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豐:論「文明」—-答黃曉星君

孫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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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8日訊】一、所謂文明就是人具有的主觀能力

這麼說吧,「明」是個評價,與亮、暗、熱、冷一樣;評價概念在性上是形容詞,它描述對象的狀態。「明」就揭示對像在可視性上所處的水平。它既可用以說空間,也可以說心理。心是什麼?不就是用來辯認,識別的機能嗎?明白或那人很開明,不就是說人家看問題透徹,剎底,有判斷力嗎。

可是,天生的人與動物一樣,並不能意識任何東西—-既不能意識對象,也不能意識自身。無論是人類史還是個人史都一樣:在兩歲前後意識才開始形成,當然這個形成過程從一落地就開始了,最初喊媽媽時,是「意識」在現象層面的始端,而專門研究家對意識的關注要更早:嬰兒眼神在最初不反應刺激被做為無意識的證明,對刺激有了反應—-即有了注意力,被看作是意識的最初表現。外物刺激引發了孩子的感應—-證明它能夠「注意」了。但日常意義的「明(意識)」的開始,得從三歲起吧,即我們記憶的形成是其界限。

如果明白動物沒有意識,嬰兒也沒有意識—-只有物理性與生命性兩個存在,那麼從無意識到能意識,這個區別不就是個「不明與明」的關係嗎?這裡發生了什麼變化呢?從無意識的動物上升為能意識的動物—-多了個「能意識」,意識的功用又是什麼?不就是知覺世界,知覺心靈,知覺身體內的過程嗎?

所以說—-意識的形成就是文明的開始。

問題在於人是個類,是一個物種,可這物種又是以一個個的單體方式存在的。文明既屬於個體,又屬於全類,用個體來揭示的文明與從類的角度看到的文明就有一些環節需要過渡,二者不歸屬到同一背景,識別上就不是很方便。

我想:你對古代希臘註釋的引證與直譯只是貌似的差別,你所以需要向我提出問題,其夾角也就在這裡—-古代希臘人的例舉是要說明什麼是人類文明,這些例子的哪一單項不是「已經運用意識」才造成的成果?這些文明之果的創立者不先已被文所明,怎麼能夠去創建呢?所以咱們倆說的意思是一個。我是語義直搗,你引證的是文明果實。歸納咱們這段分析,其實是說:

人後天形成的主觀能力就是文明。

至此,我估計咱們大概已經完全共識了。

二、實踐中人總是不自覺地把自己理解成原因—-作用力

任何國家制定的法律,針對的是什麼?是人的意識,法律強制人們的意識選擇它所允許的,避開它所不允許的,這就把人的意識當做發揮作用的原因了。共產黨設立紀委,檢察部,也是建立在意識是行為的原因這個設定上的。人們在互聯網上的批判,其作用是什麼?—-影響他人,為什麼能影響?因我們都有「能明白」這個主觀力量。你的「什麼是文明」影響了我—-這是因為我是一個可以被正確的理性求證所刺激,並能服從正確證明的人;你又是用足以剌激人的理性能力的方式來播種這種影響的—-這還是建立在人的意識是人的選擇的唯一原因這個假設上的。共產黨之在憲法裡寫上四項基本原則,仍舊是把國民的意識當作支配行為的原因,它用這些強制規定規範了原因,原因在規範裡才能運用,社會的秩序不就是他們所理想的啦。近期胡錦濤要把人權原則注入憲法,並說要形成以人為本的觀念,他這個主觀心理又是把人的意識當成原因,所謂觀念就是發揮作用的意識,還是原因。

因此說,社會是把總功能設立在人的意識是個普遍有效的原因這一假設上的,它就是照這一關係發生作用的大廈。

由於社會是屬於實踐範疇內的,越是它的早期階段它對人性的背離就越明顯,甚至是反人性的:原因是只有有了實踐能力了,人才能去實踐,可一旦有了實踐能力了,就只能在實踐能力內才能感知自己,感知的那個自己也就不是完整的自己。

實踐能力也就是「明白」能力,即因文而致之「明」,如果領會了我們的「明(意識)」是非經由「文(紋理符號)」不可的,也就明白通過「文」是不能直接感知全部自己的。所以在幾千年內人類對文明的討論只是在文明內容內展開的,就丟棄了文明所建其上的,所必須依靠的那個本—-我們原有的物質性。整個的共產主義學說和共產主義運動是人在文明後對著經驗對像展開的:它根本未曾想到去問一問人又是什麼?究竟經驗所看到的那些對象是根本,還是生命才是根本?

共產主義理論之所以引發實踐災難,錯角就陷在這裡。

三、人的意識能力,首先是個結果而後才用作原因

我想本命題根本不需敘述,嬰兒啥也不懂,它就是動物,是在社會環境裡才成長為正常意義的人的,這當然是個受動而致的結果。正是在這裡發生了一種顛倒—-即上節所講人頑固地把自己當成發生作用的原因,卻不肯承認自己更本質的其實卻是個結果。這一節旨在闡明:如果人下了生不處在社會環境裡,它根本就成不了人(印度有狼孩,印尼有狒女,中國遼寧有豬女),還什麼馬克驢克牛克主義?人就只是有空間性時間性的動物,這才是人的本質,人類活動唯一的源泉,當然也就是唯一的標準。

人一旦被「文(紋理符號)」所規定,就意味著它成為原因了,發揮作用了,從而就在經驗的領域裡完成了與自己本質的割裂。不知道自己首先是個被動事實,而後才具有能動作用;更不知自己的能動作用其實是被動事實的性質和表現;是生命的不能被感的客體性來決定、來支配可感覺的能動性;是我們的被動而有性來支配我們主動作用性;是我們的不可知性來支配我們的可知性。

因為人的「明」是通過「文」才得以形成,就受到「文」這個中介的束縛,永遠達不到自己的本質,我們就常常要幹些違反自己本質的事,特別是用於社會的某些價值理念,幹著友人性放勾當,卻還理直氣壯—-「共產主義」就是典型例子。胡錦濤在宣傳工作會上煞有介事地說:「黨管宣傳,黨掌控意識形態的方針不能動搖……」是極好的例證:他在被語言所「明」的同時,也被某些語義牽著鼻子拐進了邪道,自己卻不知道,他也不能想想:要是沒有語言,語言裡沒「黨」字,他又怎麼會想到用「黨」來「掌控」呢?可他一旦用「黨」來掌控,也就忘了「黨」其實什麼也不是,是個根本不存在的虛名,他就把因語言的輸入所造成的「黨」這虛名當成了事實。他不知道黨是個空布袋,虛無,人卻是實實在在的生命物。結果他卻把實在的人當成點綴虛名的可有可無、可抓可殺的配襯。倒讓什麼也不是的虛名之「黨」成了血肉之軀的人的判准,主宰,根本。悲乎!

我看到大多數的批判都是對著經驗對象,只有先形成能經驗的能力,才能去經驗呀,所以這種批判的有效性永遠不是普遍的:糧不夠,就毀草毀林毀水去開荒,有效於糧,丟失效於宏觀。這樣,我提倡一種對我們的「明白」能力到底「是什麼」的批判:不錯,人是能明白的動物,可人的明白能力在先還是生命在先?是人的明白能力長在生命上,還是生命長在明白能力上?回答了這個問題也就理解了什麼是本,什麼是未。也就知道應是明白能力來服從生命本性,決不是相反。我們做為動物的物質性才是我們真正的本。

只有對我們理性的洗滌、批判,通過認識才能發現原來文明也能我人引導到灣路和異化的邪路,你能說「共產」這不是一個理念,對它的盲目相信和追隨不正是我們近六十年的劫難嗎!一切罪惡,權謀難道不是用語言構思的?

只有通過批判,用認識的方法我們才能達到自己的本,糾正由理性的誤用導致的異化,邪路。把我們的被自然所造的生命當成本,當成社會唯一的判准。

把概念加給對象,使對像從形象形態上升為可感知的;其實概念就是個布袋或模型,不套到客觀對像上,它是個空殼;而客觀對像不被裝進概念裡,只可面對卻不能被知覺被傳達被交流;語言呢?是概念的代碼,它使意識獲得了可實現性可傳遞性;文字呢?是語言的代碼,它使思維獲得了可保存性,可遠距離傳達性。

語言是約定的,首先是—-名稱,名稱多了自然會分出種、類,種類帶來了聯繫,知識就從聯繫裡派出出來了。

四、若看人,是生命先於主觀能力;可自己來體驗自己,卻是先有主觀能力而後才能知道自己

這個命題有點長,可這個命題已把問題揭示清楚了:請回憶自己兒時或去觀察嬰兒—-雖然我們自己就是我們自己,可在三歲前就不知道自己是自己,僅僅人對自己的知道,也非經由意識不可,連我們之知道自己都是個文明之果。

所以,我們的一個一般錯誤就是把文明之果當成了文明的根據。

我們的任務就是把它顛倒回來,「共產主義」、「共產黨」都是心靈想出來的一些觀念,如果人不進化到文明,又怎麼能想出這些東西呢?那麼它們都是文明結出的成果,是處在末端加東西,它怎麼可以充當我們的標準呢?它們就是些理性的誤用。
不知道這些話能否滿足。

停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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