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9日訊】千龍網日前发表的一篇題爲 “一元錢的善和一角錢的孽”的評論文章,以孩子、 警察及搶劫犯對錢的不同態度和行爲,揭示了當前中國人不同的價值觀和社會道德觀。
文章說:據新華網2月初報道,揚州的李先生夫婦帶孩子出去玩, 10歲的孩子撿到1元錢硬幣,在父母的指引下,他把硬幣交到了值班的交警那兒。不料警察接過錢竟扔到地上。這件事引起了揚州社會各界的強烈關注。
在這個警察看來,一元錢算不了什麽事兒,更不用說是在做好事。如果收下了這小孩子的一元錢,回去還要做記錄,再登記上繳,夠麻煩的。現在警察管的事多著呢,犯不著爲一元錢操神,爲這一元錢做這許多煩瑣工作,不值得。他不知道,因爲他拒收這一元錢,冷落了孩子的心,打擊了孩子的熱情,同時警察的光輝形象隨著對一元錢的隨手一扔在孩子心目中蕩然無存。
文章說:同一天的《現代快報》上刊載了這樣一則報道,從河南來南京打工的青年柏章燕因搶劫了一角錢被判6個月的有期徒刑,並被處以1000元的罰金。在這個案件中,犯罪人柏章燕雖然只劫得一角錢,但他的犯罪行爲侵犯他人財物所有權、侵犯他人人身權的性質並沒有變化。他搶劫過路少女,並將受害人撲倒在雨中,犯罪情節也比較嚴重。資深律師指出,這一判決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文章進而說:可見,一元錢的善事,雖然在金錢的數量上不大,它卻能體現一個孩子心底的純潔和善良,通過潛移默化的教育,經過一個積小善成大善的過程,能夠把孩子培養成爲品德高尚、作風正派的社會有用人才。一角錢也只是一元錢的十分之一,但因爲搶劫得到這一角錢卻构成了柏章燕的搶劫罪,因其行爲的社會危害性極大,得到了6個月的有期刑。可見,一角錢也会造成大的罪孽。
文章最後說:古人警示後人:“勿以善小而不爲,勿以惡小而爲之”。從這一元錢的善和一角錢的孽的對比上我們再一次得到了深刻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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