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媒體披露重慶井噴事故前因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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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8日訊】2003年12月23日下午12月23日22點15分,位於中國重慶市東北部開縣境內的西南油氣田分公司川東北氣礦發生天然氣井噴事故,造成243人死亡。

事情發生距今已經50多天了,媒體的聲音也漸漸平息。有著14億人口的龐大族群立即將243條人命的消失掩抹得無影無蹤,只有243個破碎的家庭在漫漫長夜中咀嚼著他們失去親人的傷痛。

近日中國新聞周刊發表了一篇署名文章,披露了井噴事件的前因後果,以及在井噴18個小時期間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存在著制住井噴的機會,可是沒有利用,243個生命就這樣消失了。

有章不循,利益驅動

卸掉回壓閥,致使起鑽發生井噴時鑽杆內無法控制,使井噴演變爲井噴失控。

1991年從西南石油學院鑽井專業、即被分配到鑽采院工作的33歲的王建東(工程師),是開縣羅家16H現場組負責人。被指控在井噴發生前指令卸掉了鑽具組合上的回壓閥,導致井噴失控的第一責任人。

2003年12月20日21時左右,在16H井現 場,王建東到鑽臺上檢查鑽具時,發現回壓閥仍未取下,遂發出質問。隨後王建東返回鑽臺命令當班的副司鑽卸下回壓閥。《羅家16H井鑽開油氣層現場辦公要求》有明文規定,規定第一條即要求:從鑽開油氣層前到完鑽作業結束必須始終在鑽具上安裝內防噴,包括鑽具內回壓閥和鑽杆上下旋塞。而取下回壓閥正是導致井噴失控的主要原因。“如果鑽具組合中有回壓閥,井噴時井內液體、氣體就不會從鑽杆水眼中噴出。打開放噴管線,關防噴器,可以正常放噴。”

而王不以爲然地說,“大家平時都是這麽幹的,把回壓閥拿掉可以延長鑽具使用壽命。”他們是承包單位,節省開支就可以增加收入。平時也都這麽幹的,只是這次撞到槍口上了。

沒有按規定灌注

按規定是每起3至5柱灌注鑽井液一次,對於羅家16H這樣的高含硫天然氣井則必須每3柱灌滿一次。事故發生當晚6點40分至7點40分,記錄已經顯示有9柱鑽井液未灌注泥漿的嚴重違章行爲,但有關人員沒有及時發現,後來發現了也沒有提出警告糾正。事故鑒定報告認爲:“起鑽過程中存在違章操作,鑽井液灌注不符合規定”是造成溢流並導致井噴的重要因素。

拆卸回壓閥、減少灌注次數,這被認爲是造成井噴發生並釀成災難的直接原因,除了工作人員失職之外,業內人士指出,一個共同的誘因就是節約成本。幾名責任人均向審訊他們的幹警表示,羅家16H礦是川東鑽探公司鑽井二公司12隊承包的,爲了盈利,當然要想盡辦法節約開支。

事發現場混亂 錯失最佳時機

國務院專家組在鑒定報告中分析認爲:從22:03井口失控至23:20井場泥漿泵停泵,“時間至少有1小時17分鐘以上,這時天然氣的濃度還未達到天然氣空氣混合比和硫化氫空氣混合比的爆炸極限,組織放噴點火應該有充足的時間,點火也不致危及井場安全。”但當時“完全失去了控制”,“全亂了”,最佳時機就在一片混亂中錯失。

層層請示 按兵不動

在這一過程以及此後十餘個小時內,川東鑽探公司副經理、總工程師,公司應急指揮中心主任吳華也有過多次機會。如果他抓住了其中一次,死亡人數就很可能不是243人。

24日上午10時30分左右,吳到達距離事故現場500米左右的高橋鎮,但他並未前往事故井場踏勘或指派專人踏勘,及時確定事故井場天然氣、硫化氫與空氣混合比是否達到爆炸限度,爲及時進行放噴點火制止含高濃度硫化氫的天然氣擴散提供依據,以致於遲遲未作出放噴點火決定,致使井噴事故擴大。

24日11時許,吳華已經獲知了硫化氫已致人員中毒死亡的消息,但仍然沒有果斷作出放噴點火的決定。
直到後來,羅家16H井副隊長崔龍在執行搜救任務時,意外發現井口已經停噴。崔向警方敍述說,“早晨9點左右第三次進入曉陽村時,我感到井噴聲音變小。”“上午12時左右,主要的目的是去小學校看有沒有學生,當時發現已停噴,氣體在放噴管線噴出。”這時,吳華才前往現場,踏勘後決定放噴點火,硫化氫在燃燒後,方才解除了對生命的威脅。

而事實上這是一個“意外”收穫的點火時機,現在已難以推測,如果沒有崔龍的意外發現,點火會延遲到何時。並且,點火時距事故發生已經18個小時。

國務院專家調查組的事故鑒定報告認爲:“川東鑽探公司及有關決策人員對本井是否應採取點火措施制止硫化氫氣體擴散問題,未能儘快做出果斷決策和明確的指令,是事故擴大的原因”。

寶貴的10多個小時就在逐級請示中流淌過去,衆多生命也從此消失。@(//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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