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2日訊】2月15日,吉林市中百商廈發生了特大火災事故,導致53人死亡、70人受傷住院的嚴重後果,新華網2月18日消息說:吉林省省長洪虎18日通過《吉林日報》等當地媒體發表了《致各市(州)長的公開信》,他在信中說:「我作為省長,作為全省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深感內疚和自責,對不起全省人民和死傷的群眾。」吉林省省長向公眾道歉一事倍受網民爭議。有人說是政治秀,有人讚揚洪虎敢於承擔責任,有人說事故已經發生,檢討與事無補。
其實這條新聞之所以引起我的注意,原因並不在爭議本身。因為我第一次看到洪虎的名字是在最近在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網站發表的吉林省省委「610」系統名單中。在談到洪虎時,報告中說,「2002年4月5日,到朝陽溝勞教所指揮迫害並參加『幾包一』的洗腦迫害。」 報告中提到明慧網2003年8月23日報導:由於羅干來長春檢查迫害法輪功的情況,對此地的『轉化率』大為不滿,使洪虎(吉林省省長)驚恐萬狀,於4月5日到長春朝陽溝勞教所下令『強行轉化』,對這裡的大法弟子進行了一次兇殘的迫害。」
直接指揮朝陽溝勞教所實施的迫害
明慧網刊登了一位曾被非法關押到朝陽溝勞教所的長春法輪功學員的證詞:「2002年四月初的那幾天,天空被沙塵暴染紅了,狂風不止,沙塵滿天,很多人一生都沒見過,有的不禁問道,天怎麼這個樣子,其實這是蒼天對世人的警告,因為此時正是全國範圍大法弟子在遭受殘酷迫害的高潮,朝陽溝勞教所裡對大法修煉者的迫害正在升級。電棍的「啪啪」聲,刑具與身體的撞擊聲,惡警的恐嚇聲、叫罵聲,還有慘叫聲響徹了整個大樓,不斷地看到一個一個好好的人走進管教室被架著出來,恐怖籠罩著朝陽溝。每個大隊都有打的下不了樓打飯的,就是這樣,每到開飯時這裡都成了『戰地醫院』,被迫害的大法弟子頭上包著繃帶,網兜著吊著胳膊的,包著手腳的,抬著的,五大隊還有被四個抬著的,這次迫害用的刑具有電棍(多種型號)、狼牙棒(警棍)、小白龍(白色塑料管)、木棒、鐵管、八號線鐵絲擰成綹、竹板(用到打碎為止,受刑者身體裡扎的都是竹刺,然後後又被往身上抹洗衣粉、鹽,再用涼水澆)、用火燒手心、反銬之後吊起來打等等。」
僅以其中一個受害者為例:「馬勝波,農安縣學員,堅持信仰、抵制洗腦迫害。他在管教室被惡警李忠波、王濤等人用三個電棍電其全身,扒光衣服,只留褲頭進行毒打。惡警還用腳將其踹倒繼續電,最後三個電棍都沒電了,又用建築用的八號鐵線繼續猛打,八號線打折後,又改用竹板抽打全身,竹片都打碎了,身上傷口上扎的都是小竹刺。他們還不罷休,向其傷口上灑洗衣粉後,將其拖到浴室打開窗戶、門,在陰冷的風中向其身上澆冰冷的井水。四月初的寒氣讓人穿著毛衣都冷,而這些惡警卻讓其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幾個小時,其間由兩個勞教人員按著,並不斷地澆冷水。 」
在吉林省下令實施江澤民的網絡化群體滅絕政策
《中新網》2000年1月16日報導,『吉林省教育轉化法輪功練習者成效顯著』:……隨著鬥爭的深入,又由『一包一』發展到『幾包一』 ,包保責任也進一步強化。各級領導帶頭擔負政治責任,承擔包保任務,面對面地做教育轉化工作。省委書記王雲坤、省長洪虎、省委副書記陳玉傑等領導多次做『法輪功』站點負責人轉化工作。」
所謂的「幾包一」是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系統化、網絡化群體滅絕政策的一個手段:即法輪功學員所在街道的領導、機關幹部、居委會幹部、法輪功學員家屬、其工作單位和駐街派出所承包的辦法,做思想「轉化」工作,讓修煉人放棄信仰。據中國官方報導:長春綠園區春城街道辦事處就是用這種承包的方式「轉化」法輪功學員的。在「幾包一」的政策下,法輪功學員承受著極大的心理和社會壓力。更為嚴重的是,有多少無辜的人在這在威逼和利誘下,在道義和利益的選擇中,選擇了後者,參與了迫害。
據1999年7月至2003年11月的統計資料顯示,吉林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有105人,居全國第二,僅次黑龍江省(132人)。在吉林省105位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中,有19歲的風華少女,也有65歲精神爽朗的老人,有年輕的為人父母者,也有老人膝下的孝順兒女,有工人、農民、商人,也有教師、醫生、學生、幹部,遍及社會各個領域。僅僅因為堅持「真、善、忍」信仰,不放棄修煉,他們就遭殺身之禍、家破人亡。
據不完全統計,迫害發生前,吉林省僅長春市法輪功修煉者就有兩萬人,這些人都有自己的親人、朋友,那麼受害的群眾又有多少呢?在洪虎等吉林省官員的直接指揮下,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的遭受酷刑洗腦,即使在家的也要遭受「幾包一」的所謂「轉化」。如果洪虎等真的為老百姓的生命、安全著想的話,又為何主動執行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政策呢?火災等還屬意外事故,而人禍是誰造成的呢?更為嚴重的是,由於各級官員對江澤民迫害政策的執行與配合,用金錢、權力、生存脅迫無數本不願參與迫害的人拋棄良心,協同誣蔑迫害無辜善良的法輪功群眾,在自己的良心和生命中留下難以洗刷的道義污點。
歷史不會永遠等待
如果洪虎等官員真的發自內心的位人民的利益著想,就應當同樣有勇氣為自己對法輪功學員和家屬造成的嚴重傷害懺悔、負責。歷史不會永遠等待,如果錯過改過的時機,還一意孤行的執行迫害政策,就不只是向人民道歉的問題了。2002年11月,江澤民在美國芝加哥逗留期間,被法輪功學員以「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和「反人類罪」起訴到美國伊利諾伊州北區聯邦法院。至今,除美國外,江澤民等迫害元兇和參與者已經在比利時、西班牙、台灣、德國、韓國、海牙國際法庭等的被起訴,更多的國家也在準備起訴他們。
2004年1月,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向加拿大「反人類和戰爭罪方案」(Crimes Against Humanity and War Crimes Program – CAHWCP)有關官員,遞交了45名迫害法輪功人員的罪行及有關證據,其中包括江澤民、李嵐清、羅干、王茂林、劉京等以及各級中共黨委、「610」負責人、政府官員和勞教所不法人員。這些人已被列入加拿大皇家騎警的監視名單之中,他們如試圖進入加拿大,會立即受到調查。結果可導致這些人被拒絕發放簽證、並被禁止入境,甚至會因其犯下的「反人類罪」在加拿大遭到起訴。
俗話說,「冤有頭,債有主」,任何人都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何在這場針對法輪功的信仰迫害中參與犯罪的人都不能躲在政黨、政權、政治制度、甚至上級命令的背後而逃避法律的懲罰。(//www.dajiyuan.com)