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6日訊】(法新社東京六日電) 日本內閣今天通過一套將容許政府機動向金融機構挹注公共資金的特別措施法案,作為小泉純一郎首相振興經濟計畫的一環。依尚待國會批准的新法案規定,希望政府挹注資金以改善收益的金融機構,不論是透過合併強化經營能力或獨力改善收益,於申請紓困時必須提出為期三年的經營改善計畫。
倘若日本政府於諮詢民間專家後批准紓困計畫,則將挹注公共資金予經營陷入困境的金融機構。
如果屆時金融機構無法依經營改善計畫達成目標,政府將追究經營階層的責任,可能要求其辭職下台。
日本經濟財政兼金融特任大臣竹中平藏表示:「政府與意圖確實強化金融機能及支援企業的金融機構合作,深具意義。」
媒體報導指稱,這套特別法案可望於二○○四年中完成立法。其中一項法案將於二○○八年三月底屆期,日本政府寄望屆時能達成振興日本金融體系的目標。處境艱困的日本金融體系一直被視為阻撓日本經濟強勁復甦的主要障礙。(//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