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劉水:爭取100%的言論自由(下)

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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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6日訊】新興網絡媒體﹐以幾大門戶網站新浪﹑搜狐﹑網易知名度最高﹐雖然完全是企業化運作﹐但不意味着擺脫了新聞禁錮的制約﹐包括他們的公共留言版(BBS)。傳統媒體被封殺的新聞﹐在網絡裡照樣被屏蔽。更有甚者﹐在這幾個門戶網站﹑知名媒體網站和其他知名的社區網站﹐如人民網﹑天涯社區﹑凱迪的BBS﹐演繹着技術“文字獄”的變種病毒﹐即字詞自動屏蔽﹐如﹕中共﹑江澤民﹑臺獨﹑獨裁﹑專制﹑法輪功﹑顛覆……或者實行斑竹審稿制。當局不能見容不同聲音的存在﹐顯得極不自信。另外﹐官方有三萬名網警日夜監控網絡裡散佈的“反動﹑煽動和顛覆言論”。據國際無疆界記者組織披露﹐僅在2003年一年﹐中國逮捕在海內外網站發表不同政治觀點的異議人士達50多人﹐這是當今世界非常罕見的鎮壓言論自由的惡行。

跟傳統媒體相比﹐網絡媒體畢竟拓展了言論表達的管道﹐為訴求不同觀點提供了可能。特別是一些專業網站﹑企業網﹑個人網站﹐對傳播不同的聲音居功至偉。個人申請網站﹐遠比申辦一家報紙﹑雜誌﹑電臺要容易得多﹐不光是資金上的巨大差異﹐主要在於政府未限制個人辦理網站﹐但這些網站會受到政府的嚴密監控﹐隨時面臨被關閉。比如民主與自由﹑北國之春﹑自由中國﹑不寐思想論壇。北國之春先後被關閉30多次。有些知名的表達異見聲音的網站﹐永遠被關閉﹐如﹕思想的境界﹑羊子的思想﹑大地網等等。那些尚存的著名的黨外網站﹐之所以能夠存命﹐一方面使用了國外代理服務器﹐限於技術手段﹐網警一時難以關閉﹐但也不排除安全部門有意網開一面﹐以發現那些圖謀“反黨”者的罪證。北京四君子﹑劉荻﹑歐陽懿﹑羅永忠﹑杜導斌﹑孔佑平等人﹐都是因為在網絡上發表不同政治觀點文章﹐而被構罪逮捕的。某些人被指證在海外發表文章﹐顯出當局構罪的枉法和滑稽。法律沒有禁止中國公民在國外發表文章﹐那麼﹐就不構成定罪的理由﹔其二﹐給他們定罪的那些所謂反動文章﹐在大陸網站都有發表﹔其三﹐即使假定限制公民在海外發表文章﹐那麼﹐當局能禁止海外人士訪問大陸網站嗎﹖

可以預見的是﹐互聯網正在拓寬言論自由的空間﹐並且將推動中國新聞自由的進程﹐但不容樂觀﹕互聯網僅為言論自由提供了一種可能。沒有法律保障的言論自由是虛幻的。即使憲法確立保護公民自由表達的權利﹐但是﹐憲法沒有司法化﹐政府的公然違憲行為得不到有效遏制﹐使得《刑法》第105條第二款“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為當局鎮壓異見者的武器﹐這正是因言治罪的邪惡所在。楊子立四君子﹑羅永忠﹑杜導斌等50多名講真話的良心犯﹐他們穿行在黑暗的地獄裡﹐身影孤單﹐飢寒交迫﹐但是﹐他們卻把自由﹑光明和溫暖留給了大多數。他們是中國8000萬網民的先導者﹐彌足珍貴﹐可敬可佩。中共逼迫這些誠實的人﹐成為自己的反對者﹐讓他們別無選擇。

爭取言論自由﹐光靠網絡遠遠不夠。網絡的傳播面﹑影響度﹑社會動員力都很有限﹐跟傳統媒體相比﹐仍然屬於弱勢媒介。打破“報禁”﹐民間辦報﹐才是最終解決方案。爭自由的路途﹐灑滿了血淚。一寸自由﹐一寸血。同是東方文化傳統的日本﹑韓國﹑台灣就是例證。我們的自由自己不去爭﹐靠誰﹖言論自由只是民主社會的第一步﹐無法繞開﹐也不能繞開。
200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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