的是什么?

在封建帝王的年代,全國土地沒有不是“王土”的。居住在這塊土地上的人民是沒有份的。不但皇帝認為如此,就是草民自身是也如此認為的。那么,一個草民,他為了自己會做什么打算呢?

如果他是甲國的人民,而他發現鄰國──乙國──的皇帝行“仁政”,減稅賦、少徭役,他就會用腳投票,投奔去乙國,作乙國的人民,享受較好的人生。如果剛好乙國對甲國動武,他會協助乙國軍隊,并且希望在戰爭結束以后,自己能夠隨著被割讓的土地割讓給乙國,以便享受更好的人生。

如果你罵他不愛國,我想,錯誤的是你,不是他。國家屬于皇帝,是皇帝的勢力范圍,是皇帝壓迫、剝削人民的机器。國家不屬這個草民。這個草民不擁有國家,他如何去愛國?万一他被皇帝老子欺騙而為國捐軀,對不起,他就失去享受更好的人生的机會。万一,由于他的賣命,甲國贏了,領土擴充了,直接的后果就是:正在乙國享受美好人生的一些被割讓的草民就被他所害,從此不得不在甲國帝王的官僚手下受災受難了。

可見,人民關心的是“福祉”而非“國家”。并不是絕對不會關心國家。當關心國家等同于關心他自己的福祉時,他會關心國家的。

§ § 所有人民都有自決權的當代

當代,即使連一些不大象樣的國家也不得不簽署聯合國的底下兩個國際人權公約: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這兩條公約的特點就是:在列述人民的“公民權利”、“政治權利”、“經濟權利”、“社會權利”以及“文化權利”之前,它們把所有這些權利的源頭在如下的“第一條第一款”的條文中給予開宗明義的規定:

  “所有人民都有自決權。他們憑這种權利自由決定他們的政治地  位,并自由謀取他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

因此,個別的人為了追求自己的福祉,有權自由离開自己所屬的國家,追求歸化為其他國家的國民。〔個別人無法在自己的住宅上面獨立建國,因此,只能選擇离開,但是,他可以帶走財產。〕

而一群夠大地區的人民,則有權為了追求自己的福祉,采取公民投票的方式,展現眾意,或者要求高度自治,或者分离而獨立建國。東帝汶人民就是這樣离開印尼的。

◆台灣問題与人民自決

1945年,台灣開始被中華民國統治。這時,中華民國也已經統治這中國地區。1949年中共在它所占据的土地上面自行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就把原先的中華民國一分為二:統治台灣地區的中華民國(在台灣)与統治中國地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分裂后的中華民國當然仍然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但是,它長期不愿接受被它所統治的人民的授權,于是,台灣人展開了一場爭取民主獨立的斗爭。非常幸運地,蔣經國在崛起的台灣民意之前退縮了,退讓了,台灣人民終于在1996年給這個中華民國政府授了權。

在1949 到1996年之間,中華民國實際上不屬于它的國民,國事由蔣家政權說了算。1996年以后中華民國的國家領導人必需經由全民選舉產生,人民也有權利對它加以監督、給予罷免。人民真正掌有了這個國家。因此,台灣何去何從,不再由國民党說了算,甚至也不由阿扁總統說了算,而需要經過公民投票,讓全國國民作出公決。

因為台灣從來不是1949年才建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台灣本來就已獨立,台灣無需采用一個“獨立”公投來讓自己“再獨立”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外。至于中華民國“是否、几時、如何”与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那當然由台灣全民說了算。所以,台灣將來可能有“統一”公投,但是,它絕對不需要什么“獨立”公投。

有人非常奇怪地特別喜歡“中華民國”這個國號。有人又特別討厭“中華民國”這個國號。這兩种互不相讓的、極端對立的派別卻有一個偉大的“共識”,那就是,他們把“變更國號”當作是“搞獨立”。這真是莫名其妙啊!

從前,皇帝改個國號,他照樣當家。現在,改個國號,人民相同、領土不變、政府還是這個人民選舉出來的那個,而政權也仍然屬于這同一個人民。可見,只要人民喜歡,改個國號無妨。還是同樣那個國家(人民、土地、政府、主權),只是換個稱呼而已。這与統獨絕對無關,大家以平常心看待它可也。

◆紛擾選戰中,共識形成中

台灣的總統選戰,人潮洶涌,叫聲震天,真叫人看了真是膽戰心惊。其實,這個過程很好,很有意義,不少共識一個接著一個,在這個過程當中得到建基,得到強化。

這主要是因為:任何想當政者,都需要數人頭。這就要求他們注意所有這些擁有“一票”之選民(尤其是占有關鍵地位的中間選民)的頭腦“喜好”些什么?“厭惡” 些什么。于是,兩派的候選人都只好向中央靠攏。于是我們看到“公投法”在雙方的同時支持下通過了。于是我們看到阿扁強調,如果當選,任內絕不宣布台灣獨立,也不變更國號。于是我們听到連戰宣稱絕不在威脅下与中共談判,絕對反對一國兩制。即使宋楚瑜也明白指出:統一必需經過台灣人民的同意。

阿扁的話如果由連戰講出來,對泛綠就少了說服力。同樣,連戰与宋楚瑜的話,如果由阿扁來說,泛藍的群眾也听不下去。現在,他們向中間靠攏,因而就各自“教育”了、“說服”了各自的群眾。絕!民主就是好,就是有這樣的“特异功能”!

經過一場看似死斗分裂的選戰,台灣的共識必將形成,台灣的民主得以進一步精致化。哈!

--轉載《新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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