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日訊】洪哲勝按:
吉林省長春市的35歲中國公民僅僅在網上發表言論於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羅永永忠的《判決書》與《刑事上訴狀》請參見 2003.10.18《民主通訊》。
我們接到杜導斌先生送來一本未署編者姓名的電子書,裡面收集了羅永忠的百多篇網上文章。我們特地給予編排,分數期提供給讀者們參考。希望大家上網給羅永忠講幾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話,同時介紹這位殘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請不要歧視中國人
若歧視就歧視這“低能劣等的政府吧”!
臃腫的不能做事了
像娥眉山的猴子,該減肥了
就是這些低能的專權者
喪失了最大的國格
爲什麽被外國人看不起?
人民的素質低,該怪誰?
不做沒有熱血的男兒
不做唯唯若若的奴才
砍頭不要緊,還我民主來
平等和自由,人人都要有
“新四軍久在沙家浜,腐敗墮落在官場”
官官相護暗來往,老百姓焉能曉得太周詳
爲什麽我們受到不公正
爲什麽那麽些孩子沒書念
爲什麽還有人肆意踐踏人權
爲什麽“十六大”草草收場
這一樁樁,一件件
氣炸沸血胸膛
都睜開眼吧
都明白過來吧
多麽腐敗的政府
一個尋求民主多好時機呀
蒼天呀,啊!
我們的“大國民”呀
東方的睡獅
在籠子裏掙扎
(200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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